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哪些人不享受?
1、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
2、现在动迁时是以房子为基础,户口数为准,动迁时一定要所有居住人签名同意的,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
3、实际居住的人能享受动补偿,空挂户口一般是不能享受动补偿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已经被动迁安置过不能再享受。
二、《征地补偿标准》
?
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第十四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第十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第十六条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七条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
征地补偿的发放对象首先应当具备征地项目中的户口,如果没有户口则是肯定不符合征地补偿的发放对象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咨询是否可以享受。
-
哪些人享受征地安置的补偿
341人看过
-
有哪些人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
356人看过
-
国家县城征地补偿法律法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370人看过
-
哪些人享受农村土地补偿
179人看过
-
人死后是否享受补偿款征地
258人看过
-
去世的人能享受征地补偿吗
73人看过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
不能享受征地补偿的人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2此问题可以通过反面角度即哪些人可以享受征地补偿角度进行解答。享受征地补偿的人需要是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承包人或所在集体的成员。除此之外,都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
给职工,哪些人不能享受征地补偿金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9这个问题可以从相反的角度来回答,即谁能享受征地补偿。享受征地补偿的人需要是被征地使用权人的承包人或者集体成员。另外,不能享受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地的,应当对拟征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地范围、土地现状、征地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
-
哪些人能享受征地补偿款, 地哪儿的人都是可以享受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9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
-
法律规定怎样享受征地补偿的法律具体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3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被征地承包人应享受哪些补偿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2被征地承包人应享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