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的告知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7:06:40 255 人看过

按照法律规定及目前的实际操作,二手房买卖中的“先合同义务”主要有以下五项内容:

(一)瑕疵告知义务即二手房的提供者,不管是上家还是中介公司,应当将房屋的瑕疵状况告知购房人,不得隐瞒。如该房屋是否设定抵押,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等,都应当如实告诉下家。否则,因为该瑕疵而造成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要向下家赔偿损失。

(二)重要事项的通知义务对于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重要事项,一方应当如实通知对方。

一、买卖二手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卖二手房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购买二手房首先要找到一个正规并且可靠的中介机构,由中介来寻找客源。其次,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属状况,通过合同的方式如实告知买方。然后提供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最后,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成功的拿到房款。

二、二手房过户时漏水纠纷怎么办

二手房过户后发现房屋漏水,购买者应该通过房屋鉴定的方式确定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卖房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才是正确的维权渠道。

1、如果卖家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那么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问题严重,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应当在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以备争议诉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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