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04:13 290 人看过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赔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内容,在实践中,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经济损失,即被征收人因停产停业失去了获得利润的机会,经济损失实际上是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另一方面是经济损失;

<,由于收集和搬迁,必须支付一些费用。一般来说,房屋征收活动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八项:

1。设备、仪器、成品、半成品或商品搬迁的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损坏、搬迁过程及重新安装调试费用;4;

3。成品、半成品或商品搬迁过程中的损坏成本;

4。停产期间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工资、福利、各项保险等社会资金;

5。征收企业关闭、解散后职工的安置费用;

6。为特定商业环境设置的牌匾和其他装饰品的报废和损坏成本;

7。重新办理或者变更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费用;

8。因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或者结算房屋承租人费用造成的租金损失和违约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经济损失和费用不一定同时发生。因此,在具体赔偿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损失项目和损失情况确定赔偿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一、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按照现行的做法,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如果对补偿的内容及补偿的标准和面积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当事人如果对做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补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征收补偿决定存在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
    2024-01-24
    348人看过
  • 厂房征收后该得到什么补偿?
    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企业用地被征收的情况,上面的厂房自然也会被征收拆迁。这会对企业生产造成一定损失,有时候还要安置下岗职工。在这方面国家也有相关补偿政策和管理办法。一、厂房征收后该得到什么补偿?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二、哪些
    2023-06-24
    304人看过
  • 征收补偿决定内容违法,我们该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决定的内容违法的,被拆迁人应该第一时间收集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房屋拆
    2023-06-15
    143人看过
  • 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怎么办
    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或者有异议需要及时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会是件很危险的事。一、社会抚养费怎么算抚养费先由父母双方自行约定,当约定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是一个孩子,并且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计算孩子的抚养费,两个孩子的可以适当增加,但是不能超过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我国社会抚养费取消了吗现行计生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
    2023-03-22
    474人看过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我还能维权吗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补偿决定是一份对于被征收人最终获取补偿数额极为重要的文书,也是征收维权的重要“节点”和风向标。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临近城区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项目,也适用起了“补偿决定”这一文书来。那么,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该如何理解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律性质呢?收到了补偿决定,又该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来让维权博弈持续下去呢?问题一:何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据此,作出补偿决定的前提有两种情形,一是最常见的,即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达不成
    2023-05-22
    349人看过
  • 被征收人对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律师补充: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
    2023-05-06
    481人看过
  • 被征收人怎么能拒绝接受征收决定
    根据我国法律,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是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行政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依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设立机关的人民政府;(二)对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设立机关的部门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直接负责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行政机关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
    2023-05-08
    393人看过
  • 征收拆迁到底该怎样补偿?
    征地拆迁是城镇化的必要趋势,也是民生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征地拆迁的范围也已经有了遍布全国的趋势,影响到的人群也越来越多,对百姓民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然而,在过去的征地拆迁中,由于法治的不完善,以及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深,对征地拆迁补偿的误解也比较深,由此而导致补偿利益受到损害。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都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被征,房子被拆,只要给我相对等的置换房屋或者直接一次性给钱就是了,并不是多复杂的事情。从理论上来说,这确实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到实际的操作上,就并不只是给钱或者给房那么简单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告诉大家:相关法律有规定,征收拆迁的补偿款项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房屋的重置补偿价,即房屋的价值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房屋的价值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其中,
    2023-06-20
    464人看过
  • 征收决定与征收补偿决定有哪些区别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之后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征收补偿决定是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针对房屋的补偿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或者被征收人房屋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下,由征收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另该《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是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相应救济的。
    2023-06-15
    374人看过
  • 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打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包括补偿协议的内容以及救济的方式)。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这三个程序征收方必须依次走完你的房子在未协商好补偿的情况下,就被人家定了价?这种事发生的几率有多高?这事没有发生在刘先生身上之前,他也不相信。他告诉律师,他的房子去年被划入征收范围,和征收人员反反复复协商了四五次,一直未能就补偿达成协议。今年5月份,他收到了征收方下达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房子的补偿金额是征收方直接敲定的,这和他主张的金额,有一定差距。“我的房子我还不能做主了?值多少钱,我心里还没数?”刘先生面对这一纸补偿决定书,心情颇为激动和不满。刘先生告诉我们,在征收过程中,他没有看到任何文件,就直接收到了补偿决定书。
    2023-08-11
    191人看过
  • 房屋买卖还未过户,被征收后征收补偿应该怎么分配
    房屋的买卖交易是市场上很重要的买卖行为,其牵涉着公民个人巨大财产的转移。因此,在房屋的买卖交易上发生的纠纷也非常之多。再加上城镇化的征收拆迁,房屋买卖交易更显得复杂繁琐,尤其是买卖被征收拆迁的房屋。如若处理不好,则会侵害几方的公民利益。今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来给您讲讲,在实践当中,很多被拆迁人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即:房屋买卖交易完成,但还未过户。此时如遇到征收拆迁,这个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是该给卖家呢?还是给买家?在拆迁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卖家与买家本已达成了房屋买卖合意,且买家支付了定金或是房屋的全部的价款,但由于各种原因可能还未来得及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这时候遇到房屋拆迁了,房屋的拆迁补偿比原来该房屋的交易的价格,翻了数倍。面对巨额利益,卖家和买家都会以自己享有房屋拆迁的补偿主体资格而争抢征收拆迁补偿款。那此时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到底该给谁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
    2023-06-28
    430人看过
  • 补偿谈不拢,撤销房产证!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商业开发启动,却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初步评估结果获知,补偿协议却无法达成……而当被征收人意图进一步协商、沟通时,房产证居然因所在地居委会的举报而被撤销!这样的故事,如今在越来越多的征收项目中开始上演——谈不拢补偿,就撤你的房产证,看你还拿什么来谈!那么,撤销房产证究竟会对被征收人的房屋所有权、补偿权益产生何种影响呢?被征收人又该如何加以应对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周涛近期代理了一起山东省的此类案件,下面结合事实与法律,在明律师为大家初步剖析这一征收方“杀手锏”的应对之道。其一,拆迁启动,征收决定未作出——被征收人的法律维权无从着力。房屋征收决定一旦作出,即意味着征收方随后的每一步行为都要受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严格规制。于是实践中征收方便研究出了这样一种“对策”,只协商、签协议、拆房,就是不作征收决定。这样一来,可以最大限度的将房屋征收这一法律问题转化为政府一
    2023-05-22
    420人看过
  • 征收人如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情况下作出的,对被拆迁人而言,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在期限内不履行,又不复议或者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7-04
    107人看过
  • 征收补偿太低,我作为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征收拆迁问题,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被征收人都会遇见这样的情况:本以为房子拆迁会改善经济状况,谁知道安置补偿并不如意,想要向征收部门提出建议,但又不知道向谁提?怎么提?什么时候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也就是说,超过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如果对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征收通知后,征收审批之前,要求政府召开听证会,修改安置补偿方案。听证会是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方案提出建议的最好途径,这也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既合法有效且成本较低。而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就只能通过向征收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要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权,最好是咨询相关律师,请律师帮忙。另外,《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2023-04-18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还能提高补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2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还是有机会提高房屋补偿的,如果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我的房子还有救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的,房子还有救的,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
    • 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没到期间不搬迁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7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 担保物被征收后被征收人有权拿到补偿金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担保物被征收的,担保权人可以就补偿金优先受偿。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 今天征收对象对收到的补偿决定不服要怎么办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按照现行的做法,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如果对补偿的内容及补偿的标准和面积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当事人如果对做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的补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