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履行地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8:40:32 249 人看过

一、合同约定履行地什么意思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约定的司法诉讼地点有效吗

合同中约定争议诉讼地是有效的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法院的立案庭会初步审查案件,在审查案件资料的时候,如果他们发现存在协议约定管辖法院,那么通常他们不会受理案件,但是不排除法院审查不严或者其他一些人为因素让法院受理该案,这样作为被告是有权提出管辖异议的,即使另一个法院驳回管辖异议,被告也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三、合同签订必须注明签订地点吗

合同一般要约定签约地点。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合同约定履行地点指什么

1、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一句话,有利于查明案情;

2、有利于确定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可以在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中选择一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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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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