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代理权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0:11:33 150 人看过

超越代理权的法律后果:

1、超越代理权,代理行为被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超越代理权,代理行为不被追认的,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越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超越代理权,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一、哪些合同属于无权委托代理合同

属于无权代理的合同有:

1、当事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当事人超越代理权而订立的合同;

3、当事人代理权终止以后订立的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合同追认怎么样才有效

就委托代理合同而言,被代理人对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实施的代理行为表示追认,应当在收到相对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明确表示。没有明确表示的,会被认为拒绝追认。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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