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高密度集约化养殖技术的推广普及,水产养殖业得到迅猛发展,水产品供求实现了由供不应求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但是由此产生的养殖病害也日趋增多。因防治水产养殖病害用药不当,饲料中药物添加剂的不当使用以及加工和贮存过程中违规使用药物添加剂等,严重影响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我国加入WTO后,尤其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药物残留超标出口退货、销毁甚至中断贸易往来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实现渔业增效,增强水产品竞争力,突破水产品贸易绿色壁垒的必由之路,直接关系到水产品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新时期水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是我们每一位渔业工作者积极探索、认真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1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
我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时度势,将工作思路确定为:大力推动鲑鳟鱼产业和特色渔业的发展,由产量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几年来,使我省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1.1健全了机构,充实了队伍
2003年至今,省农牧厅先后报请省编委批准成立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甘肃省鱼病防治中心、甘肃省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甘肃省渔政管理总站,改进装备,充实了人员,为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积极开展了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工作
从2003年开始至今,先后共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13个,规模达11601.47hm2,认证无公害产品6个,为提高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3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针对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频发和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不高的严峻形势,渔业部门从源头抓起,启动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加强渔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水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根据近几年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生产、销售的水产品例行监测结果来看,产品合格率在98%以上,高于全国水平,这说明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1.4强化培训,加大宣传力度
我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法律规章,引导和帮助生产者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严格要求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和销售质量安全达标的水产品。
2目前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2.1渔业环境外源和自身的污染在不断加重
我省渔业环境总体是好的,但是,工业的发展尤其是沿黄渔业环境由于工业三废和生活污水的不合理排放,使渔业环境外源污染呈加重态势,个别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同时养殖技术规范化程度不高,以及不科学的养殖方式也造成了水体的富营养化,导致自身污染的加重。
2.2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一是水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进展缓慢,没有一套完善、配套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不到位,没有很好地发挥出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二是尚未形成覆盖全省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尽管省鱼病防治中心、省渔业环境监测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省渔政管理总站相继成立并开展工作,但是工作还不够到位,工作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三是市场准入制度尚不健全,不能有效阻止有毒有害水产品进入市场,尤其是外省调入我省境内的鲜活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质量状况令人担忧,消费安全难以确保。
2.3渔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不科学
由于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目前我省养殖业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的产地和产品不多,不能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使用渔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甚至出现了滥用孔雀石绿、氯霉素、已烯雌酚、喹醇和呋喃唑酮等禁用药物的现象,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突出。
2.4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和药物
我省市场销售的水产品95%来自周边及沿海省份,经营者为了保持水产品的鲜活及储存产品的保存期,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经常使用化学保鲜剂以延长保鲜时间,造成水产品药物残留严重超标。有些企业为了保鲜,抑制细菌生长,甚至违规使用化学保鲜剂,如甲醛、氯霉素、杀菌剂、抗生素等药物。还有一些企业在消毒处理过程中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等消毒药物,影响水产品质量,甚至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切实转变生产管理观念,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3.1加强领导,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统筹管理
建立健全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纽带,县级为基础的水产品防疫检疫和质量安全监督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实行领导负责制和专人负责制,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做好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工作,重视检测仪器的添置与更新,专业检测技术人员的配备等项工作。
3.2重视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渔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行标准化无公害健康养殖技术,减少病害发生,防止养殖业的自身污染;同时农业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处理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水域污染,创造良好的渔业生态环境。
3.3全程抓好水产养殖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
一是加强对产地环境监测,严禁污染严重的养殖水域的产品上市;二是加大对生产投入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渔药、饲料、添加剂等有关禁用、限用制度。建立生产日志、实行鱼病处方制度和水产品上市休药期制度,实现水产品生产可追溯制度;三是加强疫病监控,依法对水产种苗进行检疫检验,杜绝引种造成的疫病传播与蔓延;四是对上市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如甲醛、药残、重金属盐、饲料添加剂等的检测。
3.4加强渔业投入品生产、经营销售与使用的监督检查
建议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渔药、饲料和添加剂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生产企业要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对违反规定的经销企业,吊销其经营资格和营业执照,对违反规定的养殖企业,禁止其不合格产品上市,并予以曝光。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渔业投入品,切实保障水产品的健康优质,让人民群众吃上真正放心的水产品。
3.5加快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启动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
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是农业发展的必然之路,是市场准入的前提,为此要按照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水域质量要求,建立无公害标准化水产品生产基地,让水产动物在舒适优越的环境中生存生长,保障水产品的无公害。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扶持和优惠。充分发挥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优势,加强对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的技术指导与监督。
3.6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彻底杜绝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水产品场外销售行为
市场准入的建立是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关键环节,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为此要尽快建立无公害水产品销售专柜,专门经销无公害品牌水产品、绿色水产品。同时要加大水产品市场监督和管理力度,积极开展水产品市场打假行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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