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女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8:41:42 387 人看过

强迫卖淫女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一、婚内强奸怎么处理呢

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因此婚内强奸仍以强奸罪论处。但是婚内强奸警方很难取证,除非受害人有直观的视频录音等。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上行为必须具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这里的妇女并没有把妻子排除在外,而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关键所在。立法机关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也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强奸犯主体,即所谓的“婚内强奸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既遂处罚标准?

嫖宿幼女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嫖宿幼女现在是构成强奸罪且应当从重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三、利用职务便利性侵犯别人权益应该怎么处罚?

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性侵他人的可以强奸罪处罚,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1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内强奸相关文章
  • 和强奸的16岁少女发生性关系构成什么罪
    和十六岁少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涉嫌强奸,要看其是否自愿。如果跟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如果对方是自愿的,一般不涉及犯罪;但如果对方不是自愿的,而是因为受到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其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而发生性关系的,也构成强奸罪。一、双方都满14周岁且自愿性交违法吗?双方都满14周岁且自愿性交是不违法的。如果双方已满十四周岁且系自愿行为,则不构成犯罪。但是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是违法行为,如果该未成年人是女孩会涉嫌强奸罪,如果是男孩会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三、强制猥褒罪和强奸罪有什么区别1.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2.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
    2023-06-26
    367人看过
  • 与“无性防卫能力”女子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作者:赵克宋遥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2003年7月14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彭某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2年4月的一天晚上,家住徐州韩山的彭某见租住其房屋的徐某与男友因琐事发生争吵,即过去进行劝阻,并将其哄骗至自己的房间内,于当天晚上将其奸淫。2002年5月的一天晚上,彭某再次使用上述方法,以打嘴巴相威胁将其奸淫。2002年6月初的一天晚上,彭某以带徐某乘凉为由将其骗至一草坪处奸淫。案发后,彭某交待其知道徐某少心眼、有点憨,但不知道她是精神病人,要求对其进行司法鉴定。经徐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证实受害人徐某“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偏重)伴人格障碍,无性自卫能力”。在庭审中,彭某的辩护人对此司法鉴定有异议,遂提请江苏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组重新鉴定,结论仍为受害人徐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保护能力”。据此,法院根据我国刑法
    2023-06-11
    63人看过
  • 如何区分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二者主要区别是: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2.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3.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强奸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一、如何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
    2023-03-10
    296人看过
  • 明知被强迫卖淫而嫖宿构成强奸罪
    作者:赫耀文编者的话:6月7日本版刊登了崔永峰《明知被强迫卖淫而嫖宿是否构成强奸罪》一文(简要案情及原文作者观点见下)。当初编发此文时,编者就一直心存疑虑:从娱乐场所老板的角度看,其使用了暴力,迫使被害人与嫖客发生了性行为,的确就是强迫卖淫罪;从嫖客的角度看,虽然被害人不愿意,但自己出了钱,又没有暴力强迫,就不构成犯罪了;但从被害人的角度看,就是自己被强奸了,不过是由老板的暴力加嫖客的性行为共同完成的。果然,文章刊出后,就有读者对作者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嫖客构成了强奸罪。但问题是,老板是构成强迫卖淫罪还是强奸罪的共犯呢?强迫卖淫的完成不能脱离嫖客的买淫行为,嫖客就不能构成强迫卖淫罪的共犯吗?一个犯罪结果由不同人的不同行为共同完成,可以认定为不同的犯罪吗?强迫卖淫罪本就包含着暴力等胁迫手段以及违背妇女意志的因素,如果认定为强奸,那刑法规定强迫卖淫罪还有必要吗?细加琢磨,案中有不少值得探
    2023-06-11
    311人看过
  • 强行与情人发生性关系也属强奸
    与自己的情人强行发生性关系,也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近日,江西万安县首例情人之间发生的强奸案件尘埃落定,被告人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经查明,现年40岁的被告人熊某和被害人邱某同系江西上饶市铅山县天柱乡奖源村人,两人自2010年起开始存在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逐渐成为地下情人。2012年4月份,熊某和邱某一起来到万安县开发区打工,起初两人同在一个厂打工,后因经济原因两人关系日趋紧张。同年7月14日,邱某离开工厂,独自在万安县开发区的园区宾馆打工。7月25日下午,熊某想邀邱某一同回铅山老家,于是前往园区宾馆找到邱某,正在209房做保洁的邱某对此没表态。之后,熊某提出要与邱某发生性关系,邱不同意,熊便将邱推倒在床上,强行脱掉邱的衣服,与其发生了性行为。期间,邱大喊救命,熊某威胁说再喊就卡死你。为防止邱某报警,熊某还将邱的手机摔烂。之后,邱某趁熊某不注意,光着身子跑到房间门口大声呼救并报案,熊某见状仓
    2023-06-11
    229人看过
  • 以恋爱名义与13岁少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同时,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
    2023-05-03
    172人看过
  • 关于强奸罪,男女朋友关系关系性关系构成犯罪吗
    若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但违背女性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强奸罪的侦查羁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
    2023-03-04
    288人看过
  • 发生性关性后女友不同意构成强奸罪嘛
    一、发生性关性后女友不同意构成强奸罪嘛涉嫌构成强奸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刑法规定的加重处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男方以
    2023-03-10
    108人看过
  • 老板强奸女孩后强迫其卖淫与妻子亲自演示培训
    新京报本报讯(记者刘洋甘浩)“老板”谢某打广告宣称招聘酒店服务员,待一些女孩去面试时,先将她们强*,然后以威胁等手段强迫其卖淫。其间,谢某还与妻子牛某亲自演示培训如何卖淫。近日,警方破获首个“培训”妇女卖淫的犯罪团伙,谢某及其手下骨干成员因涉嫌强*、强迫妇女卖淫,被刑事拘留,牛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女孩们只知“老板”姓钱今年6月30日晚10点,根据举报线索,民警突查位于丰台区六里桥附近的一家洗浴中心,控制贾某等7名卖淫女和3名嫖客。经问讯,几名卖淫女都来自同一家公司。“我当时是通过网上找KTV服务工作的。”卖淫女贾某说,她从湖南老家来京打工,发现招聘广告后,前去面试。当时,男“老板”把她带到租赁的公寓,进门后,老板把门锁上,并让她脱衣服。“我不干,他就拿刀逼我脱,还甩了我两个耳光,然后将我强*了。”贾某说。据调查,这些卖淫女年龄最大的26岁,最小的17岁,经历都和贾某一样,在报纸传单或网络上
