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被判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0:40:50 295 人看过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张先生商标侵权行为成立,并判其停止侵权及赔偿老诚一公司及其股东损失共计2万余元。

2007年5月28日,老诚一公司受让取得“老诚一”文字商标,用于经营羊蝎子火锅。2008年12月10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先生在张先生的“老城一锅”羊蝎子火锅店以消费者身份进行消费,当场取得带包装的餐筷一套、订餐卡一张及盖有印鉴的发票一张。公证处对上述过程进行公证,证实餐筷外包装、订餐卡及店面招牌均使用“老城一锅”及“羊骨”商标。因此,老诚一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张先生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6046元。与此同时,老诚一公司的两名股东作为“羊骨图形”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也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张先生诉上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5.5万元。

针对老诚一公司及其股东的起诉,张先生辩称其使用“老城一锅”商标的行为系他人合法授权,且“老城一锅”与“老诚一”注册商标不近似;而其店面招牌使用“羊骨”图形并非是作为商标使用,他也并不知晓属于行业内几乎通用的描述产品特点的“羊骨”图形已为他人享有专用权,且他得知后撤换了含有“羊骨”图形的招牌。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在其经营的羊蝎子火锅店的餐筷外包装、订餐卡以及店面招牌上,使用与“老诚一”商标字形、读音近似的“老城一锅”商标,易造成消费者误认;“老城一锅”商标至今尚未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张先生所称有合法授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其行为侵犯老诚一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侵权的责任,赔偿数额由本院综合考虑各因素依法确定为9000元;对于老诚一公司主张的合理支出,除律师费无充分证据证明外,其余1046元法院均予以支持。

在老诚一公司股东诉张先生侵犯“羊骨图形”商标案中,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在店面招牌、餐筷外包装、订餐卡上使用“羊骨”图形,实际上已经实现了商标的主要功能;而张先生就“羊骨”图形系羊蝎子火锅行业通用图形的辩称意见,因其未提供相应证据,法院亦不予采信,并据此判决张先生立即停止侵权及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商标被侵权赔偿标准
    商标被侵权的赔偿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
    2023-03-15
    480人看过
  • 商标侵权行为成立"老城一锅"被判赔摄影商标转让
    商标作为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媒介。商标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应用最广泛、出现频率最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元素。企业强大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通过不断的刺激和反复刻画,深深的留在受众心中。商标侵权行为成立老城一锅被判赔老诚(laocheng)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是老诚(laocheng)一文字商标及羊骨图形商标的权利人。因北京的张先生在其餐厅招牌上使用羊骨图形及与老诚一商标近似的老城一锅字样,二者分别将张先生告上法院索赔。近日,丰台法院判决认定张先生商标侵权行为成立,并判其停止侵权及赔偿老诚一公司及其股东损失共计2万余元。2007年5月28日,老诚一公司受让取得老诚一文字商标,用于经营羊蝎子火锅。2008年12月10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先生在张先生的老城一锅羊蝎子火锅店以消
    2023-04-23
    388人看过
  • 如何判断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2023-06-01
    500人看过
  • 商标侵权如何赔偿被侵权人
    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2023-02-28
    280人看过
  • 如何判定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商标侵权如何处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2023-04-05
    268人看过
  • 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
    判断商标侵权行为的方式:1、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2、行为人实施了使用、注册、销售他人商标的行为;3、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商标所有权人遭到了实际损失。一、小超市名字和别人重复侵权吗小超市名字和别人重复涉嫌商标侵权。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2023-04-02
    279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侵权行为如何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
    • 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如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0
      有关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是这样的,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
    • 商标侵权行为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3
      (一)有违法行为存在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即发生了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的存在是行为构成的前提条件。(二)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事实在行为中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造成商标注册
    • 假商标侵权行为怎么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5
      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2014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
    • 商标侵权赔偿额如何确定,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是否包括侵权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
      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2014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