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涉华侨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19:36:33 190 人看过

一、长春涉华侨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二、长春市涉华侨婚姻登记的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5、通行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6、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7、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8、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9、护照(中国)

10、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证明。

11、护照(外国人)

1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声明)证明。

13、结婚证(结婚登记档案)

14、离婚协议书

1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涉外结婚登记外国人华侨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一、怎么确定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1、若涉外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内均有住所,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2、原告是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内有住所,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居住的,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
    2023-02-27
    409人看过
  • 婚姻登记管辖及法律依据
    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一、哪里办结婚证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
    2023-03-29
    492人看过
  • 办理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当事人办理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分别需要提交哪些证件?(一)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所需证件1、国内公民:(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港澳同胞:(1)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3)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4)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证明;(5)不在原籍登记结婚的从内地去港澳时已达法定婚龄的港澳同胞,还须持有原籍(原驻地、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赴港澳前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此保证须经公证);(6)离过婚的须持离婚证件;丧偶的持配偶死亡证
    2023-06-11
    155人看过
  • 长春涉外婚姻登记处都需要什么手续
    长春涉外婚姻登记的手续如下:(一)中国公民所持有的证件(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二)外国人所持有的证件(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际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要提交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和双方的照片。你们都有婚史需要把以前的婚姻状况证明携带上,具体要求可以参照你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厅网站。
    2023-05-01
    208人看过
  • 白山涉外华侨婚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白山涉外华侨婚姻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结婚登记受理条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二十八条:(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一方为吉林省户籍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九)双方为非内地居民还应符合民政部文件(民函〔2004〕76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翻译成中文。当事人未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中国驻外国使领馆
    2023-05-19
    82人看过
  • 涉外婚姻之华侨婚姻问题
    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如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申请离婚时,双方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办理;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已迁居其他国家仍按以上规定办理,但有关法律文书需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已回国定居,其离婚申请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如他们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的,他们的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4.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与其配偶(包括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经居住国法院判决离婚的,如当事人双方对判决无异议,我可不
    2023-04-22
    330人看过
  •  华侨婚姻法律:明确国内公民与华侨婚姻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华侨与本国公民结婚后,双方可以选择自愿离婚或再婚。需要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要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相关户口证明。同时还需要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是镇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证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华侨与本国公民结婚后,双方可以选择自愿离婚或再婚。需要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要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相关户口证明。同时还需要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是镇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证明。 【华侨婚姻登记规定】华侨婚姻登记规定主要是针对华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结婚的法律问题而制定的。根据该规定,华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结婚,需要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2023-08-23
    454人看过
  • 长沙市涉外华侨及港、澳台婚姻登记办理程序及地点
    办理程序:(一)结婚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二)离婚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三)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程序:初审――受理――审查――发证(四)撤销婚姻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办理处: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0房)电话:88665441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地址:开福区东风路276号电话:84502080
    2023-05-09
    353人看过
  • 大连涉港、澳、华侨结婚登记指南
    一、办理机构:大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二、办理地址:大连市沙区万岁街150号三、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四、联系电话84303072五、办理时限:当日内颁发给婚证六、申办对象资格:大连市民与涉港、澳、华侨七:申办材料港澳台:(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
    2023-05-29
    446人看过
  • 东莞市涉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
    一、业务类型非行政许可二、办事事项名称全市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结婚登记四、申请的受理窗口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2220199监督电话:22220358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万寿路七十六号(原市委大院内)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六、事项设立的依据1、《民法典2、《婚姻登记条例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4、《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5、《关于规范我省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等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涉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法定婚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
    2023-05-10
    123人看过
  • 怎么登记结婚,法律依据是什么
    登记结婚的方式,带上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双方没有近亲的书面证明,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婚姻登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
    2024-05-03
    231人看过
  • 华侨离婚登记条件
    双方均为华侨,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如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均无异议,双方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均为居住国外的华侨,原则上向其居住国的有关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居住国因某种原因不能受理的,如果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双方可回国内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他们原先是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使、领馆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均为回国定居华侨,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023-06-12
    273人看过
  • 长春婚姻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递交结婚申请登记申请时,必须出具下列证件的原件: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二、由所在单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不在本区、本乡(镇)申请结婚的一方,其《婚姻状况证明书》应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盖公章。另外,对于不同身份的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书》的办理也不相同:1、现役军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提供,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应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2、公费出国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人员培训部或其派出单位出具。3、自费留学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驻外使(领)馆出具。出国前已达婚龄的,还须开具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4、公务、劳务出国或去港澳人员,除持本人护照外,还应持所在国家(地区)的我驻外使(领)馆或我
    2023-05-03
    437人看过
  • 婚姻登记收费依据
    一、婚姻登记收费依据1、办理结婚证的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各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外(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外籍华人,来华外国人之间)结婚或复婚登记,收取手续费每人四十元(包括证书费,下同);办理内地公民同港、澳、台、华侨结婚或复婚登记,收取手续费每人三十元,离婚登记收取手续费每人四十元。2、办理结婚证的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二、离婚纠纷的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起诉离婚费用缴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
    2023-06-15
    77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涉外与华侨婚姻登记有关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1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怎么办理涉港婚姻登记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6
      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国内公民: 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⑵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港澳同胞: ⑴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 ⑵我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此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⑶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
    • 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6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
    • 涉外国外婚姻登记,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结婚登记怎么办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5
      按照我国民政部门的政策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结婚登记,凡要求在国内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公民持有下列证件:⑴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⑵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对于来自同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之华侨(包括申请与我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外籍华
    • 涉外婚姻的华侨婚姻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1-18
      近年来,据天津婚姻律师网了解: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的案件日益增多。受理这类案件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并照顾到他们居住在国外的实际情况,加以妥善处理。   涉外婚姻的华侨婚姻问题    一、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    近年来,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的案件日益增多。受理这类案件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并照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