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取证如何认定犯罪中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09:50:56 341 人看过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一、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

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中止相关文章
  •  暴力取证罪如何认定?立案标准有哪些?
    暴力取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包括采取极端残忍手段、导致被害人死亡或精神失常、致使案件出现冤、假、错案、实施暴力取证3次或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以及授意、指挥或强迫他人实施暴力取证等行为。这些行为均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必须严格打击。以下是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方可立案的暴力取证罪内容:1.采取的手段极端残忍,且影响恶劣;2.导致被害人死亡或精神失常;3.致使案件出现冤、假、错案;4.实施暴力取证3次或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5.授意、指挥或强迫他人实施暴力取证。暴力取证罪立案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暴力取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暴力取证罪的具体标准如下:1.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即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中工作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 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为国家司法机关的
    2023-11-01
    355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犯罪的中止,共同犯罪中止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的中止共同犯罪中止是行为人在共同故意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共同犯罪中止包括两种情况:(1)所有共同犯罪人共同中止其共同犯罪,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2)某一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中止。这种共同犯罪中止,不仅要求其本人退出共同犯罪,停止其本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而且还要求他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二、共同犯罪中止如何认定认定能否成立“共犯中止”,同样应当从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即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有效性四个方面来认定。共犯中止与单独犯的中止构成条件在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特征的认定上并无太大出入,不同之处在于“有效性”特征的理解上。如何认定共犯中止的有效性特征显然是界定共犯中止是否成立的关键。在单独犯的场合,只要行为人能有效地防止本人行为可能造成的犯罪结果发生,就具备有效性。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部分
    2023-02-16
    21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暴力性犯罪致人死亡
    认定暴力性犯罪致人死亡,需符合下列要件,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或者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以暴力手段致人死亡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如果行为人是故意的,可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是过失的,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是暴力性犯罪吗?故意伤害罪是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2023-07-25
    122人看过
  • 犯罪中止何时不认定为犯罪
    在犯罪的预备阶段、犯罪实施到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其实都是可以发生犯罪中止的。而犯罪中止就分为了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自动的放弃了犯罪,另一种则是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行为人自动有效的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3、中止的客观性。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
    2023-07-07
    436人看过
  • 暴力取证罪怎样认定构成
    对暴力取证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同样包括了四方面: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一、报复陷害罪 - 构成要件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
    2023-03-22
    498人看过
  •  我国如何处理刑法中的暴力取证罪?
    中国刑法规定了暴力取证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六种情况。首先,如果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或者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或者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就构成暴力取证罪。其次,如果暴力取证并导致错案,或者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也构成暴力取证罪。最后,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同样构成暴力取证罪。中国刑法规定了暴力取证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2.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3.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4.暴力取证并导致错案;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暴力取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暴力取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
    2023-08-25
    298人看过
  • 暴力取证罪认定的标准解析
    暴力取证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是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暴力取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罚;因此暴力取证罪的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且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而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什么标准下暴力取证罪才立案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的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行为人导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行为人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2023-07-01
    182人看过
  • 犯罪中止能否采取刑事措施,犯罪中止的认定条件
    一、犯罪中止能否采取刑事措施有犯罪中止情形发生,如果符合条件,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犯罪中止的认定条件(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
    2023-04-18
    396人看过
  • 如何认定犯罪中止有什么法律规定
    可以从以下方面对犯罪中止进行认定:(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一、轮奸案件一人中止犯罪如何认定一、强奸罪的犯罪中止1、强奸罪的犯罪中止是罪犯自动停止犯罪或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2、强奸罪的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准备实施强奸的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着手实施实施强奸的过程中;3、犯罪嫌疑人主观上认为能够继续与完成犯罪,而主动地、自愿地放弃了继续完成犯罪,应认定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种类(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
    2023-03-08
    362人看过
  • 轮奸案件一人中止犯罪如何认定
    轮奸案件一人中止犯罪怎么认定案情介绍:2007年12月初,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杨某、王某、孙某某(在逃)预谋与被害人赵某发生性关系。12月12日18时许,孙某某以邀请吃饭为名,将被害人赵某骗至天津市塘沽区某地嫌疑人杨某家中。嫌疑人杨某、刘某某以暴力、胁迫手段相威胁先后将被害人赵某强行奸淫;后嫌疑人王某、孙某某趁被害人赵某酒后不能反抗之机,先后将被害人赵某再次奸淫。该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通过对几名嫌疑人的讯问、对被害人的询问以及对整起案件事实的核查,笔者发现其中一处重要情节,在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对赵某实施强奸过程中,在现场观看、等候奸淫的另外一名涉案人员刘某因生殖器未能勃起而未能与被害人赵某发生关系,其强奸的主观故意与行为均客观存在,因此涉案人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对嫌疑人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以及其犯罪行为是犯罪中止、既遂
    2023-06-03
    211人看过
  • 暴力取证罪是如何构成的?
    暴力取证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是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一、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要件有哪些?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要件有;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2、主体要件: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的行为;4、客体要件:客体为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二、行政枉法裁判罪有哪些构成要素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
    2023-04-12
    75人看过
  • 中止犯中止如何界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的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预备犯、未遂犯也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但是它们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由而未得逞的。即不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意愿,而是由难以克服的外部障碍造成的。所以,犯罪未遂也可称为障碍的未遂。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有:(1)被害人的反抗;(2)第三者的阻止;(3)自然力的阻碍;(4)物质的阻碍;(5)犯罪人能力不足;(6)认识发生错误等等。例如,张三意图强奸而使用暴力将被害妇女按倒,未能性交即被赶来的警察抓获,就属于因第三者的阻止而犯罪(强奸)未得逞;再如李四进入银行却打不开保险柜以致一无所获,就属于物质障碍及自身能力不足的原因而未得逞。
    2023-05-01
    145人看过
  • 危险犯存在犯罪中止形态法律中如何认定?
    只要符合犯罪中止条件,都可以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以下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后,犯罪呈现结果前均可中止。包括预备阶段的中止、实行阶段的中止和实行行为终了的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4.中止的有效性。不管是哪一种中止,都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危险犯如果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中止的条件包括中止是否有效,中止是否具有客观性,中止是否具有自动性还有中止是否具有时间性,犯罪中止如果造成损害也可以减轻处罚。一、销
    2023-06-28
    399人看过
  • 犯罪中止能否治安处罚,犯罪中止认定
    一、犯罪中止能否治安处罚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对当事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等处理,也可以给予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犯罪中止认定(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
    2023-06-17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更多>

    #犯罪中止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暴力取证罪?暴力取证罪如何处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对于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暴力取证罪要视以下情况而定。 1.暴力取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罚。 2,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也就是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并非一般主体。
    • 刑事犯罪取证证据有哪些如何认定暴力取证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 (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 (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3)行为人方式有差异。刑讯逼供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使非暴力方式,而暴力取证罪则只能以暴力方式构成。暴力取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
    • 犯罪中止如何认定,犯罪中止如何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
    • 暴力取证罪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8
      暴力取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 (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 (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3)行为人方式有差异。刑讯逼供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使非暴力方式,而暴力取证罪则只能以暴力方式构成。暴力取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
    • 对家庭暴力犯罪,如何认定家庭暴力犯罪,家庭暴力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9
      对于家庭暴力犯罪,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犯罪主体上,两者一般都是家庭成员;在犯罪的主观要件上,两者都是故意犯罪;在犯罪的客体上,都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在犯罪的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对被害人的打骂等行为。但是虐待与故意伤害仍具有一定的区别。在犯罪对象上,虐待罪所侵害的对象仅为共同生活且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为限。在主观方面,虽然两者都是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