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怎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21:22:43 293 人看过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一、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哪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哪些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哪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

三、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十至十五条规定,劳动就业有五项原则:

1、平等就业原则,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和就业机会。

2、相互选择原则,指劳动者自由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主择优选择劳动者。

3、竞争就业原则,指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考试考核竞争取胜而获得就业岗位。

4、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指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处境不利的人员,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人员。

5、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原则,指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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