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
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确保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就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适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缓刑、
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职务犯罪案件的刑罚适用直接关系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预防功能。要在全面把握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刑法规定的条件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既要考虑从宽情节,又要考虑从严情节;既要做到刑罚与犯罪相当,又要做到刑罚执行方式与犯罪相当,切实避免缓刑、免予刑事处罚不当适用造成的消极影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二)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三)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
(四)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
(五)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七)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
(八)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
(九)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三、不具有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全部退缴赃款赃物,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符合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不具有本意见第二条所列情形,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犯罪,一审宣判前已将公款归还,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在案发前已归还,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四、人民法院
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听取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提出的量刑意见,分析影响性案件案发前后的社会反映,必要时可以征求案件查办等机关的意见。对于情节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得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
五、对于具有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但根据全案事实和量刑情节,检察机关认为确有必要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并据此提出量刑建议的,应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审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应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我国最高检和最高法院对这类犯罪都有较强的规定。规定这类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相应的处罚都法律依据,还对犯罪者的具体犯罪情形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以此来规范我国的法治治理。
-
最高法高检关于职务犯罪解释,职务犯罪有哪些
162人看过
-
最高检关于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369人看过
-
司法解释规定最高检单位行贿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101人看过
-
赌博犯罪解释:最高检的权威解读
232人看过
-
最高检严查刑事职务犯罪
63人看过
-
渎职罪最高院司法解释
146人看过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
法律解释中旁听职务犯罪有哪些行为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旁听职务犯罪:通过旁听庭审,使台下的旁听者身临其境、“零距离”接受了一堂警示教育课。为做好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该院这种创新警示教育载体的举措收到较好效果,庭审旁听的党员干部既直观地感受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又增加了自身对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知识,将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融合。参加旁听的人员表示:“旁听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不仅增加了我们自己预防职务犯罪等法律法规知识,又很实际
-
最高检职务犯罪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7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
2014最高检滥用职权司法解释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2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罪的主体主要是从事调查、检察、审判工作的司法人员,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舞弊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司法解释规定最高检单位行贿的司法解释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14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
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10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