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应该进行听证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8:11:07 416 人看过

在征地拆迁中,在拆迁公示时办理听证最有用,应该在拆迁公示时进行听证程序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拆迁时申请听证最有用的时候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三天内向行政机关要求举证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一、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③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最高法院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中听证应该怎么进行才算规范,相关法律规定
    一、征地拆迁中听证应该怎么进行才算规范参与《行政许可法》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听证遵守下列程序是属于规范的听证,听证前通知相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听证要公开进行;听证工作人员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等。二、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
    2023-06-17
    455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该向谁提出听证
    村民申请土地征收听证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1、征地补偿
    2023-02-22
    261人看过
  • 征地拆迁是否需要听证程序
    1、征地拆迁是否需要听证程序。无论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都会涉及听证程序。听证会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听证会的规定公开举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七日内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听证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同时,承办审查的工作人员在举行听证会时,应当对审查意见提供证据和理由,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质证和答辩证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与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被征收人参加听证公众代表我们将根据听证会修改计划。《征地公告办法》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同意见,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地方案进行修改
    2023-05-02
    250人看过
  • 征地拆迁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规划批准文件后,区县建委根据申请发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暂停办理的事项包括:(1)新批准的住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2)批准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入户、分户,但因结婚、生育、回国、军人复员转移、批准与外省市直系亲属团聚、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因劳动教养等原因终止的;(四)发给工商营业执照的;(五)出租房屋、土地的;(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的。(2)征地拆迁,应当将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公布拆迁公告之日(含公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公布。公布的期限不得少于十日。第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房屋安置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区县建委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四是区县建委对许可证进行审核,出具拆迁通知书。拆迁通知的主要内容是:房屋拆
    2023-05-31
    119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什么时候是拆迁谈判的最佳时机
    拖延是谈判中非常有用的时间策略。对于搬迁群众来说,几乎没有时间成本。相反,时间具有巨大的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因此,建议您在拆迁之初的策略是延后,不要联系拆迁方,而是了解其他拆迁户的进展情况,作为自己协商的依据。作为被征收人,我们决不能主动协商。我们必须等到对方找到我们。那么什么时候是开始谈判的合适时机呢?多少次?一般建议协商5次左右。第一次谈判可能是在项目开始时。其实这是一个发现的过程,我们一开始负责谈判的代码很多,要充分了解整个项目;2~4谈判主要是观察征地拆迁的动态。此时,我们不仅要了解征地拆迁党,更要了解我们的“战友”。最后的谈判可以结束了。我们必须强迫对方等到他们急着要和你谈话的时候。因为项目有期限,而且不能在期限内完成,但最让征地拆迁方头疼的是。
    2023-05-31
    35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进程中,何为听证?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进程中,何为听证?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听证是指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行政机关依据被征收人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征收行为进行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本规定所称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是指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但主要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事项,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组织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等。第四条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
    2023-06-03
    264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航拍节点是什么时候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航拍照片的时间节点一般在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公布前拍摄,但航拍照片只是调查证据之一,不能用来认定违法建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023-05-31
    241人看过
  •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一、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心里就有了一个底,不至于漫天要价,也不至于要个“白菜价”。二、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十分必要,补偿谈判类似于商业谈判都必须有自己的筹码,否则就丧失了谈判的主动权或者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说话而已。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找到项目的违法点就相当于增加了谈判的筹码。找到的违法点越多,谈判的筹码也就越多,谈判中掌握的主动更多,提高补偿的可能性也就更高。三、制定好谈判的策略和方案在谈判开始前要制定谈判的测量和方案。了解自己有哪些筹码,在哪些地方可以提高补偿,在哪些地方可以让步等。同时也要了解征迁人的情况,如征迁期限是多少,征迁人和与自身情况差不多的被征迁户是怎么谈的等问题
    2023-06-23
    29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你听证了吗?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听证体现了民主参与的过程。随着我国开发区热潮的兴起,地方政府不断扩大其征地规模,那么一方面由于征地和征收安置补偿不到位,其中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偿标准尤为偏低,另一方面因为我国存在重实体,清程序的现实问题,农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缺乏参与的协商机制,并由此引发了大量的征地拆迁纠纷。而听证程序恰恰弥补了这点不足,因此可以说该程序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征地过程中,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
    2023-04-23
    67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政府没有进行听证是违法的吗
    国家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往往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征地和拆迁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征地拆迁都需要进行听证的,如果需要进行听证的征地拆迁没有组织听证的,就是违法。一、拆迁法定程序合法的征地拆迁程序如何进行,首先根据需要上级政府审批的程序简单归纳为三个阶段:审批前、审批中、审批后。审批前:一是发布征地告知。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收人确认。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收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拟定“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向上报批。审批中: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审批后:一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2023-03-01
    374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什么时间节点可以提出听证
    一、征地拆迁中什么时间节点可以提出听证申请举行听证的,村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第十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二、征用
    2023-06-12
    317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的听证要用好
    征地听证,是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拥有的,一项非常重要,但又容易被忽视的权利。提起拆迁维权,您可能更容易想到的是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等,很少人会想到通过听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大家对征地拆迁程序不熟悉,对国土资源听证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因此错过了听证维权的机会。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就制定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国土资源听证工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而制定这个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征地拆迁听证相关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一、听证的基本概念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放到征地拆迁活动中来理解,就是在征地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征地补
    2023-04-18
    110人看过
  • 政府不进行征地拆迁听证是否违法
    1。政府不进行征地拆迁听证是否违法?根据《国土资源听证条例》的要求,并非所有征地拆迁都需要进行听证。征地拆迁没有听证的,是违法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一)制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二)制定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三)制定或者修改区域征地补偿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一)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部门。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就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事项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三十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的说明。第十四条符合主管机关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也可以推举代表参加听证。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事项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指定听证代表;指定的听证代表应当广泛、有代表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出的符合主管部门
    2023-05-31
    245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一、征地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
    2023-06-03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相关咨询
    • 拆迁过程中哪些程序应该听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36条规定: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
    • 拆迁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拆迁听证的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2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建议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听证笔录应在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 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是为了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案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和争议问题。 2、听证指的是⾏政机关听取利害关系⼈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法律程序,⾏政机关在作出⾏政决定之前需要听取⾏政相对⼈陈述、申辩、质证。 3、在征地拆迁项⽬中⾏政相对⼈⼀般⽽⾔指的是被征收⽅,因此被征收⽅应当明确⾃⼰享有听证的权利。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进程中何为听证?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8-19
      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听证是指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行政机关依据被征收人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征收行为进行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
    • 征地拆迁中的听证准备有哪些主要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1、征地拆迁中听证程序的主要作是为了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案形成过程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和争议问题。 2、听证指的是政机关听取利害关系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法律程序,政机关在作出政决定之前需要听取政相对陈述、申辩、质证。 3、在征地拆迁项中政相对般指的是被征收,因此被征收应当明确享有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