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41:43 451 人看过

第一,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要自始至终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在具体做法上,对违反治安管理情节特别轻微的,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是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对于应当处以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的,也应当注意区别情节轻重,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作出适当的处罚决定。对于决定罚款的,还应当适当考虑被处罚人的支付能力;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如被处罚人提出,可以允许其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调解处理,不一定非要作出处罚决定。对于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公安机关认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行政拘留处罚可以暂缓执行。对于确实需要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处罚后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如被处罚人自杀等,不能简单处罚了事,更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要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必须注意克服两种片面性:

一是片面强调处罚,为处罚而处罚,以罚代教。这种片面性表现在,认为办理治安案件就是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对其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同时,既然已经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了处罚,就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教育,处罚完了事,至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是否从中吸取了教训,以后还会不会再犯,对周围群众是否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等,则是另外一回事。特别是罚款,罚了款就算完成了任务,也不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继续存在,有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为交了罚款就是合法了,花钱买合法。这种片面性导致实践中出现以罚代教,以罚代管,一罚百了,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然我行我素的现象,既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又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治安管理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从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只要达到了这一目的,对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一定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所以本法第9条中规定的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和第19条规定的对情节特别轻微的,或者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或者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或者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等,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二是片面强调说服教育,以教代罚,放纵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甚至怕惹麻烦,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不作为。强调教育的方法,并没有否定或者代之以治安管理处罚的意思。恰恰相反,从根本上说,处罚就是为了教育,处罚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手段。因为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必要的处罚,可以使他震惊,留下更深刻的记忆,促使他进行更有效的反省;同时,也使其他可能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震惊,引以为戒,获得启示,知道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做,确信如果以身试法,就必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后,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起到了巨大作用,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长足进展,守法意识也普遍增强。但是,也有一些民警从消极方面理解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认为是捆住了公安机关的手脚,不愿意当被告,怕败诉,怕被撤销处罚决定,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怕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由此该管的也不管,该调查的也不去调查,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也不处罚,该从重处罚的却从轻处罚。这种做法同样不可能起到教育作用,相反会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产生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会受到多重的处罚,从而损害法律的权威。特别是广州孙志刚事件和成都李思怡事件发生后,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一些民警怕办不好治安案件被人告状,得过且过,甚至对眼皮底下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某些地区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影响人民群众的利益。上述两种倾向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消极成分,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消极因素,必须下决心予以消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买教育地产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买教育地产注意以下问题:1.了解政策规定即使是在同一个城市,各个区县对“就近入学”规定也有所不同,因此对于购买“教育地产”的购房者来说,在购房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政策上的区别。2、小心山寨教育地产有些楼盘虽然与名校仅一墙之隔,但并非意味着就能进入该学校就读。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有些楼盘不管三七二十一,将附近所有学校统统放进自己的楼书中来,并宣称自身为“教育地产”,其实楼盘能否划入学校的招生范围,需事先了解清楚。而对于少数与名校距离很近,但并不是其招生范围内的“山寨教育地产”,则一定要当心。3、充分考虑自身的购买力需量力而行由于教育资源优势明显,导致教育地产价格始终坚挺,普遍比同区域其他房源要高。对于一般工薪阶层家庭来说,购买一套教育地产本就不是一件易事。无论是首次置业还是二次择校而居,都一定要量力而行。购房者需结合家庭实际经济情况,选择适用的房型和楼盘,以免对于家庭生活造成过大影响。4.学
    2023-02-11
    384人看过
  •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含义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是说要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行政处罚主要是通过对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从而对其本人及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威慑作用,抑制并预防将来可能的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侵害。所以处罚本身具有很强的教育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一是通过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处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做到以后不再违法,以达到教育目的;二是通过实施行政处罚,以国家强制力所产生的威慑作用对其他行政相对人起到警戒作用,使其悬崖勒马,自觉守法,从而收到预防教育的效果。但是,教育须以处罚为后盾,教育代替不了处罚,对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在给予处罚时予以帮助,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制止、预防违法行为侵害社会的功效。一、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
    2023-03-22
    210人看过
  • 签订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俗话说“私凭文书官凭印”,市场交易中合同各方应当签订合同,以明确合同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交易各方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签订合同时,通常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签订合同的主体要明确,即是以谁的名义在签订合同;2、签订合同的代理人要有明确授权,最好有书面的授权;3、合同主体的合同履行能力和商业信誉如何,是否具有重大诉讼或行政处罚等情形;4、合同的内容要合法,以避免因合同内容的违法而使合同无效;5、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否需要登记或审批,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需要经外经贸部门审批后才能生效。一、合同的订立要哪些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
    2023-03-28
    203人看过
  • 购买教育地产应该注意的问题
    1、购房合同很重要买房的时候,尽管宣传资料上说是建有教育配套,置业顾问也讲得言之凿凿,但往往口说无凭,写进购房合同才是最保险的。因此,必须在购房合同中一一落实,才有事后追究的依据。2、眼见为实了解学校情况到学校实地考察一番,进行详细咨询,亲自摸清楚是否与开发商所承诺的一致。你需要关注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学校留给楼盘的名额够不够等等。3、“教育地产”与赞助费哪个更划算如果你买房纯粹是为了一个入学指标,就得先算一笔账,看看到底是买房划算,还是直接交择校费更划算。如果投资的话,也要看买进的价格是否合适,自己测算下房屋未来的增值空间。4、房子比学区重要买房最重要的,还是房屋质量、小区环境、物业服务等“硬件”,而学校配套这一“软件”给房屋的加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所以,房子本身好不好是最重要的,有没有学校是其次,不要因小失大。5、离学校近不一定是“教育地产”很多购房者对教育地产都有这样一个认识误区:只要
    2023-04-16
    420人看过
  • 想买教育地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二手**地产的户口迁移要特别注意二手**地产一定要特别注意户口的迁移问题。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产权过户与户口迁移并不是同时进行,一般情况下是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卖家将原有户口从房产所在的地址中迁出,买家才能将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入。而学校是要满足落户及入住两个条件才可以报名入学,所以购房者最好能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二、当心****地产**地产大热,不少开发商假借“**地产”之名进行虚假宣传,给购房者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确认,谨防这些****地产,最好把**地产这一项内容补充落实到购房合同中,以免出现偏差。三、一定期限、一定面积才有一个名额例如:昆山新规:每5年认定一个名额,人均面积不低于18㎡,那想要在昆山购买**地产一定要注意两个细节:1、签订购买**地产合同日期的前5年,该**地产内没有在
    2023-04-15
    253人看过
  • 注册商标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即使用的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2、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一、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哪些?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表现
    2023-04-04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实施治安处罚应贯彻哪些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9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
    • 行政处罚的规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7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作为一项重要原则。 严格地讲,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是一项程序法上的原则。它来自《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秉承《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原则和精神,依据《
    • 累犯 处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9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累犯不适用缓刑、假释、取保候审,可以限制减刑。《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买教育地产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买教育地产应该注意的问题: 1、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区域的招生政策与招生细则。 2、登记房产要避免变成“不完全房产”。 3、“人户一致”,监护人与户主的居住地要一致。 4、买学位房入不了学,也不能就此解除买房合同。
    •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含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是说要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行政处罚主要是通过对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从而对其本人及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威慑作用,抑制并预防将来可能的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侵害。所以处罚本身具有很强的教育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一是通过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处罚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做到以后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