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私募发行人披露虚假信息,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22:44:42 194 人看过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造假”的案例愈演愈烈,屡禁不止,“造假”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股份私募发行人披露虚假信息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股份私募发行人披露虚假信息的常见表现

所谓披露虚假信息,一般是指证券发行过程中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证券发行的事实、性质、前景以及法律等事项做出虚假、严重误导或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陈述,此种陈述致使投资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定。

而在实践中,股份私募发行人披露虚假信息的常见表现如下:

(1)虚增资产负债比例,虚构公司偿债能力;

(2)虚构投资者权益,夸大公司实力;

(3)虚报盈利虚构资产价值;

(4)虚构成本费用率,夸大公司效益。

股份私募发行人披露虚假信息的责任

在实践中,一旦其披露虚假信息的,就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私募发行人披露虚假信息的,是违约行为,投资人可以要求私募发行人退还资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倘若协商不成的的,投资人应当及时委托公司法律师介入协助处理,收集证据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2、私募发行人披露虚假信息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证监会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罚款等处罚。投资人发现此类情况的,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进而维权索偿。

3、私募发行人披露虚假信息的,涉嫌犯罪,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生活中,要是不幸遭遇到此类情况的,要注意收集证据资料,并及时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能协商处理的可协商处理的,不能协商的及时报警或让律师到法院起诉追偿。

捏造他人虚假信息构成诽谤罪吗

捏造、散布包含他人不实情况类型的虚假信息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亦可合并适用。

互联网是一个巨大的信息大熔炉,很多信息都是别有用心的人发布的。这些信息大部分是虚假信息,用于实现发布者的个人目的。我国对在信息网络上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规定越来越严格。做为公民应该自觉克制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廉洁正直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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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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