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的土地能否分割收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55:14 353 人看过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出让土地到期、公共利益需要等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对出让的土地进行分割和收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原批准使用国有土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2)为实施旧城区改造的城市规划,需要调整土地用途的;

(3)土地出让合同和其他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不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

(四)原划拨国有土地因本单位撤销、搬迁等原因停止使用的;(五)经批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山等。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有三种途径:1。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的使用期限由法律在与使用者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时规定。如果使用者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不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政府将“收回”土地。(3)“退出”的法律原因。本办法是指土地使用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因发生法律、法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事件,被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土地转让到期怎么收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以承包的方式流转后,如果承包合同到期的,一般是会再延长承包期限,如果发包人收回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土地转让合同效力怎么认定1、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起诉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合同有效。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实质是尚未完全取得转让土地的权属,因此,通常应视为无权处分。但
    2023-04-30
    108人看过
  • 土地转让合同签收后能要回来吗
    签了土地转让合同存在下列情形是可以要回来的:1、合同显失公平的;2、该合同是被欺诈或胁迫订立的;3、当事人对土地转让合同有重大误解的。存在上述情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土地转让合同。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哪些类型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有:1、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中受损一方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的合同。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2、与善意相对人订立的可撤销合同。是指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在对方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而形成的可撤销合同。3、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形成的可撤销合同。二、合同撤销权的8种情合同可撤销的八种情形: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
    2023-03-09
    158人看过
  • 所列土地能否收回
    挂牌土地能否收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关联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人可以在土地拍卖完成前收回挂牌出让的土地。第十三条投标和开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装入箱中。如果投标通知允许邮寄投标书,投标人可以邮寄投标书,但只有转让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投标书,投标书才有效。投标书放入标准箱后,不得撤回。投标人应对投标及相关书面承诺负责。(2)转让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或其选出的代表应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打开投标箱,清点投标。投标人不足三人的,转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投标人不少于三人的,应当逐项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3)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转让方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
    2023-05-02
    209人看过
  • 所列土地能否收回
    挂牌土地能否收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关联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人可以在土地拍卖完成前收回挂牌出让的土地。第十三条投标和开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装入箱中。如果投标通知允许邮寄投标书,投标人可以邮寄投标书,但只有转让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投标书,投标书才有效。投标书放入标准箱后,不得撤回。投标人应对投标及相关书面承诺负责。(2)转让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或其选出的代表应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打开投标箱,清点投标。投标人不足三人的,转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投标人不少于三人的,应当逐项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3)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转让方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
    2023-05-08
    261人看过
  • 土地能否直接转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的使用者是可以单独转让出让的土地,但转让后的土地只能按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依据是什么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依据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具体内容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二
    2023-03-30
    83人看过
  •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
    划拨土地是可以进行转让的,相关规定如下:一、政府安置地皮是否可以转让安置地是不可以转让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二、产权性质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
    2023-03-28
    27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土地转让后是否能收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般是不能收回的,除非当初转让的时候合同有收回条款..。
    • 土地能否转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解析:单纯转让土地,按规定必须清算。但有些属于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除取得土地的价款外,其开发土地的成本往往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如果不予扣除的话,其增值额就相当的高,据此计算土地增值税,不合情理..。
    • 土地承包转包后能否收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登记造册的应该你是承包人,故你应该可以要求收回承包权
    • 土地转让后地役权能否转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6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土地转让后地役权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工业土地分割转让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符合条件可以进行转让。 工业用地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对于受让人拟改变原工业用途中不同行业类别的,应取得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根据有关政策相应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征得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同意。 3、除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