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7:00:13 270 人看过

一、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辩护人信息、犯罪嫌疑人信息、变更罪名的基本情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辩护人应当结合检察院变更罪名的原因,并依据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辩护,应当明确提出辩护意见。

二、格式和内容

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

(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

(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

(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

(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

(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

(三)尾部

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

对于检察院变更罪名的情况一般是很少出现的,一般只在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罪名变更,如果当事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辩护律师的辩护行为向司法机关反映,并要求达到自己的诉讼请求,但如果涉及到违法情况则是不被认可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强制猥亵儿童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___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猥亵儿童罪的立案标准(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二)采取暴力、
    2023-04-16
    386人看过
  • 检察院的罪名可以变更吗
    并不存在检察院定罪法院是否能改的情形。因为检察院并不能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只有经过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一、保释就没事了吗保释不是就没事了。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即使被羁押的人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此时尚无法判断其是否犯罪,需要进行处罚。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确定。因此,单纯的只是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并不能判断出被取保候审人日后是否有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
    2023-03-18
    313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罪名有异议的辩护词应写清楚哪些内容
    一、非法拘禁罪罪名有异议的辩护词应写清楚哪些内容?(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
    2023-06-03
    39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辩护词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的辩护词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因不服xx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提起抗诉。抗诉请求本案提出抗诉,依法撤销原第一审、第二审判决及再审申请裁定。抗诉支持改判被申请人,抗诉支持改判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法定事项。1、关于符合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2裁定的”2、关于符合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二审对本案的一些关键证据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慎分析,而作出判决,致使作为该判决的所谓关键依据在证据上亦存在重大缺失。3、关于符合第(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4、关于符合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5、关于符合第(十一)项“原判决、裁
    2023-04-25
    267人看过
  • 行贿罪辩护词犯罪预备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行贿罪辩护词犯罪预备的内容主要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行贿金额达到多少才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
    2023-06-03
    236人看过
  • 犯罪预备盗窃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预备盗窃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辩护人的范围(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3)被告人的近
    2023-04-29
    171人看过
  • 辩护词死刑认罪减轻处罚的内容有哪些?
    一、辩护词死刑认罪减轻处罚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死刑认罪减轻处罚的辩护词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司法判决结果、适用于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二)正文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
    2023-06-03
    440人看过
  • 医生受贿罪无罪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医生受贿罪无罪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辩护人的范围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
    2023-06-03
    272人看过
  • 自愿认罪行贿罪辩护词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自愿认罪行贿罪辩护词包含的内容有哪些1、首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的是:(1)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即是受被害人的委托还是受人民法院的制定。在实践中,还需要说明是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因为律师是通过律师事务所执业的。(2)辩护人在开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调查了解案情等,以便向法庭表明,自己的辩护意见是有根据的。(3)可以开门见山的提出关于本案的基本辩护观点,对法庭调查做简要交代。这样可以旗帜鲜明的表明自己的态度,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进入正文部分做好准备。2、正文正文包括辩护意见和辩护理由。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全面、系统的论证。需要重点说明和论证提出的辩护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用事实和法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反驳起诉书的指控。具体内容因案而异。总的来说,辩护词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以下
    2024-01-20
    466人看过
  • 侵犯个人信息罪辩护词2024的内容有哪些?
    一、侵犯个人信息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侵犯个人信息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诉讼案件的情况、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二)正文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
    2024-01-12
    346人看过
  • 非法持有枪支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非法持有枪支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非法持有枪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
    2023-06-03
    297人看过
  • 串通招投罪辩护词包括哪些内容
    一、串通招投罪辩护词包括哪些内容?(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串通招标的行为有哪些?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实施下列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一)招标者在
    2023-06-03
    428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1、标题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交通肇事逃逸需要赔偿吗是需要的,如果是轻伤以下,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是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
    2024-01-25
    395人看过
  • 检察院变更罪名的情况多吗
    一、检察院变更罪名的情况多吗案件在审查批捕时检察院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这一条款支持了检察院变更罪名。审判阶段的更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批捕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
    2023-03-21
    390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变更刑事案件的辩护词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0
      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辩护人信息、犯罪嫌疑人信息、变更罪名的基本情况、辩护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辩护人应当结合检察院变更罪名的原因,并依据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辩护,应当明确提出辩护意见。
    • 罪轻辩护律师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8-27
      罪轻辩护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基本信息、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从轻情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比如指控故意杀人罪,辩护故意伤害罪。
    • 变更之辩护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辩护词没有万能的模板,各个案件有各个案件的特殊性,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辩护方案。
    • 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变更罪名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7
      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
    • 滥用职权罪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为之。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滥用职权罪辩护词,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