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能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06:07 407 人看过

用人单位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法人分支机构,是指法人的组成部分。在法人主要活动地点以外的一定领域内,实现法人的全部或部分职能。分支机构通过它的领导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对法人直接产生权利义务,并构成整个法人权利义务的一部分。但法人分支机构,仍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主要表现在其目的事业须在法人范围之内,其行为的效果仍由法人承担,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与有独立责任能力的母公司之子公司不同。分支机构是是一种非法人组织,是企业法人为了实现其职能在总部之外设立的机构,常见的分支机构有分公司、分行、营业部、门市部、办事处等。其特征如下:

(1)法人分支机构是由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设立的机构,从属于法人。

(2)法人的分支机构是相对独立的机构。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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