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与福利行政有何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8:25:17 134 人看过

1、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给付,是指政府通过给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活动。

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其中,“物质权益”主要表现为给付相对人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实物;“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表现形式很多,如让相对人免费入学接受教育、给予相对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等。

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的区别:事由不同。行政奖励是因为相对人作出了一定贡献,行政机关予以金钱、精神或其它的“好处”。行政给付一般是行政相对人因为遇到某种困难,而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从行政机关取得帮助的情形。

一、行政处罚内容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前者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如贩卖盗版光碟的收入,后者则是指非法行为中的工具。

4、责令停产停业。指暂停生产经营或资格,如工商局责令违规营运的饭店、酒店停业整顿。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例如,交警对违规驾驶人员吊销或暂扣驾驶执照。

6、行政拘留。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一些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员限制其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本条属于兜底性条款,例如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政机关可以驱逐出境。

二、行政许可与行政给付的区别有哪些

1、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给付,是指政府通过给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活动。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其中,“物质权益”主要表现为给付相对人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实物;“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表现形式很多,如让相对人免费入学接受教育、给予相对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等。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的区别:事由不同。行政奖励是因为相对人作出了一定贡献,行政机关予以金钱、精神或其它的“好处”。行政给付一般是行政相对人因为遇到某种困难,而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从行政机关取得帮助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驱逐出境相关文章
  • 行政审批和行政给付
    行政审批的含义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行政审批的特点一是行政审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规章委托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二是行政审批是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服务的。三是行政审批主要是为了限制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行为,防止公民和法人对权利和自由的滥用。四是行政审批是一项权力,更是一种职责和义务。五是行政
    2023-06-01
    390人看过
  • 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的相互作用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一般如下:1、二者的相同点是:都是双方、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2、二者的不同点在于,在主体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为行政机关。环境行政处罚与信贷有什么关系1、环境行政处罚与信贷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单位、公民受到行政处罚后会对信贷造成不良影响。具体是否会受到影响,与受到处罚的原因、需要贷款的原因、受到的是什么行政处罚、处罚对信贷请求者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的因素有关。2、行政处罚的种类《环境行政处罚法》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3)责令停产整顿;(4)责令停产、停业、关闭;(5)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7)行政拘留;(8)法律、行政法规设定
    2023-07-08
    353人看过
  • 行政赔偿是行政给付吗?
    行政赔偿不是行政给付。行政给付的特征:(一)行政给付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要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必须事先向有权实施一定给付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即使是在自然灾难等特殊条件之下的行政给付行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对人在领取救济物资时办理一定的手续,这些手续可以视为一种补办的行政给付申请。(二)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行政给付的方式逐步趋向多样化。在许多领域内,行政给付并不是由行政机关直接实施,而是由行政机关拨出专门的款项,支持某些社会福利组织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来实施。只要这种给付行为有特定的法律依据,它就仍然属于一种行政行为。(三)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以一定的物质帮助权益我国行政法学界通说认为,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行政机关给与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利益,这种物质利益表现为一定的金钱、物品
    2023-04-18
    280人看过
  • 行政给付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行政给付一般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者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是指政府通过给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活动,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45条:依照前款规定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行政给付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物质帮助。行政给
    2023-08-18
    215人看过
  • 行政许可与行政给付的法制差异分析
    授权实施行政许可,是指被授权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的规则如下:(1)对授权主体的要求。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法规可以对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做出规定。(2)对授权形式的要求。行政许可的实施权的授权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来进行,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授权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许可。(3)对授权内容的要求。被授出的行政管理权应当是共有权,而不是专有权。(4)被授权的对象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法律辨析1劳务关系的界定及其法律特征实践中,劳务关系的涵盖面非常广泛,各行各业均可以包容其间。劳务关系或曰劳务合同的概念也很宽泛,目前尚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定义。有学者将劳务关系定义为:劳务关系是指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关于提供劳动服务而成就的法律关系。[2]亦有学者认为:劳务关系是当事人双方就一方提供活劳动给另一方服务过程中形成
    2023-08-04
    385人看过
  • 行政给付事项
    行政赔偿
    1、支付代征代扣手续费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条2、行政赔偿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三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行政给付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简介行政给付是指政府通过给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活动。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其中,“物质权益”主要表现为给付相对人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实物;“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表现形式很多,如让相对人免费入学接受教育、给予相对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等。基本原则行政给付的基本原则:a.法定原则;b.公开、公平、平等原则;c.专款专用和效率原则;d.合理比例原则;e.国家保障与社会扶助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原则;f.信赖保护原则。特征(一)行政给付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要获得相关的物质帮
    2023-06-01
    169人看过
  • 行政给付依据
    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它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内容是指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给付行为赋予被帮助人的权益。它不同于行政奖励的内容,不具有精神上和职务上的权益,一般只具有物质上的权益和与物质有关的权益两部分内容。(1)物质上的权益。表现为帮助人获得一定数量的实物,一定数额的货币、物品等。(2)与物质有关的权益。这是赋予被帮助人以一定的权利,即需具备一定物质条件才能实现的某些权利,如免费入学受教育、享受公费医疗等。不同行政理念下的行政给付(一)“干涉行政”与行政给付“给付行政”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是与其近代以来流行的“自由主义”、“有限政府”等宪政理念有冲突的。根据行政的职能和目的的不同把行政分为管制行政和给付行政两种模式,台湾学者翁*生先生前者又把前者称之为“秩序行政
    2023-06-01
    286人看过
  • 行政给付主体
    行政主体
