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有豁免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7:31:20 258 人看过

法律没有规定政协委员有豁免权,政协委员不具有豁免权。

政协委员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若干界别。全国政协委员即参加全国政协的各单位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人士。各级地方政协委员即参加各级地方政协的单位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人士。

政协委员的权力

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

一、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三、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五、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

六、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

七、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警告相关文章
  •  有豁免权的人的特征
    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权,包括外国驻中国使馆的外交代表及其家属、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持有外交护照来中国的外国官员,以及经中国政府同意给予本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的其他来中国访问的外国人士。1.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权。2.外交豁免权适用于所有外交代表,无论是常驻代表还是临时使节,包括他们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没有结婚的女儿等家庭成员。具体如下:(1)外国驻中国使馆的外交代表以及他们的家属;(2)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3)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4)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的国家)来中国的外国官员;(5)经中国政府同意给予本条所规定的特权与
    2023-10-24
    296人看过
  • 外交豁免权是否属于犯罪豁免范畴?
    外交豁免权犯罪不可以豁免。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债权人豁免的债务有什么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023-07-15
    446人看过
  • 党员可以当政协委员吗
    当然可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如,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中国共产党党员有99人。退出党员有什么后果吗1、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员是可以自愿退党的,而党员退党后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什么后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2、法律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
    2023-07-21
    168人看过
  • 政协委员一定是党员吗
    不是、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这些人士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所以说不是共产党也可以成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政协委员和代表。政协委员畅谈促进就业本报北京3月11日讯记者陈静报道: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11日举行主题为政协委员谈促进就业的集体采访。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张世平,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浙江传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冠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景天魁,新东方教育集团董事长俞敏洪等5位全国政协委员接受了记者集体采访。推动服务业发展有助于促进就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如何体现?针对生产性服务业,徐冠巨委员认为,发展生产性
    2023-07-21
    302人看过
  • 领事特权与豁免
    社会保险
    conslarprivilegesandimmnities领馆和领事官员为有效地行使领事职务而享有的便利、特权和豁免。关于领事特权与豁免的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外交关系公约一样,采取职务需要说与代表说相结合的立场。公约序言指出:此等特权与豁免之目的不在于给予个人以利益而在于确保领事能代表本国有效执行职务。根据公约,领事特权与豁免可分为领事馆的特权与豁免和领事官员的特权与豁免。领事馆的特权与豁免主要有:①领馆馆舍在一定限度内不可侵犯。根据公约,其主要内容是:接受国官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领馆馆舍;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保护领馆馆舍免遭侵害;除非为国防或公用目的,领馆馆舍免予征用。②领馆档案及文件不论何时何处不得侵犯。③领馆享有通讯自由,主要包括:领馆可采用外交或领事信使、外交或领事邮袋及明密码电信的通讯方法;领馆来往公文不受侵犯;领馆邮袋通常不得予以开拆或扣留。④领馆馆舍和领馆馆长寓邸免纳捐
    2023-06-11
    256人看过
  • 国家财产豁免权
    国家财产豁免权是由国家这个所有权主体的特殊地位而享受的一种特殊待遇。它导源于国家主权原则,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之一。在处理涉外物权关系中,不动产物权以物的所在地法为准据法(即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已成为一条普遍公认的原则。但是这一原则不适用于外国国家财产。一国对于外国国家的财产,包括使领馆财产在内,不得采取任何与财产所有国的尊严不相容的措施。就是说,一国的国家财产在任何别的国家,都受特殊保护,未经财产所有国的同意,不能对外国国家财产行使司法管辖权,不能对这种财产实行没收、扣押及采取其他强制手段。国家财产豁免权的具体内容,按照一般国际惯例,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一)司法管辖豁免,即对任何国家财产除非外国明示自愿接受其司法管辖,不得强制别国受其法院管辖;(二)诉讼保全豁免,即在国家作原告或被告的场合,除非它明示同意,法院地国家不得以参加诉讼国在其境内的财产作诉讼担保为由查封、扣押外国国家财产;(
    2023-06-08
    108人看过
  • 保险豁免权有几种情况
    一、保险豁免权有几种情况1、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在缴费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在赔付重大疾病后主险保费不用交了,也叫被保险人豁免。2、投保人保费豁免在交费期间投保人发生意外身故或严重残疾或因疾病身故或患重大疾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主险保费不用交,这种通常发生在少儿险上。二、什么是保费豁免保费豁免指的是在保险合同的缴费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身故、疾病、轻症、中症或重疾等情况,经公司批准,可豁免剩余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费豁免可分为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有些保险产品可双豁免,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中任意一方发生事故都可豁免后期保险费。三、哪些情况可以保费豁免1、父母发生事故,孩子可保费豁免大部分少儿保险中是包含保险豁免这一项保险责任的。假如购买了一份少儿保险,当父母因身故或全残无法继续承担保费时,可豁免此份少儿保险剩余的保险费,仍可继续为孩子提供相应的保障。2、保险双豁免很多
    2023-04-14
    209人看过
  • 救护车交通肇事享有豁免权吗
    救护车交通肇事不享有豁免权,如果司机是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救护车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紧急情况下、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以有一些闯红灯等的特权,因此造成伤亡的后果,在法律上应该是免责的。司机,不能够认为他是犯罪的。但是这个前提条件应该加以确定,就是说他确实有证据表明,他是去抢救病人。这个并不是说你开着救护车就可以乱闯红灯,而是说救护车一定是在执行公务。那么现在这个救护车上是没有病人的,现在就要有证据来表明他确实是去抢救病人。如果确实如肇事方所说,救护车当时闯红灯是在执行紧急任务,那么肇事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个责任应该由他的单位,也就是这个医院承担。因为这个是一个公务行为,或者说是一个单位的职务行为。也就是说驾驶员是代表医院去履行相应的职责,所以他在这个过程当中,只要主观上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害后果,都是应该由单位来承担责任的。即使我
    2023-04-21
    315人看过
  • 雇员补偿和雇主豁免
    不真实连带责任是指在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无论哪一方承担员工的人身伤害责任,另一方对受伤员工的赔偿责任将被免除。但是,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要求赔偿。职工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条件是,职工人身损害的原因是第三人,而不是用人单位。第三人对劳动者损害的不真实连带责任不同于补充责任。有直接责任人先索赔的顺序问题。只有直接责任人不能或者不能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才能向补充责任人要求赔偿;在不真实连带责任中,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承包或者分包业务的发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方请求赔偿,但不受本命令的限制,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业主、分包商和业主之间存在责任分担问题,责任分担的确定应根据各方对人身伤害的过错程度和因果关系来确定。如果
    2023-05-07
    401人看过
  • 外交豁免权是免除刑事责任吗
    不是免除刑事责任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通俗地说,豁免权就是享受特殊待遇,外交豁免权也就是外国代表和外国使馆在驻在国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又称为外交特权。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外交豁免权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豁免、执行豁免。具体来分主要有:1.使馆涉及财产、档案不受侵犯,驻在国人员不得进入使馆采取行动或实施法律程序;2.通讯自由,外交邮袋不受开拆或扣留;3.使馆舍免缴各种捐税,使馆公务用品入境免关税;4.外交代
    2023-06-12
    147人看过
  • 外国人在我国都享有豁免权吗
    1、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豁免权。但并不是所有外国人都享有外交豁免权。2、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的刑事管辖体制。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理,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律师补充:应当予以逮捕的行为:(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2023-05-06
    328人看过
  • 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依据
    外交特权与豁免为了保证外交代表、外交代表机关以及外交人员进行正常外交活动,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协议相互给予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外交代表机关和外交人员一种特殊权利和优遇。这种特殊权利和优遇,在外交上统称外交特权和豁免。我国过去曾把外交特权和豁免统称为优遇,即优惠的待遇。也有的国家称为豁免权和优例,但无论哪种说法,就其内容来说无多大差别。一、外交特权和豁免的由来自古以来,各国对相互派遣临时性的使者,实际上都给予某中特殊权利和优惠待遇。我国古代就有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之说。在欧洲,从十三世纪起,即开始出现常驻使节,他们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受到特别的保护。当然,当时他们所享有的特权尚无成文的国际法为依据。到十七世纪后半期,互派常驻使节成为一种普遍的制度后,使节享有的特权和豁免逐渐形成为一种惯例。以后,随着国际交往日益频繁,有些国家对使节享有的特权与豁免订立了专
    2023-06-11
    199人看过
  • 绝对豁免与相对豁免区别
    一、绝对豁免与相对豁免区别限制豁免主义主张把国家行为依其性质或目的分为主权行为(亦称统治权行为、公法行为或非商业行为)和非主权行为(亦称管理权行为、私法行为或商业行为);把国家财产分为用于政府事务的财产和用于商业目的的财产。对于国家的主权行为和用于政府事务的财产未给予豁免,对于国家的非主权行为和用于商业目的财产不给与豁免。绝对豁免主义认为主权国家之间是独立的,平等的,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所以,国家的一切行为和财产无论其性质如何,均应享有豁免。二、豁免权的特征(1)豁免权是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其它主体,诸如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则不享有此项权利。豁免权是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证。(2)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如果律师在
    2023-06-11
    227人看过
  • 债务豁免协议怎么写?
    债务豁免协议债务豁免协议债务人(以下称甲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债务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豁免协议:______一、乙方同意豁免甲方债务金额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第一条涉及债权。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签字后生效。四、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债务人(签章):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债权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023-04-17
    255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警告
    词条

