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申请鉴定可三选一,单方申请医学会不理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3)由人民法院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三种申请途径: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由市一级的医学会组织。医学会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定材料后;
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
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一个鉴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医疗事故鉴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关注的
219人看过
-
交通事故理赔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
30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鉴定注意事项详情是什么
379人看过
-
如何注意医疗事故鉴定
86人看过
-
特别注意事项:
103人看过
-
事故医疗是否需要医疗事故鉴定
216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年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注意事项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单方申请医学会不理 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
-
医疗纠纷中,需要做鉴定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1医疗纠纷鉴定应该注意的事: 1、当事人应当尽早封存病历及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2、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3、要求医院提供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4、患者如果死亡,应该
-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注意什么时限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4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注意的时限有:(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3)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当前属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尤
-
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委托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是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是在医疗事故争议出现后,由具有鉴定委托资格的一方向具有接受鉴定资格的一方提出鉴定要求的程序。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涉及两个方面,即医疗事故具体由谁提起、向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提起者即委托方包括医方和患方两个方面;而被委托对象则是各级医学会。 在鉴定的委托中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一是医疗事故鉴定的直接委托。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中伤者的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51、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评估人员,主动提供相关伤害材料、物证和检查材料,如实接受评估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查.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提供伪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不得擅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鉴定书无效.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满的,可以向公安、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部门申请重新鉴定.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妥善保管返还的相关材料、物证和检验材料,以备日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