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会放弃免税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2:04:56 158 人看过

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情况如下:1、处于商品流转中间环节的纳税人,下一环节纳税人需要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2、增值税由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改为免征的纳税人;3、兼有内销项目和出口项目的纳税人;4、营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且无法准确划分两种项目各自的进项税额,免税项目需要转出较多进项税额的纳税人。

纳税人代码是什么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

1、纳税人代码是由行政区号+企业代码证号码组成,个体纳税人代码是法人身份证号码。

2、纳税人识别号是录入税务登记时产生的机器流水号。

一般而言,不是到所登记的税务机关办理事项需要出示税务登记证时,对方留存下来的代码是纳税人代码。到所登记的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对方所用的代码都是纳税人识别号。

在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号和纳税人识别号是一致的.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或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占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乘以当月全部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纳税人需要办理个税纳税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股权转让个税纳税申报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
    2023-08-10
    278人看过
  • 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第030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1.查帐征收: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该方法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能认
    2023-12-07
    124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决定应纳税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确定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设置帐簿;(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设置帐簿;(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绝提供资料的;(四)已经设置帐簿,但帐务混乱或者成本信息、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完整的,(五)有纳税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未在税务机关责令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六)纳税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没有确凿证据说明原因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相关知识点一、外国企业在华纳税的步骤是什么在华企业或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不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税务机关因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所得额的,有权作出合理调整。第二,收银员不应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审计、记帐和登记工作。
    2023-05-08
    312人看过
  • 个税什么情况下免税一位老人1000
    按照法律规定,如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一、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两个老人如何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两个老人扣除标准如下:1、纳税人的赡养支出,与老人人数无关。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二、赡养人必须必须共同吗非独纳税的必须填共同赡养人。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赡养费用的,那么就需要填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三、6个共同赡养人可以少填吗不可以,独生
    2023-06-26
    280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哪些情况下应缴纳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一、个人要交土地闲置费吗土地闲置费是指向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照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的闲置土地的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向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2023-04-07
    383人看过
  • 放弃进项税抵扣权的特定情况
    根据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的有关规定,八大行业中的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纳税人有权放弃抵扣,前提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声明。放弃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可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多提折旧,少缴企业所得税。通常情况下,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好处远远比不上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企业把主动放弃进项税额抵扣作为筹划的一种手段。假设中部地区某企业2007年初建成投产,计划下半年购进某固定资产40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其折旧时间为5年。该企业预计今年盈利12万元,以后每年可盈利600万元以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该企业今年就开始享受免税优惠,考察连续5年内的企业所得税,则该企业2007年、2008年免税,2009年以后按
    2023-04-24
    49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一、什么情况下可准予暂时免纳关税进出我国境内的物品,在经海关登记准予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免交关税,但应当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条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应当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过境人员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二、海关规定逃税漏税标准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
    2023-06-16
    115人看过
  •  税务部门在哪些情况下不得加收滞纳金?
    根据给出的不同情形,可以得知在税务机关过失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的情况下,不会向他们收取滞纳金。而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预缴结算补税、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补正申报、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双定户申报缴纳高于定额税款、因地震灾害不能按期而延期缴纳税款、豁免历史欠税、进入破产程序滞纳税款、利用世行贷款进口设备进口税等情形下,也不会加收滞纳金。第一种情况:由于税务机关的过失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不会向他们收取滞纳金。第二种情形: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第三种情形: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第四种情形: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第五种情形: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第六种情形: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第七种情形: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不加收滞纳金。第八种情形: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第十种情形:双定户申报
    2023-10-30
    288人看过
  • 股权过户免税的情况有哪些?
    股权受让不交税的情况如下: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以公开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出售股份;4、股权被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强制转让;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让。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受让名词解释简单理解就是出让方将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来给别人,受让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023-07-03
    59人看过
  • 税收减免有哪些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减税是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一部分,免税是对应征税款全部予以免征,税法规定的税收负担水平,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一般水平和社会平均负担能力统一确定的。由于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国家政策上的某些需要,以及某些纳税人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或差别性,这就要求在统一税收法规的基础上,有一种与特殊性或差别性相适应的灵活措施来补充和完善税收法规,把税法的原则性,严肃性同必要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按照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原则,更好的贯彻执行税收政策,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协调发展。国家对生产经营中的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税或免税,将本应征收的税款有条件的让渡给纳税人,从局部和短期来看,国家少收了税款;但按照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在税收政策上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一定的必要的激励和扶持,有利于照顾到纳税人的负担水平,利于产品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生产发展,培养经济税源,为今
    2023-01-30
    196人看过
  • 纳税人在印花税纳税时经常都会存在哪些涉税问题
    1.财产租赁合同涉税问题:房产租赁合同未贴花。许多纳税人承租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房产,但在签订合同时却未按规定贴花,从而造成少缴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应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注意事项:(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其税额不足1元的,应按1元贴花。(2)有些财产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多个年度或月份,应就租赁期合同总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贴花,而不应分期贴花。例如,某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产,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30000元,应在签订时贴花30000×5×1‰=150(元)。2.财产保险合同涉税问题:汽车保险单未贴花。当前许多纳税人拥有汽车,而一般汽车每年办理交强险和商业险,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单。《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
    2023-05-05
    101人看过
  •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三、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
    2023-04-16
    252人看过
  • 企业哪种情况下免交增值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三)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四)婚姻介绍服务。(五)殡葬服务。(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九)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十五)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十六)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十七)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
    2023-02-13
    155人看过
  • 免纳个人所得税得情况有什么
    免纳个人所得税得情况有: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
    2024-04-25
    14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后几个月不得申请免税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5-17
      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不能申请免税,具体内容如下: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国家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2、放弃免税权应当从长远利益考虑。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 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消费税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的产品外,免征消费税。主要有:(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可免征消费税。(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之后运出境外,作为在境外投资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理、修配业务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情况可以减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5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
    • 房产免纳房产税有哪些情况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
    • 纳税人的同时销售行为如何纳税,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同时核定营业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在承包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中,用自有设备在公路施工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全部用于本企业承包的本项工程,属于上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