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卖居住权的房子能贷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21 01:38:32 449 人看过

一、只卖居住权的房子能贷款吗

1、不能贷款,只有居住权,不管是自己去办理抵押贷款,还是将自己的房产借给第三方抵押贷款,都需要产权人在抵押书上签字,相应的贷款合同上抵押人也要签字,还要亲自去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偷别人房产证去办理抵押贷款也是不可能办理的,即使办理成功,也是使用的非法手段,不受法律保护。

2、房屋的居住权不等于产权所有权,居住权人不具有对房屋的处分权,不能对房产进行抵押,这涉及到将来的风险责任。设有居住权的房产所有权人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这种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房屋所有权人必须告知抵押权人房屋上已设立了居住权。其次,居住权的设立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3、但除了这些前提条件以外还需要以下资料:

(1)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是任何信贷机构首先考虑的依据,要求客户的征信必须要无不良记录。

(2.)提供个人流水。流水的目的是为个人提供经济实力的证明,也是还款能力的一个保证。不同贷款机构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也不同,最好向专业人士咨询并选择合适的贷款机构进行咨询。

4、因此,尽管法律上允许,但实际操作中能否成功申请到贷款,还需要根据具体的银行政策和个案情况来确定。建议在考虑此类贷款时,详细咨询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了解具体的贷款条件和要求。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合同模板

居住权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于明确房屋所有权人(甲方)与居住权人(乙方)之间关于房屋居住权的设立、期限、费用、权利义务等事项的约定。以下是一个居住权合同的基本模板,供您参考:

居住权合同

甲方(所有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居住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居住权设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地址:

2、不动产权证号:

3、所有权人:

4、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面积:平方米。

(二)居住权期限

双方确认,居住权期限以下列第项约定为准:

(1)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不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乙方去世之日止。

(三)居住权费用

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的居住权,应按下列第项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

(1)乙方无偿取得居住权,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共计_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元,居住权登记完成后______日内付清余款。

(3)乙方应按每年/月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费用。乙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

(四)居住权登记手续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居住权的登记手续。

2、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到居住权办理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

(五)居住权条件及要求

1、乙方获得居住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对外转让、抵押、处分等。

(六)装修及维修

1、双方均认可并同意按房屋现状移交给乙方。

2、居住权期限内,乙方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房屋进行装修及改造,但不得改变房屋的基础承重结构,不得损害房屋使用。

(七)居住权的撤销与消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撤销居住权。

(八)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办理居住权登记的,应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九)通知与送达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送达。

(十)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指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模板,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签订前由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查。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居住权纠纷,请律师协调好处

在居住权纠纷中,聘请律师协调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知识: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策略建议。

2、法律程序:律师熟悉法律程序和诉讼流程,能够有效地指导当事人如何进行证据收集、文件准备和法律文书的撰写,确保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

3、协商谈判:律师可以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代表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尝试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成本。

4、法律保护:在居住权纠纷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防止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受到不公正对待。

5、风险评估: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评估诉讼风险,包括可能的胜诉概率、诉讼成本以及潜在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6、法律文书:律师可以起草和审查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和解协议等,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法律解释:在纠纷解决后,律师还可以帮助当事人理解和执行法院的判决或和解协议,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实际保障。

8、法律咨询:在整个纠纷处理过程中,律师可以提供持续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帮助他们理解法律条款和诉讼进展。

9、总之,律师在居住权纠纷中的协调作用是多方面的,他们不仅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还可以帮助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确保纠纷得到公正和有效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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