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名片:李秀梅,泉山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大学法律本科毕业,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平均每年办案200余件,尤其善于审理疑难、复杂纠纷案件。2002年3月,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同年7月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11月,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记者李娟通讯员赵克
■案情回放:
2000年12月6日,徐州某投资公司与徐州某工程公司签订一份《合作建房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工程公司在投资公司的旧房土地上进行投资开发合作建房,李某以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在协议上签字。
2004年初,王某的房屋被拆迁并已开发成商品楼房,李某与王某因产权调换的税款问题发生争议而未实际履行合同。同年11月30日,李某将产权调换协议中应调换给王某的房屋卖给第三人夏某。工程公司经批准取得住房预售许可证,并与夏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李某作为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字。夏某在付清购房款后,取得了该房,但双方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005年9月21日,王某以工程公司、李某违约,将房屋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调换房屋擅自出卖,侵害自己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权利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法庭判决:
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是实际开发商,以工程公司的名义实施房地产开发。王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应视为李某代理工程公司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该协议是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的,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法庭最终判决第三人夏某空出工程公司交付使用的房屋,工程公司向王某交付安置房屋及其房产证,并给付王某延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9900元,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拆迁补偿安置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被告李某与被告工程公司的挂靠管理关系、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拆迁补偿安置关系、被告工程公司与第三人夏某商品房买卖关系。
一、《房屋产权调换协议》的效力。王某与被告李某签订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有效。首先,本案中的王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实际上是一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依照法律规定,就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而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和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安置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其次,本案事实看,李某系实际开发商,工程公司与李某是一种挂靠管理关系。工程公司与投资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书、李某与王某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工程公司、李某按协议的约定就取得了拆除旧房的权利,但同时也应履行在新房屋建成后对拆除的旧房产权所有人给予补偿的义务。
二、本案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是否具有优先效力。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合同性质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颇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6]12号《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由此可看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民事法律属性,确定了其属性才有利于平等地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8条的规定处理。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集体所有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404人看过
-
房屋回迁安置协议书,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224人看过
-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
127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还有补偿吗拆迁安置房有补偿吗
476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一样吗
248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中的房屋安排
376人看过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
如何解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7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
-
拆迁安置房屋补偿协议中的房屋租金是否有效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3一、回迁公房的依据和使用的事实情况是否有政策依据。如果没有,单方面决定是不能作为事实合法律依据的,您可以不支付的。 二、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并定性为租赁关系,也没有实际通途,而且实际交付的房屋也不能正常使用的,房管局本事存在不作为明显的情形,我认为其主张的事实依据不存在,没有法律关系的牵连。 三、房屋用途除了规划之外,自己是可以选择使用的,一刀切的行政强制的合理性不存在。 四、主张时效的问题,租金的
-
迁安置补偿协议回迁的房屋,没有房屋拆迁施工合同有效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8拆除楼房必须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必须报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实施。房屋拆迁需要的办理相关手续: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 4、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5
-
房屋征收有哪些强制拆迁安置补偿安置协议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6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对拆迁补偿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8公证是国家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某种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及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及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一经公证,就具有相当强的证明力,一旦产生拆迁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拆迁协议就能被直接认定为证据。拆迁协议的公证分两种,一种是非强制公证,另一种是强制公证。在自愿公证的情况下,公证不是房屋拆迁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