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监督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6:53:28 188 人看过

一、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监督规则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不具有事各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在委托范围之外的某些事项,全体合伙人也可以临时决定委托给某一合伙人办理。即在作出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一般委托时,并不排除特殊的委托,但需要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授权。

1、执行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而进行的业务活动。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人的权利,每一个合伙人,不管出资额多少,对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款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2、事务的执行方式合伙人的平等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合伙人都必须同样地执行合伙事务,事实上,合伙事务的执行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只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即可。

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合伙人共同执行: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2、法人、其他组织的合伙人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事务。委托执行: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何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有限合伙事务执行人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决定撤销该委托,变更合伙事务执行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如果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条件,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条件有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同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进行承担。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其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条件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主要有以下条件: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3.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二、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
    2022-09-25
    8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应对合伙企业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合伙企业法应对合伙企业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性责任,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先向合伙财产求偿;只有该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应向各合伙人求偿。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22-03-20
    89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哪些事务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
    合伙企业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务包括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等事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法律对有限合伙人是没有限制的。一、合伙企业的哪些事务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务包括: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对于普通合伙人的限制仅有一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人没限制,有限公司能做有限合伙人,也能做普通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
    2022-09-16
    497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规则
    一、合伙协议和合伙人之间协商的,而公司章程是在公司层面上制定的,两者的协议范围不同。二、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三、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四、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
    2023-07-02
    48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一、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下列基本原则:(一)协商原则;(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三)守法原则;(四)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五)依法纳税原则。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一)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四)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合伙企业法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合伙企业法的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2022-04-07
    193人看过
  • 合伙企业未成立,合伙事务如何认定?
    被告许珠、曾辉、华锋、华祥、钟灵等人在井冈山市长坪乡江西坳合伙开采钨砂矿山,由于矿山尚未正常经营,合伙人均不在矿山上班。2011年8月28日开始,原告在被告的矿山上务工,月薪2000元。2011年10月26日早晨,许君驾驶无牌摩托车并用绳索牵引原告钟祥驾驶故障无牌摩托车(未发动),由井冈山市长坪乡前往下七乡下七圩场,当行使至上七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造成两车刮碰,导致原告腿部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分别送往下七卫生院急诊处、遂川县人民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医院治疗,共住院45天。2011年11月24日,井冈山市交警大队对此次事故作出了井公交认字(2011)第2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许连君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本院,请求判如所请。另查明,被告许珠、曾辉、华锋、华祥、钟灵等人在井冈山市长坪乡江西坳合伙开采钨砂矿山
    2023-06-06
    102人看过
  • 合伙企业入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
    1、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债务的承担。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一、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
    2023-03-07
    291人看过
  •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应遵循哪些规则
    法律咨询: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应遵循哪些主要规则律师的回答:1。外部表征2。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之间的关系3。投票方式4。异议的处理5。撤销委托6。重要事项特别规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决事务(3)清偿所欠税款(4)清算债权债务(5)(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第八十八条清算人应当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合伙企业解散,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登记债权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在支付清算费
    2023-05-07
    180人看过
  • 合伙企业可以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么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承担什么风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得劳务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023-03-09
    102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分红规则是怎样的
    在合伙企业的运营过程中,盈余分配的具体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确定。常见的盈余分配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通过合伙人之间的共同协商来决定分配方案。若是在入伙之初并未对盈余分配做出明确的安排或者存在争议,则应该遵循合伙原则中的自行协商条款,邀请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讨决策;其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来制定盈余分配方案。若无明确的分配协议且所有合伙人未能达成共识,那就只能以现行法律为基础,确定最后的盈余分配方式;再者,依照事先制定的合作协议来实施盈余分配。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新入伙的合伙人来说,出资额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比例确定之后,按此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并且还需将这些内容一并纳入合作协议之中。《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2024-08-15
    41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解读(一)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分类
    合伙企业按其责任形式分为二大类,即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细分为三类:1、普通合伙;2、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3、有限责任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合伙人按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分为:1、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2、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和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当然,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名称可以叫公司。
    2023-06-06
    233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一、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1、管理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简单点说,就是谁出钱多谁说了算。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同样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二、合伙企业需要多少人组成合
    2023-03-16
    278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分配规则
    所谓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是指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成立和协商各合伙人的出资额时承诺并实际投入的企业资本总额。它不仅是企业成立和经营的财产担保,也是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注册资本额。合伙法没有规定合伙企业成立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的设立和经营不需要资本担保,也不意味着企业登记不需要注册资本,就像其他企业一样,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企业的建立需要资金。企业的生产经营、原材料的采购、员工的招聘、广告的发布、产品的推广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只是因为合伙企业是一家人力企业,其对资金的需求相对其他企业来说相对较小,同时为了鼓励暂时缺乏资金的中小投资者和其他财产、能力的人投资企业,国家对企业注册资本的要求采取务实态度,不设定最低限额,只要求其确保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以监督和管理合伙企业的资本和经营,有关部门还需要在合伙企业成立时进行资本登记。法律没有规定最低要求,登记机
    2023-05-07
    327人看过
  • 个人合伙企业能否担保合伙企业债务
    个人合伙企业是否能够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个人合伙企业不能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人不需要参与本案担保人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即:,符合规定的条件:(I)不涉及本案(2)享有不受人身自由限制的政治权利(3)在当地有永久住所和固定住所(IV)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V)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担保人和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担保合同阅读本文后,您应该知道这不能担保合伙人的债务。合伙债务本身将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不能为自己担保。所以我们需要其他人来保证才能遵守法律的规定。让我们说清楚。阅读本文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lba.com的专业律师
    2023-05-07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人承担吗合伙人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4
      2006年8月27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在各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可以是有限责任。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对“合伙企业”作了新的定义,即“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 企业合伙入伙规则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9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 1、协议约定优先; 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 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退伙而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 2.法定退伙。出现法定情形时,合伙人资格当然消失,也称为当然退伙。 3.除名退伙。出现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时,其
    • 合伙企业事务如何执行,怎么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那么合伙企业事务如何执行,怎么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各合伙人共同出资的,如何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伙企业事务执行,是指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其对内对外关系中的一些事务处理。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这个重要特征决定了各合伙人都有参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同等权利。而合伙企业事务如何由合伙人执行,则有两种具体形式:一种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另一种是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主要规则有: 1.对外代表权
    • 合伙开合伙公司财务如何监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31
      合伙公司财务监管措施: 1、管好现金(含银行)。会计可以外聘,出纳一定要自己人,出纳可以将每笔支付如实报告,这样即使出现差错,也可在支付环节阻断。 2、划分审批权限。最好用制度规定,多少钱、什么事支付要谁批准,重大事项要经全体股东共同批准,这样合伙人之间才不会产生矛盾,合作才能长久。 3、分工明确。管理上最忌讳多个上级和多头领导,那样会让下属无所是从,反而执行无力。 4、下达指标。财务管理的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