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是什么情况下不能采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9:33:00 213 人看过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

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

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3、选取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组织医患双方在鉴定专家库内选取具体鉴定人。4、鉴定在选取鉴定人后,被选取的鉴定人具体负责鉴定。5.鉴定听证会,一般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都会组织鉴定听证会听取各方的陈述意见。

二、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的情况是: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有缺陷之鉴定意见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补正措施解决,不予重新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写司法鉴定委托书
    当我们需要科学技术或者专业知识来进行鉴别的时候就可以写司法鉴定委托书。一、如何申请办理司法鉴定1、委托需要司法鉴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自己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2、受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及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3、鉴定实施30日内完成司法鉴定
    2023-02-18
    311人看过
  •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重新鉴定需要在什么情况下
    大家知道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为了被害人和肇事人公平、公正的解决纠纷事件,确定赔偿标准,患者一般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情况做个等级报告,作为赔付的证明。鉴定结果肇事者认为不可信要求重做。那么司法鉴定伤残等级重新鉴定需要在什么情况下。不是所有的鉴定结果都需要重新做的。一、司法鉴定伤残等级重新鉴定需要在什么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应予准许重新鉴定的四种情形。就第二次鉴定的程序来讲,是严谨、合法的。塬、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由抽签的方式选取鉴定机构,并且该鉴定机构是塬告方提出的,由此可以排除鉴定机构存在舞弊的行为。鉴定的整个过程塬、被告双方均在场,塬告也未对鉴定人员的鉴定行为提出任何质疑。在法庭审理阶段,鉴定人员也出庭接受质询。可以看出本次鉴定的所有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应予重新鉴定的情形。故对其第二次鉴定的鉴定结论应该予以采信,对塬告提出的
    2023-04-19
    168人看过
  • 如何进行精神司法鉴定,什么情况下可进行鉴定?
    在现如今的犯罪案件中,存在一定比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的情况,大家也都知道精神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就是说精神病人如果犯了罪,他的处罚和一般人是不一样的,所以在案件中是需要对相关的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的,那么如何进行精神司法鉴定,什么情况下可进行鉴定?一、什么情况下会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公诉二处检察官阎慧:如果发现嫌疑人家族有精神病史,或本人曾经有精神疾患就医或鉴定记录的,公安机关会考虑对嫌疑人就犯罪时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来判断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没有以上证据,但在侦查期间发现其有精神疾病的典型或类似行为的,公安也会建议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还有就是,公安机关在预审当中,通过讯问嫌疑人,收集了解犯罪事实相关证据,期间,发现嫌疑人思维、逻辑,以及犯罪行为、主观认识、犯罪前后精神状态等有问题,就可能对嫌疑人进行精神疾病鉴定。侦查终结
    2023-04-17
    353人看过
  • 司法鉴定复合鉴定的适用什么情况?
    对于一些特殊的事务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而后出具司法鉴定的结果,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司法鉴定的结果反复鉴定之后,依据有争议的,那么就需要做司法鉴定复合鉴定,但是要做司法鉴定复核鉴定的,需要满足规定的司法鉴定复合鉴定的适用情况,然后司法鉴定委员就会进行一次重新且独立的司法鉴定复核鉴定。一、鉴定委员会复核鉴定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1、鉴定分歧的最终鉴定。在同一裁判活动中,两个以上鉴定机构就同一问题的鉴定要求做出根本不同的鉴定结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提请鉴定委员会鉴定。这种协调鉴定分歧的鉴定是鉴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2、受理特殊的指定鉴定。有的案件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不宜交其他鉴定机构鉴定,直接由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3、受理个别疑难案件的鉴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个别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鉴定难度极大,其他鉴定机构力量有限,直
    2023-06-28
    22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司法鉴定意见证据效力不足?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意见?司法鉴定意见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从定义来看司法鉴定包括以下几层意思:1、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进行的,是涉及诉讼的活动;2、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司法鉴定人;3、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4、司法鉴定的方法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5、司法鉴定人应当提供鉴定意见。我国三大诉讼法均规定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什么会影响司法鉴定意见效力?(一)合格主体是司法鉴定有效的前提。对从事已列入《决定》的司法鉴定活动,必须由持有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有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进行,这也是评判鉴定意见是否合法的前提。(二)鉴定程序是否合法影响鉴定的效力。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司法部《司法
    2023-06-04
    451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果与再次鉴定结果不一样的原因
    由于检材的不同、鉴定方法的不同以及鉴定专家认识上的差异,重新鉴定结果往往会与第一次鉴定意见有所差别。一、两次鉴定结果差异较大,申请再次鉴定应该注意以下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1、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由申请方承担;再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已参加工伤保险
    2023-03-01
    230人看过
  • 什么时间能拿到司法鉴定结果?
    司法鉴定正常一般要在一个月内完全鉴定,并且出具鉴定报告结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另外,还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实现撤销违法的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或者是自己主动的搜集其他证据来试图推翻鉴定结论,那么使得鉴定结论不能够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
