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探望权的相关判决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3 08:00:22 206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人民法院在判决探望权时所考虑的因素和具体安排。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以及探望方式的优缺点来确定具体的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在判决中,法院会明确探望权的安排,增强可操作性,避免当事人在执行时发生争议。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原则上探望安排在周末,由探望权人将孩子接回,周日下午再负责送回。具体的判决会根据案情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院会依据有探望权父母的具体情况,考虑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根据不同探望方式的优缺点,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从而确定具体的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同时法院在判决中应对探望权的安排作出明确确定,增强可操作性,以免当事人在执行时发生争议。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原则上探望会安排在周末,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周日下午再负责送回。根据案情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判决。

法 院 如 何 确 定 探 望 权 探 望 方 式 、 时 间 和 地 点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或者一方死亡需要共同抚养子女的,可以进行探望。那么,法院在确定探望权、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呢?

首先,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探望权的确定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法院就无权确定探望权。因此,在确定探望权时,法院应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基本依据。

其次,法院应考虑探望的目的和必要。探望的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更好地成长和发展,因此,法院在确定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时,应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需求,确保探望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再次,法院应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当事人的工作、生活等实际情况,以及子女的生活习惯和需求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探望权的确定。

最后,法院应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在确保当事人和子女权益的前提下,法院还应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如避免影响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安全等。

综上所述,法院在确定探望权、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时,应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基本依据,同时考虑探望的目的和必要、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探望权的确定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子女的权益。

法院在确定探望权、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时,需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探望的目的和必要、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探望权的确定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子女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探望权相关问题:探望权能否中止?满足哪些条件?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权会被中止的情形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离婚后需要向自己未成年孩子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按照约定行使探视权的时候,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协助,不得无故阻挠探视孩子的行为。但若是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探视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利的,也可以不让对方探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2023-08-10
    228人看过
  • 探望权的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探望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具体如下:1、探望权主体范围。探望权的主体范围不应局限于父母,其他家庭成员只要履行了自已的义务也有探望的权利。2、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可首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探望权的实现。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父母素质,被探望同样是子女的权利。一、必须遵循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有哪些必须遵循行使探望权的原则如下:1、自动获取原则,自动取得原则是探望权不是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2、主体具体原则,具体原则是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3、协议优先原则,行使探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方面被确定为协议优先的原则。二、探视权的特征是什么?(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
    2023-03-19
    142人看过
  • 探望权的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探望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具体如下:1、探望权主体范围。探望权的主体范围不应局限于父母,其他家庭成员只要履行了自已的义务也有探望的权利。2、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可首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探望权的实现。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父母素质,被探望同样是子女的权利。探望权的特点1、探望权是一种身份权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探望权属于亲权范畴,探望权产生的基础是父母对子女享有的亲权,其权利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有权利,因此是一种身份权。2、探望权是法定权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照顾,产生于血缘关系和人之伦理道德。“出礼入刑”,父母关爱看望自己亲生子女的心理需求从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升为法律。由国家权力予以调整便产生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对探望权的规定。该法律条文对探望权的行使、中止和权利的恢复
    2023-07-21
    308人看过
  • 探望权有哪些中止探望权的程序
    中止探望权的程序是:首先向法院起诉,提供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事由和证据等材料,法院经审理属实后,应当判决中止探望。法定中止探望的事由主要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一、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怎么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视权中止怎么恢复如果探望权中止了,拥有探望权的一方想要恢复探望权,应当由其提出恢复探望权的请求,并举证证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完全消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可以恢复探望权。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
    2023-04-05
    35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探望权是合理的吗?
    离婚诉讼中的探望权是合理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探望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法律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
    2023-03-20
    32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相关管辖有哪些
    这种认识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还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有必然联系。三、“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
    2023-06-13
    8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中探望权怎么判决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2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的权利,但是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终止探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 离婚探望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诉讼中一般探望权会怎么判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8
      离婚诉讼中,一般探望权会按下列规则进行判决: 1、法院一般会判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 2、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然后再负责送回。
    • 离婚诉讼中,一般探望权会如何判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离婚诉讼中,一般探望权会按下列规则进行判决: 1、法院一般会判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 2、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然后再负责送回。
    • 离婚诉讼中探望权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5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