    行政给付是指政府通过给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活动。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因此,行政给付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政府。行政给付的特征(一)行政给付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要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必须事先向有权实施一定给付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即使是在自然灾难等特殊条件之下的行政给付行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对人在领取救济物资时办理一定的手续,这些手续可以视为一种补办的行政给付申请。(二)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行政给付的方式逐步趋向多样化。在许多领域内,行政给付并不是由行政机关直接实施,而是由行政机关拨出专门的款项,支持某些社会福利组织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来实施。只要这种给付行为有特定的法律依据,它就仍然属于一种行政
    2023-06-01
    367人看过
  • 行政给付期限
    抚养费
    给付期限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我国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父母对其一般不再负有抚养义务。对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此类情况,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必须注意的是,父母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是有条件的,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1)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被抚养;(2)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
    2023-06-13
    80人看过
  • 行政给付原则
    行政主体
    行政给付的基本原则:a.法定原则;b.公开、公平、平等原则;c.专款专用和效率原则;d.合理比例原则;e.国家保障与社会扶助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原则;f.信赖保护原则。特征(一)行政给付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也就是说,行政相对人要获得相关的物质帮助,必须事先向有权实施一定给付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即使是在自然灾难等特殊条件之下的行政给付行为,一般也需要行政相对人在领取救济物资时办理一定的手续,这些手续可以视为一种补办的行政给付申请。(二)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主体一般是行政机关,但是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行政给付的方式逐步趋向多样化。在许多领域内,行政给付并不是由行政机关直接实施,而是由行政机关拨出专门的款项,支持某些社会福利组织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来实施。只要这种给付行为有特定的法律依据,它就仍然属于一种行政行为。(三)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行政相对
    2023-06-01
    172人看过
  • 行政合同与行政行为的联系
    一、行政合同和行政行为:1.行政合同:也叫行政契约,指行政机关为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之目的,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行政合同之中,行政主体并非以民事法人的身份而是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以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其间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2.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由公共行政实体依据其行政法所赋予的权力,并针对一单独个别的情况,作出一个对外产生积极或消极法律效果的决定或命令。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方就有关事项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所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它是公法和私法相互
    2023-05-05
    11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与行政判决结果的关系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案件时,行政判决不可避免地要对复议决定或者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作出决断,在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争议较大的问题:一、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有必要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作出判决?在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贯彻意见》)时,对这一问题主要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人民法院撤销复议决定维持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其理由是:第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不服而起诉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也就是说,此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拘束力的是原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审理的诉讼标的是原具体行政行为。由于复议机关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审理的标的不是复议决定,因此,法院不能直接对复
    2023-06-06
    79人看过
  • 如何实现行政给付的效率与公平
    实行有效的公开与监督机制,推广公信度,提高整体公民素质。行政给付是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类型根据我国有关行政给付的法律、法规,我国的行政给付形式主要包括如下几类:抚恤金抚恤金的发放对象主要是烈士和因公殉职、负伤、病故、残废的军人、警察或者其家属,其主要形式又包括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金、革命残疾军人抚恤金、护理费、治疗费等。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因工伤事故致残的公民,其主要形式包括复员退伍军人与烈军属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临时补助费,因公伤残补助费等。安置安置的形式主要有发放安置费与提供一定的住所等。安置费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如复员军人建房补助费。救济救济的形式包括发放救济金与发放救济物资等等,其对象主要是因为某种情况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如农村的五保户、贫困户,城镇
    2023-06-01
    29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如何认定利害关系
    行政诉讼中,认定有利害关系的办法: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者其权利义务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或者受到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的,可认定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一、被告是指哪一方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人员。二、民事纠纷案件被告有可能赢吗有可能的,被告是否能够胜诉要根据案件情况来看。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人员。三、行政相关人的概念是什么行政相关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指向的对象,但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的主体。如行政机关授予
    2023-02-28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驱逐出境,是指主权国家强制外国人限期离境。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有权将违反本国法律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驱逐离境。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被限期离境,在通常情况下,需由法院做出判决,是一种法律措施;有的由安全部门宣布,是一种行政措驱... 更多>

    #驱逐出境
    相关咨询
    • 与行政案件的利害关系如何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在行政诉讼中,确定有利害关系的方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行为的对手的;或者其权利义务受具体行政行为影响,或者受案件处理结果影响的,可以认定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 行政降级与行政撤职的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10
      撤职处分撤销的是公务员的行政职务。降级处分降低的是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共分12个层级,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每一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级别
    • 应该怎么定义“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3
      此中的“利害关系”是指因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客观上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这一实际影响,不仅包括了已经产生的影响,还包括将来必然会产生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影响,也包括不利的影响,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要包括两种人: (1)行政相对人,即直接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直接承担着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如行政处罚行为的被处罚人、行政行为的被许可人等; (2)行政相关人,指行政行为虽然不是直接针对其做出的
    • 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9
      此中的“利害关系”是指因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在客观上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这一实际影响,不仅包括了已经产生的影响,还包括将来必然会产生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影响,也包括不利的影响,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要包括两种人: (1)行政相对人,即直接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直接承担着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如行政处罚行为的被处罚人、行政行为的被许可人等; (2)行政相关人,指行政行为虽然不是直接针对其做出的
    • 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以何种身份参加行政复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行政复议法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