    2023-06-11
    434人看过
  • 同意发生性关系后反悔男方构成强奸罪吗
    一、同意发生性关系后反悔男方构成强奸罪吗在定罪方面,需要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男方有罪,不会仅仅凭借女方的口供。如果女方当时是同意的,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一般情况中,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对象目前,强奸罪现阶段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女性,不包括男性。2、犯罪行为(1)须违背妇女的意志,发生关系前女方不同意,男方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2)男方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趁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行为。3、犯罪行为人(1)实施强奸罪男方须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刑事责任能力,一般指已满十四周岁的正常男性。(2)男方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如果只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如搂抱、抚摸行为,就会以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因此,如果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男方也没有采取暴力的手段发生性关系的,即使女性事后反悔,原则上男方不构成强奸罪。《中
    2023-05-24
    229人看过
  •  涉及强迫卖淫与强奸罪名的司法审判
    强迫卖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性不可侵犯权利的罪行,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性侵、强迫和非法获利,刑罚可以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在司法审判中,需要经过法律程序来认定和处理。犯罪对象包含男性和女性,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强迫卖淫罪可以通过四个方面进行认定: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构成要件:强迫卖淫罪需要满足性侵、强迫、非法获利等三个要件;3、刑罚处罚:对于强迫卖淫罪,刑罚可以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4、法律适用:在司法审判中,强迫卖淫罪需要经过法律程序来认定和处理。本罪的犯罪对象包含男性和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工作迫使他人卖淫。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使用殴打、捆绑、拘禁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与自由的方法压服被害人就范;所谓胁迫,是指用威胁、恐吓、要挟等精神强制方法
    2023-11-04
    150人看过
  • 离婚后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是否是强奸罪
    1、是的。强奸罪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所以强奸罪必定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也就是你所说的强行。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以看出,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
    2023-03-24
    249人看过
  • 强迫性生活是强奸罪么
    夫妇强迫性生活,算强奸。婚内强奸是指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然而,上海、四川、河南等地先后发生了丈夫强迫妻子与妻子发生性行为的案件,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存在诸多分歧。老公强迫性生活可以起诉离婚吗婚姻存续期间妻子仍然享有独立的人格、人身权利,在妻子不愿意的情况下,丈夫采取强迫、威胁或其他方法与之发生性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尚且不论,实质上已经侵犯了妻子的性自由权,而且违背妻子一直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不利于夫妻感情的良好发展,对妻子的身体和精神带来双从的巨大伤害。如果属于丈夫非法侵害妻子性自由的权利,已经极大的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导致双方已经没有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必要的情形,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
    2023-08-05
    468人看过
  • 14岁女生自愿与异性发生性关系是否触犯强奸罪?
    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保安与女生发生关系因强奸罪获刑七年今年47岁的安徽人张某,在晋江某中学当保安。从今年5月份到6月期间,张某以金钱为诱惑,多次与学校女生小美(化名)发生关系,日前张某以强奸罪被晋江法院一审判刑。据悉,张某在晋江市某中学当保安。期间,14岁的小美是学校里的学生,经常来保安室与张某聊天。今年5月份,张某以金钱为诱惑,要求与小美发生性关系。随后,两人在该校的保安室与张某宿舍,四次发生下体摩擦。后因学校老师发现小美有异常情况,经过询问后报警。今年6月份
    2023-07-13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内强奸,是指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婚内... 更多>

    #婚内强奸
    相关咨询
    • 在我们国家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1、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是强奸罪,说明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妇女。女性强迫男性发生关系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
    • 强迫和我姐姐发生关系,婚内强迫性行为构成强奸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5
      婚内的强制性行为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这是强奸罪的本质特性。刑法上并没有强奸只能针对婚外女性的限制性规定。认为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 女孩被强奸, 男子未经多久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 是否构成强奸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7
      有么有使用暴力?有没有违背妇女意志。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
    • 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并且女方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
    • 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并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强奸罪如何量刑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2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精神病人包括正在发病期间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由于其已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已经不存在意志,这时对之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妇女是否同意,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如果还存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除非使用了强奸罪的强制手段,否则不能以强奸罪定罪科刑。 应当注意的是,只有行为人明知妇女属精神病人或程度严重的呆傻妇女并利用这种条件进行奸污的才能以强奸论。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