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裁定管辖的概念及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8:24:25 238 人看过

一、概念

裁定管辖,是指人们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关系法院。

二、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法学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受移送的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法院若认为受移送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次移送。

三、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决定将行政案件,交由下级法院管辖的制度。

原因有:

1、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战争、灾害、特殊利害关系等,不能行使管辖权。

2、法院间发生管辖权争议,且协商不成。

下列情况,中级法院可决定异地管辖或提级管辖:

四、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移动。

包括:

1、上级审理下级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下级自觉不行,认为需要上级审理或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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