    警告的适用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了的意和警惕,尽力避免再犯。警告一般适... 更多>

    #警告
    相关咨询
    • 国家豁免权是政府机关要统一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
      不对,国家豁免权国家豁免权是指在国际社会中民族国家基于自身的主权而享有的不受外国主权干涉和控制的权利。民族国家政治独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国家豁免权,任何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都不服从其他国家的法律秩序,在平等者之间,没有统治。这个豁免权是绝对的。国家豁免权分为主权豁免和外交豁免。主权豁免意味着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由本国自主处理,外部势力不预;外交豁免权是指外交人员在驻在国享有的司法豁免权,这种豁免权是
    • 豁免的债务协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9
      债务豁免协议债务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债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债务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豁免协议:______ 一、乙方同意豁免甲方债务金额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第一条涉及债权。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签字后生
    • 外交人员特权豁免的用途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3
      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主要内容有:人身、办公处、住所和公文档案的不可侵犯权;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自由通讯;免纳关税和其他直接捐税以及悬挂国旗、国徽等。现简介如下。 1、人身不可侵犯权 外交代表人身不得侵犯。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接受国对外交代表应特示尊重,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其人身、自由或尊严受有任何侵犯。 2、刑事管辖豁免 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有豁免。在外交实践中,对于
    • 租赁的豁免权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租赁豁免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基于租赁纠纷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它是指律师对其在业务活动中得知的当事人的秘密,可以拒绝作证的权利。
    • 外交豁免权是免除刑事责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0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