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期限到期之后合同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21:43:48 67 人看过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买受人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内,向出卖人作出购买标的物的承诺或者拒绝购买标的物的表示。如果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出表示的,买受人的沉默行为,视为对出卖人的购买承诺,当事人签订的试用买卖合同生效,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一、交付标的物与付款同时履行

第六百二十七条【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地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付款的义务同时履行,此时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对待给付之前,都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如果出卖人放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行交付标的物时,买受人的付款时间如何确定呢?对此我国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了“催告”程序,即经过出卖人发出履行催告后才被认为是买受人履行付款义务的适当时间,买受人在此后仍不履行应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笔者认为,依抗辩权之属性应当属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享有的权利,它的行使也源自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如买受人没有支付价款而出卖人自愿交付标的物,则应认为出卖人自动放弃了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并不意味着出卖人放弃了违约请求权。

二、民法典中的默认履行是怎样的

合同上的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

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成承诺。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默认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3、《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

4、《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视-为默认。

5、《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6、《民法典》第二百一是十一条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4: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吗,买卖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买卖合同到期后不一定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到期意味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没有重新订立其他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买卖合同不是无偿合同。一、买卖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吗买卖合同到期后不继续履行,原来的买卖合同到期之后,如果没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其实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此终止,视为双方履行完毕。如果继续按照原来劳动合同的内容来履行,也是没有书面合同约束下的民事行为,法律风险是很大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买卖合同是无偿合同吗?买卖合同不是无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
    2023-06-04
    252人看过
  • 工伤发生之后到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工伤发生之后到合同到期应当是根据劳动者工作的年限和工资状况来进行赔偿,工作没满一年时间就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在工伤结果出来之前,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1-4级单位是不能和伤者解除劳动关系的;5-6级的话,只能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7-10级则是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一、工伤赔偿规定内容是什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3-04-06
    119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追索期限
    试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财产性质、交易方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最优的合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一、什么是托运人的包装义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百一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第八百二十七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
    2023-06-27
    484人看过
  • 附期限买卖房合同范本怎么写?
    个人买卖房合同范本卖方: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买房: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概况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楼,一楼为___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
    2023-05-22
    495人看过
  •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理期限怎么算呢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理期限的计算是:双方均表示不续期的但仍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合同期限视为不定期,双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双方解除租赁关系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房屋,返还的房屋应当符合约定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到期后并不是可以无条件优先续约的,可优先续签的情形有:1、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优先续签的情形只会出现在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2、若未约定,法律难以对出租房有强制力。优先续租权即在同等条件之下的租赁合同建立中具有优先权或先取权,但优先续租权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公平权延伸出的法律权利,不是一个法律概念;3、租房合同其实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此时虽然是在一定期限内转让了房屋的使用权,但所有权还是在房东手里的。一般来说租房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
    2023-06-23
    393人看过
  • 买卖合同之间的价款应当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价款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上述方式都无法确定价款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一、合同履行条款存在争议怎么处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
    2023-03-09
    34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未到期卖家不卖房怎么办
    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卖房了通常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之间可协商确定由卖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如何解决?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就违约责任的承担制定补充协议的,如果没有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的,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民法典房产合同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2023-06-20
    294人看过
  • 房屋买卖签的合同之前的热费没有结清合同到期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后,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房主欠缴的物业费应该由前业主进行承担。前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处理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到位,业主故意拖欠不缴纳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如维修不合格、卫生不佳、达不到供热要求等原因,物业公司应及时了解原因,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租房子怎么交物业费租房子交物业费,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自行约定。可以约定由承租人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
    2023-04-04
    59人看过
  • 合同到期后违约责任要怎么处理
    合同到期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部分。一、个人原因退房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个人原因退房的开发商拒绝向法院起诉,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交了首付没签合同是否被骗了交了首付没签合同不一定是被骗了。而是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请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2023-03-19
    251人看过
  • 房租到期合同期限到了怎么办
    一、租房到期,合同怎么处理租赁合同到期视为自然终止,应该退还房屋,如果继续租但没有签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二、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处理(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三)续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一、公租房房屋续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续签
    2023-03-25
    447人看过
  • 买卖合同案件执行期限
    法院受理买卖合同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后,要在6个月内执行结束,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买卖合同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
    2023-03-03
    149人看过
  • 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若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符合延长情形的除外)。一、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
    2023-02-26
    490人看过
  • 买卖合同到期后多少天可以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能撤销多久取决于情况,一般在一年内。1、被胁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撤销。2、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90日内撤销。3、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辟谣】必须起诉可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真相:不是分析:可撤销合同不需要起诉。具体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起诉以合同当事人自身意愿为准。可撤销合同是指由于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不真实,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变更或者归为无效的合同。【提醒】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况有哪些?1、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二、房屋买卖合同明显不公平。三、因欺诈、胁迫他人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可否立刻保全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后,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申请保全会损害申请人利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保全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8-18
    193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有期限是什么意思
    一、买卖合同有期限是什么意思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买卖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1、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2、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
    2023-05-03
    29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未签订付款合同的买卖合同到期后怎么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时间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 第二、四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
    • 试用买卖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5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买受人接受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后,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内,向出卖人作出购买标的物的承诺或者拒绝购买标的物的表示。如果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出表示的,买受人的沉默行为,视为对出卖人的购买承诺,当事人签订的试用买卖合同生效,买受人应当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到期之后拆迁能买到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宅基地转让协议签订履行后遇到拆迁的,那么法院可以直接以判决动迁款的归属的方式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如果购买人是被集体经济组织的,那么动迁款均归购买人所有,如果购买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甚至是城镇户口的,那么在动迁款分配过程中按照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
    • 合同到期之后如何算固定期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3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
    • 合同买卖期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