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政府做为组织根据借款给企业是合法的,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完成相应的规定就是合法的。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计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
扩展资料
订立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5、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事业单位向企业借款,是违法的,且企业之间是不可以相互借贷的。
国家的相关规定如下:
1、《贷款通则》第二条规定:“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通则中所称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本通则中的贷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2、《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拓展资料
相关规定
1、借款人员应在公务办结后1个月内,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及时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其他特殊借款,应在计划还款期内及时归还。
2、借款人应在公务办结后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无特殊原因超过3个月未报销或还款的,由财务室商财政分局出具扣款通知书,并根据借款金额大小,从借款人有关收入中一次性或分期扣回。
3、经查实无法一次性还清的,要签订还款协议分期还款,对无特殊情况拒不还款的,依法依规追缴。债务人失踪、死亡的应收账款,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进行认定,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或无法追偿的,可以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认定损失。
4、因战争、国际政治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单位作出专项说明,可以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认定损失。
-
政府与国有企业是否有关系?
328人看过
-
政府企业是国企吗
482人看过
-
政府主导的国有企业拆借资金行为
73人看过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关联企业是否可以投标
289人看过
-
政府关停企业有补偿吗
69人看过
-
政府出资的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吗
317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
政府给企业分担贷款可以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11、网上贷款成功了,但是贷款资金却一直没到账的话,建议客户联系平台客服进行询问,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若是放款延迟了,那让对方赶紧放款,客户再耐心等待就是了。 2、如果平台冻结了资金,那可以问问平台冻结资金的缘由,让对方赶紧解冻。而若平台要求客户缴纳一定的解冻金方能将资金解冻、发放下来的话,客户就要警惕小心,须知凡经银监会批准成立、持有金融牌照的消费金融机构一般都不会在贷款资金发放到账前收取任何前
-
政府可以帮企业出资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9政府是不可以出资成立企业经营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
国有企业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要分两种情况对待: 1、由法律法规授权的企事业单位行使行政职能的,应当对其基于授权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负责,在被起诉时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也可以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复议机关为同级政府和其自身。如质量监督局,其为事业单位,可以向该地市政府或者向其本身复议。 2、对于依据其他行政机关委托授权方式获得行政权力的组织,不能作为被告,不能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如治安联防队,其为公安局委托授权的事业单位,可以向公安局、
-
政府责令企业关闭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41、责令关闭是一种很重的行政处罚,即人民政府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作出决定,命令其关闭。适用于那些严重污染环境,并且经过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让其继续存在下去的企事业单位。 2、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
-
企业政府与国际经济之间有哪些关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多年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直在不懈地打造经管类图书的品牌,特别是,作为高等教育教材出版的市场领先者,我们一直希望能为中国的管理教学和实践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随着中国MBA市场规模的扩大,学生人数的增加、素质的提高,教师队伍的成熟,我们发现,案例教学教材的数量不足及质量不高成了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基于大量的市场调研,哈佛商学院的案例便成了我们针对MBA教学引进案例的首选。毕竟,哈佛大学是最早开始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