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9:51:18 109 人看过

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是没有连带责任的,公司就是企业的法人,公司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办

1、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

如果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首先,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

(1)其他股东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

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应该注意的是,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如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

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股权的,应当视为同意转让,应当配合该股权转让行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如果对公司股权转让有作出明确规定的,还需参照公司章程进行具体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读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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