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什么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9:43:13 331 人看过

一、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瑕疵担保。

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一、什么情形下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的情形:

1、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租赁物毁损;

2、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

3、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

4、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出租方法怎么规定的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3、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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