债权转让生效的具体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52:58 278 人看过

一、债权转让生效的具体内容

(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二)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三)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四)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五)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一种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另一种是通知主义。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第三种是债务人同意主义。

二、债权转让是怎么划分类型的

(以)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转让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

三、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

(二)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民法典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三)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继承的房子转让手续的具体内容
    董先生的父亲于2007年,在二道区买了套46平方米的二手房。房子买到手后,该房屋的产权证便更名为他父亲的名字,最近董先生的父亲去世了,所以他想把这套房子卖掉,而且现在已经联系到了买主,但是买主要马上办理更名手续,董先生很着急这房子该怎么更名到买主名下呢?产权如果要更名到买主的名下,买主需要花费多少费用?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就此问题本刊为董先生咨询了长春市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董先生的房屋面积为46平方米,且购买年限超过2年,所以购房者只需交纳80元的登记费就可以了。想要把房屋产权更名到买主名下,首先必须将房屋的产权采用继承的方式,由董先生的父亲名下过户到董先生的名下,然后董先生再把房屋产权更名到买主名下。在办理房屋继承时,董先生需带上父亲的死亡证明、家庭的户口本、房屋的产权证以及董先生家里面所有拥有继承资格的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到位于长春市大经路78号的吉林省公证处调取董先生的家庭档案
    2023-06-14
    156人看过
  • 房屋转让协议范本具体内容
    订立房屋转让协议可以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房屋转让协议范本20222022年房屋转让协议范本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次和附属设施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2、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
    2023-08-01
    167人看过
  •  新三板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该段内容介绍了新三板股权转让的限制措施。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而新三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转让限制为两年三批,转让限制,做市除外。此外,公司有关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新三板股权转让限制如下: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新三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转让限制为两年三批,转让限制,做市除外;3.公司有关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新三板公司员工股权转让限制及报告制度根据《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四十条,新三板公司员工股权转让存在一定限制。首先,员工转让的股权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其次,在特殊情形下,员工转让的股权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需经过股
    2023-08-30
    397人看过
  • 转让债权债务内容有什么
    关于债权债务的转让,根据法律是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如何签约;也可以自由决定将合同中的债权或债务或债权与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目的就是最好地实现合同宗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4-05-02
    343人看过
  • 具体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
    一、具体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转让的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第债权人的抗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债权转让如何抗辩第一,抗辩延续的根据和抗辩产生的时间。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因此,债务人的利益不应因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行为而遭受损害,受让人所享有的权利也不应优于让与人曾经享有的权利,而是和让与人的权利同样。同时,较之债务人受让人更有能力控制由此所产生的风险。故为了保障债
    2024-01-31
    26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具体规定是什么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具体规定是什么内容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5.“房地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2023-03-19
    288人看过
  • 转让的债权何时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可见,在我国,债权转让行为的生效要件是债权人需通知债务人,而无需债务人同意即生效,但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此为通知生效主义。规定通知生效主义的法理基础在于: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的目的在于使债务人知晓债权转让的事实,减少债务人的履约成本。在没有接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继续向原债务人履行义务。其有权拒绝债权受让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主张,以避免使债务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转让应由转让人通知。债权转让实质是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因在债权合法转让之前,合同主体仍为原债权人和债务人,故原债权人应负有通知相对人债权债务转让事实的义务。受让人在债权合法转让之前是原债权债务的第三人,在债权转让之前
    2023-03-29
    23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能够更改债权的内容吗
    一、债权转让后能够更改债权的内容吗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起诉能够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吗必须在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的前提下,债权的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视为是债权转让的一种通知方式。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但并未规定通知的形式。故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并无不可。但是通知的本意是债权转让须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而非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2024-01-06
    333人看过
  •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怎么写?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怎么写?股权转让的问题,是会涉及到很多经济方面的问题的,在相关的当事人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是一定要进行签订公司法人股权转让协议的,这样才可以尽量的保障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保障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所签署的公司法人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包含的具体内容如下:其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信息,即甲方与乙方的基本信息。同时写明本协议书由甲方与乙方就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多少年多少月多少日在某省某市订立。此外,还需要写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该协议其二、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某公司百分之多少的股份共计多少元出资额,以多少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甲方收到价款后,为乙方出具收据。其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2023-04-16
    138人看过
  • 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债权转让是将自己的债权也就是说自己债务关系中的本金和利息进行转让,而收益权转让仅仅是将自己债务中的利息进行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
    2023-04-21
    330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依据以及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如下: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
    2023-07-23
    215人看过
  • 股份转让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
    股份转让具体包括的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股权重组是指: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金额或比例发生变更,具体包括,(1)股权转让,即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2)增资扩股,即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企业的股权重组,是其股东的投资或交易行为,属于企业股权结构的重组,不影响企业的存续性;企业不须经清算程序;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对股权重组涉及的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一)股权转让收益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其拥有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应依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计算缴纳或扣缴所得税。中国境内企业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损失,可在其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股权
    2023-06-13
    383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如下:1。债权必须合法存在。2、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转让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受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确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
    2023-08-08
    484人看过
  • 二手房转让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转让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受理后登记机关会对材料与房屋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如果申请材料与房屋实际情况一致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二手房转让流程有哪些步骤二手房转让流程有以下这些步骤:(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
    2023-07-04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的限制和生效内容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9
      1、债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是指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进行转让。 2、而债权转让的生效规定,是指如果存在有效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3、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并依法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协议的,转让行为生效。
    • 顺位在先债权人转让债权具体内容有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6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顺位在先债权人转让债权。
    • 具体有哪些可以使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4
      1、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债权转移只要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该债权转让就会生效。
    •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的效力什么是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的具体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5
      改建、扩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涉及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者提高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相关材料,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事项的,还应当按照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改建、扩建项目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
    • 债权转让是否交税?具体内容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之规定,发票系因经营业务而开具,转让方转让债权的行为不属于“对外发生经营业务”,不需开具发票。印花税印花税采用列举的方式确定征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将债权转让合同作为应税凭证。故,律师认为,除非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