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开始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改。来自最高法院的数据显示,从法律实施到今年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97725件,审结89123件,结案率91.20%。有关专家评价此法“在国家的法制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国家赔偿法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赔偿程序的规定比较原则,对赔偿义务机关约束不够,有的机关对应予赔偿的案件拖延不予赔偿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赔偿请求人及时有效地获得国家赔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就是针对法律实施中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进行,主要以完善赔偿程序、畅通赔偿渠道为重点,兼顾其他问题。赔偿义务机关两个月得给申请人“回话”“如果公民申请国家赔偿,连国家赔偿的程序都进入不了,就难以谈到对他权利的保障。”完善国家赔偿的程序被认为是此次《国家赔偿法》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说,原来国家赔偿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申请国家赔偿,首先要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中涉及的行为是否违法进行确认。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确认,申请人只能向上一级国家机关进行申诉。此前,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对于赔偿请求拖延不办、不进行确认,或者是部分确认、部分不确认的情况,变相剥夺了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在这次修改过程中,为了让赔偿请求的渠道更加畅通,新法作了一个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先行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如果没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赔偿决定,或者当事人对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这样的规定,从程序上保障了赔偿请求人的救济权利。材料不齐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国家赔偿法》的修改一直伴随着高度的“眼球率”,汪光焘委员说:“国家赔偿法是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大家关心什么?就是行政权力的问题,行政权力应当规范,这不仅是要规范行使权力的过程,使其行使符合法律,更重要的是行政权力失误造成损害要赔偿的问题进行规定。”规范公务人员权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完善操作程序,《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在这一方面作出了努力,对很多程序的“细节”也进行了规定,缩小了权力进行自由裁量的空间。例如,新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武增说,这样使得赔偿期限的起点非常明确,可以杜绝赔偿义务机关任意拖延赔偿期限的情况。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原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不少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但因为精神损害赔偿当时没有纳入国家赔偿范围而不能获得支持。考虑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及生命健康权,同样会对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首次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武增说,在民事赔偿中,我国已经建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国家赔偿过程中,受害人在受到精神损害后也同样有获赔的权利。这次修改规定,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况,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修法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等部门提出,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畴是本次修订国家赔偿法的一个重大突破,体现了国家法治的进步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但这些部门也同时提出,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需要辅之以相应的配套机制,使真正受到精神损害的人得到有效抚慰,建议对何为“造成严重后果”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以及抚慰金有无上下限作出明确规定,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
赔偿程序日趋完善成为亮点
429人看过
-
新《公司法》渐趋完善
126人看过
-
新国家赔偿法5大亮点:个人申请国家赔偿更通畅
294人看过
-
新旧《国家赔偿法》衔接如何完善?
336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修正五大亮点
130人看过
-
德国新损害赔偿法的亮点
159人看过
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 更多>
-
新版法院国家赔偿申请范本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0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案由),申请×××(被申请人民法院名称)……(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 ……(事实与理由,主要是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侵权造成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事实和根据,申请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等)。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
工伤死亡赔偿法律程序是什么,怎么完成程序?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8工伤死亡赔偿法律程序参考如下 1、每月5-25日,由参保单位持《XX市社保参保人员减少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收缴部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业务。在报表上加盖名章确认,一份报表返还企业,一份报表及申报材料装订留存归档。 2、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
-
检察院国家赔偿程序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2赔偿程序依照国家对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请求人身自由权赔偿的,已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请求生命健康权赔偿的,有伤情、死亡证明等条件的赔偿申请应当立案。
-
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前置程序怎么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18国家赔偿的前置程序就是行政复议,申请国家赔偿前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赔偿义务机关通过行政复议作出的决定不满的情况下才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如果侵犯到了公民的人身权,生命权,财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起诉。
-
国家赔偿完成必须要赔礼道歉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8国家赔偿项目有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造成身体伤害的: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 康复费 抚养费 扶养费 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 抚养费 扶养费 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