    2023-07-22
    151人看过
  • 司法鉴定结果被对方否定,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对方出的司法鉴定结果,没有证据证明不认可部分,是不影响司法鉴定结果的,但有证据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执业鉴定人,运用专门技术和科学手段,根据鉴定人员的具体情况,对照国家标准作出的鉴定结论书,是一种证据。对方当事人签字,只是签收,不签字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对方当事人没有足够证据足矣反驳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采信。司法鉴定结果要多久能出来一般案件的鉴定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最长也不能超过60个工作日。这里说的是“工作日”,是扣除了周末和法定假日的情况,那实际上的时间要在45天左右。在现实生活中,鉴定出结果的时间并不用等这么久,几天、十几天出结果都是有的。不同的鉴定项目具体的鉴定时间不尽相同,像毒物鉴定,快的几个小时就可以出结果,当然这也是鉴定人员加班加点努力的结果。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
    2023-07-06
    169人看过
  • 如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司法鉴定结果
    指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形有:1、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但不能提供鉴定机构的,由法庭直接指定;2、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可以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双方当事人均申请司法鉴定但对司法鉴定机构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庭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如何选定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对争议已久的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做出了决定,厘清了有关因部门利益导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鉴定各自为政、管理混乱的痼疾,为司法鉴定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2023-07-28
    336人看过
  • 补充司法鉴定申请书怎么写?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鉴定?
    一、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在鉴定过程中发现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需要的,鉴定人有权要求委托机关补充收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原鉴定结论只是解决了其中的一部分问题,并没有全部、彻底的解决所有的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2、在鉴定人就某一专门性问题做出鉴定结论后,法院又发现或当事人又提交了涉及该问题的新材料。3、在原委托鉴定时,遗漏了需要解决的问题。4、有关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某些问题提出异议,并附有适当的理由和有价值的材料的。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二、补充司法鉴定申请书模板补充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XXX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
    2023-06-04
    371人看过
  • 不服司法鉴定结果期限
    一、不服司法鉴定结果期限司法鉴定不服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是:一般是10—15日,在鉴定书结尾会有通知。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二、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司法鉴定如何处理(一)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二)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三)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四)如果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再申请司法鉴定。三、当事人不服
    2023-06-06
    231人看过
  • 司法鉴定是最终结果吗
    司法鉴定是不是最终结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鉴定不是最终结果,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是可以申请再鉴定的。依据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做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023-04-21
    451人看过
  • 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情况
    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二、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三、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
    2023-08-17
    352人看过
  • 不服司法鉴定结果能提出复议吗
    不服司法鉴定结论不可以请求复议。因为复议是在行政机关进行的,而司法鉴定是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的程序。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在法定情形下申请重新鉴定。一、法院司法鉴定的具体程序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二、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诉讼会复议吗提起行政诉讼后是不可以再次复议的,
    2023-06-29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司法鉴定结论的时候有几种情况是不能采纳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3
      司法鉴定结论不能采纳的情形是: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和条件的;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和条件,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违反回避规定的;鉴定程序错误的;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无关的;鉴定对象与检验材料和样本不一致的;鉴定文件缺乏签名和盖章。
    • 司法鉴定结论不能采纳是怎么回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7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 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7
    • 线索法院能不能采纳笔迹鉴定的结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
      1、一般来说,没有明确结果的笔迹鉴定法院不会认同。 2、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
    • 哪些情况下被告作出的鉴定结论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1)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3)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 关于鉴定什么情况下不能送鉴定机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