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未履行扶养义务能否减少遗产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12:56:01 491 人看过

一、继承人未履行扶养义务能否减少遗产分配

可以。

遗产分配的原则是: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继承遗产中债务清偿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1.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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