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措施能否确保优先受偿的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22:22:23 233 人看过

能优先受偿有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并在判决生效前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会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无财产担保债权可以优先受偿吗?

无财产担保债权不可以优先受偿。无担保的债权是针对债务人设立的,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故在破产宣告后属于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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