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是绝对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01:16 114 人看过

一、财产所有权是绝对权吗

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二、财产权利属于绝对权利吗

财产所有权是物权,只能是特定的一个人享有,其他任何人不能侵犯也不能未经许可随意使用,所以叫做对世权,也就是绝对权,它指一个人的权利合法地对抗世界上所有其它非产权人,其它非产权人都无权处分,所以是一种绝对的关系,当然就是绝对法律关系了。

三、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别

1、绝对权的义务人不特定;相对权的义务人特定。

2、绝对权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对应,权利人享有权利但无义务,义务人负有义务但不因此而享有权利;在相对权的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

3、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在遭受侵害时可以针对任何第三人提出主张与提起诉讼;但相对权只能是针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权利。

4、绝对权大多是公开的,故适用权利公示原则,并应当受到侵权法的保护;相对权都是一种不公开的权利,仅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故不具有公示性,所以债权人一般不得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

5、绝对权受到侵害,其救济方法首先要考虑恢复原状,而后才是赔偿损失的应用;而对相对权的侵害通常采用损害赔偿的补救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国家对哪些财产拥有所有权?
    我国法律规定,矿产、水流、海域、城市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无线电频谱资源、文物、国防资产、基础设施、国家机关不动产和动产、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不动产和动产、国家出资企业等属于国家所有。以下财产属于国家所有:(1)矿产、水流和海域。(2)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4)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5)无线电频谱资源。(6)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7)国防资产。(8)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9)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10)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11)
    2023-11-06
    180人看过
  •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的孳息拥有所有权吗
    一、什么是孳息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出自晋江统《徙戎论》。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益。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二、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的孳息拥有所有权吗不享有所有权,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此时留置权人对孳息享有的是占有权,而不是所有权。收取孳息的权利是所有人所拥有的收益权能。收益权能是指获取物所产生的财产利益,即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收益是指所有人有权获取由自己的财产所产生的利益。对物所产生的利益,既是孳息,包括天然孽息与法定孽息,所有人通常可以取得物的全部孳
    2023-02-21
    93人看过
  • 质权是绝对权么
    一、质权是绝对权么质权属于绝对权。担保物权是属于绝对权。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因此担保物权是绝对权。二、质权实现必须诉讼吗如果在股权质押的时候,质权人对股权质押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就可以直接请求法院执行股权而不需要诉讼。《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
    2023-05-06
    219人看过
  •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
    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十三条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第七十四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
    2023-06-08
    460人看过
  • 合同解除权是绝对权吗
    一、合同解除权是绝对权吗不是。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根据形成权的法律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形成权以单方意思表示方式行使;也就是说,实现形成权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需要进行强制执行,所以行使形成权不需要法院的裁判。不过在例外情况下,形成权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此类形成权又称为形成诉权,它主要出现在亲属法和公司法中,如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公司代表权限的剥夺、公司解散、开除股东等。而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属于私力救济权,由债权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一般而言,主张解除的当事人不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之诉,但主张解除的当事人必须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能够控制的地方。二、合同的解除方式关于合同解除包括三种方式,即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协议解除由合同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约定解除,即在合同中对
    2023-05-03
    276人看过
  • 财产所有权侵权的客观表现是什么,及财产所有权侵权中侵犯财产罪的类型
    一、财产所有权侵权的客观表现财产所有权的侵权的客观表现如下:1.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据为已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2.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如侵占罪。3.非为据为已有,而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4.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从侵犯财产罪的行为方式上看,大多数犯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例如,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罪,不可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侵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财产所有权侵权中侵犯财产罪的类型财产所有
    2023-05-06
    338人看过
  • 抵押权是不是绝对权?
    不是。抵押权是物权的一种,物权属于绝对权。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抵押权人是否能放弃抵押权抵押权人能放弃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2023-07-21
    477人看过
  • 关于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问题
    84、财产已经交付,但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权转移附条件的,在所附条件成就时,财产所有权方为转移。85、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翻悔的,不予支持。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翻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86、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87、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88、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93、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
    2023-08-04
    51人看过
  • 信用权是人身权吗,信用权是绝对权吗
    信用权不属于人身权,人身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信用权是绝对权,信用权是根据行为人的交易行为最终形成的资信评价。一、信用权是人身权吗信用权不是人身权。信用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资信利益,是一种与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与人身权相区别的无形财产权。文章在立法例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给予其直接保护的建议,即在民事立法中确认信用权的独立地位。经营性资信,泛指民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所具有的经营资格、经营优势、经营信誉等经济能力的总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资信利益从精神价值向财产价值不断扩充,成为一种与创造性成果权、识别性标记权相联系而又有区别的新型无形财产权。二、信用权是绝对权吗信用权是绝对权。信用虽是基于对手交易所形成的资信评价,但信用权却是一种与相对权相区别的绝对权。我们知道,信用交易发生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一般与第三人无涉;资信评价作为一种社会
    2023-04-26
    183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属于财产所有权吗
    人身自由权不属于财产所有权,人身自由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一、什么是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二、人身自由权包括什么1、身体自由权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
    2023-05-04
    206人看过
  • 信托财产所有权与一般财产所有权的异同点是什么?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具有经济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的对称。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货币进行计算。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准物权、债权、继承权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所有权的原始获得方法所有权的取得以权利取得是否以前权利人的所有权为前提作为标准,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又称固有取得,是指非依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所有权,如生产、收取利息等,即属于原始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
    2023-07-17
    432人看过
  • 生育权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Q4&
    生育权不是相对权也不是绝对权,是人格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公民的生育权包括以下部分内容: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3、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4、生殖健康权。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
    2023-08-11
    208人看过
  • 哪些物权是绝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一是积极方面,即支配特定的财产或利益,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二是消极方面,即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妨碍其对标的物的支配,具有排他性质。民事权利中,物权是最典型的支配权,他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也属于支配权。抗辩权属于相对权或者是绝对权抗辩权是相对权。抗辩权是对相对人的给付请求予以拒绝的权利,即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
    2023-08-16
    332人看过
  • 领土主权是绝对的吗
    一、领土主权是绝对的吗领土主权是指地面国家对他的领土和领路上空,国家对他的本国领空具有完全的排他的领土主权。按照领土主权原则,国家对他的本国领土主权的内容:(1)地面国家对本国领空的资源有完全的排他占有使用的权力,并且没有得到地面国家许可,外国的航空器不得飞经或者飞入。因此,国家基于领空主权对于非法飞入的外国航空器,有权采取措施。目的是维护国家领空安全。对军用航空器必要时可以采取武力,对民用飞机不可以。(2)地面国家有权保留他领空内的国内运输权,即一国境内的城市之间,航空之间的运输,这种运输专门留给本国的航空运输公司。(3)地面国家有权设立空中禁区,即使你允许了外国航空器飞入了你的领空,但是禁区是不可以飞跃的。(4)地面国家有权制定航空法律以及涉及到领空的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的法律规章,要求外国航空器飞经或者是飞入时遵守。如果不遵守,地面国家有权执行法律。二、国家主权的内容1、管辖权即国家
    2023-06-08
    44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财产权利这是相对权利还是绝对权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财产权属于绝对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二是财产权利是否属于绝对权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8
      财产权属于绝对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什么是所有权?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3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全面支配的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等特征。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真正的财产属于绝对权利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7
      财产权属于绝对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所有权法律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典型特征在于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绝对法律关系是与相对法律关系对应的,依据义务人的范围不同,可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毋需义务人以积极作为协助即可实现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如所有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