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14 17:41:03 159 人看过

一、工伤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或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贴以及伤残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进行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详细说明:

(一)若劳动者完全没有了劳动力(1-4级伤残),他们的劳动关系是无法被解除也不能被终止的,劳动者需要保持劳动关系,直到退休为止;

(二)如果劳动者具备大部分劳动力(5-6级伤残),那么他需要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会为其规划适合的工作,如果确实难以安排工作的话,用人单位则应当每月向该类人员发放伤葬津贴,并且还需按照法律要求为其缴纳所有的社会保险费。

在劳动者本人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贴;

(三)对于具备部分劳动力的劳动者(7-10级伤残)来说,如果他们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或是自身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同样要向他们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治疗期超过一年怎么办

工伤治疗期超过一年,继续治疗,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已经确定伤残等级的,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至十级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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