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效力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09:43:27 208 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要件之一是合同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因此,电子合同的订立也表现为意思表示交互进行的要约与承诺过程。

要约又称发盘、发价或报价等。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通过网络作出承诺,一般都是针对网络上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承诺人既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也可以点击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仅仅只是在网上进行谈判,而在网下通过面对面的签约或以电话电报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

一、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因此要约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要约失效的4种情形:

1、要约被拒绝;

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被依法撤销;

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电子合同相关文章
  • 要约和承诺的主要工作内容区别
    一、概念不同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指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三、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四、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a.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
    2023-04-29
    375人看过
  • 电子合同中的要约与承诺如何定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依法成立的要件之一是合同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因此,电子合同的订立也表现为意思表示交互进行的要约与承诺过程。要约又称发盘、发价或报价等。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通过网络作出承诺,一般都是针对网络上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承诺人既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也可以点击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仅仅只是在网上进行谈判,而在网下通过面对面的签约或以电话电报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
    2023-06-15
    89人看过
  • 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承诺规范
    现在电子合同成立承诺的要求是:一、在第三方电子平台上签署。与传统的线下合同签署方式不同的是,电子合同是在网络上进行的,依托于第三方电子平台,而且第三方电子平台满足法律的要求;二、可靠的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三、真实的签署双方。在签署电子合同的时候,签署双方需要在第三方平台上实名认证,当需要签署电子合同的时候,甲方用户可在发起合同签署时对文档进行数字签名并发送,接收方收到合同后,自动验证数字签名,确认文件签署人身份可信,且文档在传输过程中没有被非法篡改,随即签名,电子合同即完成。怎么确定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1、关于数据电文
    2023-07-08
    358人看过
  • 关于要约和承诺的撤回有区别吗
    一、关于要约和承诺的撤回有区别吗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二、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定义1、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2、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2023-06-04
    284人看过
  • 单方允诺和承诺的区别
    承诺和单方允诺的区别为:单方允诺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另一方的意思表示作出同意的表示。一、悬赏广告是要约还是单方允诺悬赏广告是单方面承诺,一旦悬赏广告发布,就会形成债务关系,无论履行者的年龄大小或是否意识到本身的义务,都需要支付约定的报酬。要约是当事人这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是指意向方对另一方当事人设定一定义务,使对方获得一定权利的意思表示。二、单方承诺的法律规定关于单方允诺,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但是只要意思真实表示,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三、口头协议的内容没有写入合同有效吗口头承诺不是合同,是订立合同
    2023-03-07
    429人看过
  • 承诺和单方允诺的区别
    承诺和单方允诺的区别有哪些呢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已经受要约人承诺,就表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宣告成立。单方允诺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另一方的意思表示作出同意的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认为,承诺只能以明示的方法作出,沉默或不作为其本身并不能构成承诺。承诺须具备以下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这需要说明三点:其一,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承诺须由该特定人作出;如果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不特定人均具有承诺资格。受要约人以外的人,不具有承诺资格;其二,承诺可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也可由其代理人作出;其三,承诺之所以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既可以从要约的拘束力角度解释,也可从要约人的意思解释。(2)承
    2023-04-13
    64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合同是指签署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合同,是区别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一种合同表现形式,电子合同对电子签名要求较高,必须符合《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要求,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 更多>

    #电子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对产生要约承诺的效力有何约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6
      订立合同要约承诺效力是:要约和承诺的效力包括对要约人的拘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两个方面。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一般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受要约人于要约发生法律效力时,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地位。要约人向发出承诺后受要约人应当作出承诺,承诺生效之时合同依法成立。
    • 合同要约承诺和合同的作用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25
      合同要约与承诺是的意思是: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 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
    • 合同生效与有效和约束力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1
      合同有效是一个状态,合同生效是一种法律上的动态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或者没有无效情形的合同都属于有效合同。合同生效是有一定条件的,比如附条件的合同,条件达成时生效,附期限的合同期限到达是生效。
    • 怎么区别承诺失效和承诺延迟的情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
      承诺失效的情况包括: 1、承诺被撤回; 2、超过承诺期限; 3、承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的迟延是指承诺超出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
    • 国际经济法中的要约和承诺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国际经济法中的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 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承诺要由受要约人做出才生效力,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