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庐山区范围内因土地被征收,家庭承包耕地人均不足0.3亩(含0.3亩)的年满18岁在册农业人口(含农转非户口),均可参加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土地条件范围每亩赔偿标准
第一类区:耕地。3、75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2、0万元/亩,非经济林地0.6万元/亩,养殖水面1、5万元/亩,未利用地0.3万元/亩。第二类区:耕地。2、7万元/亩,园地、其它经济林地和山坡地1、4万元/亩,非经济林地0.45万元/亩。
二、耕地占用税的征税标准是怎样的?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三、仁寿县征地补偿标准
一)、人员安置: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销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制,原有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
未被全部征用地,按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人数;
按被征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个劳动力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所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2、常住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属农转非安置对象。农转非人员的年龄,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日户口簿记载的出生年月日为准计算。对已办理退养回乡的“轮换工”和按政策享受退休金的人员,属农转非范围的,只为其办理户口农转非,不再按本章规定安置。
3、征地农转非手续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4、对农转非安置对象的安置由征地部门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以及成都市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服役未满十年的现役义务兵和士官以及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正在外地读书的在校学生属于安置对象,按本办法第4条规定办理。
(二)住房安置:
1、常住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利的农村村民为住房安置对象,其住房安置按本章规定办理。住房安置涉及的农村村民人数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拥有常住户口的人数为准。
2、住房安置方式由拆迁安置单位实行现(建)房安置或者货币化安置或者自建安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全部征用的或在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安置按本办法本条第(一)、(二)项规定办理。
(一)货币化安置方式:
由拆迁安置单位按人均35㎡给予经济补偿,并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货币化安置价格结算。同时,由拆迁安置单位根据住房安置对象人数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六个月的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现(建)房安置方式:
由拆迁安置单位按人均35㎡建筑面积的住宅进行安置。每户安置房超出人均35㎡的部分,由住房安置对象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安置房价格向安置单位交付房款;安置房面积人均不足35㎡的,不足部分由安置单位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安置房价格给予补偿。拆迁安置单位确需一段时间才能提供安置房的,由被拆迁户实行自行过渡,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以安置房交付日期为准,由拆迁安置单位对住房安置对象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每人每月计发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确系特殊原因需延长过渡时间的,过渡期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且超过十二个月的过渡时间的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上浮50%执行。被拆迁户在拆迁安置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从安置通知之日起停发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自建安置方式:
城市总体规划区之外的征地被拆迁户,其家庭成员全部未农转非,自愿放弃现(建)房安置和货币化安置方式的,可以采取自建安置方式,到符合规划的中心村、居民点自建住宅,其自建住宅的宅基地按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部分征用,且家庭成员未全部农转非的住户,其已农转非的人员可以按货币化安置方式予以一次性补偿,随未农转非的家庭成员居住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可由征地单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划定的宅基地面积每平方米200元支付建房补助费后,由农转非人员随家庭(未农转非)成员按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择地自建进行住房安置。由拆迁安置单位按住房安置对象人数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六个月的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确系拆迁安置单位原因造成过渡时间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超过六个月的过渡时间的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上浮50%执行。
-
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谁,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47人看过
-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怎么缴纳以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449人看过
-
义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哪些人
50人看过
-
兴宁市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确定的程序
495人看过
-
苏州市对于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有什么规定
146人看过
-
养老保险基金参保范围及对象
222人看过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3(1)城镇和农村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的人员。 (5)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核定对象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3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核定有以下内容: 1.及时建立和调整所辖地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的基础档案资料。单位和职工基础资料应全面、准确、详实。 2.本缴费年度初根据上年度各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支付情况,制定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集计划;并依据情况变化,适时提出调整缴费比例的建议。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当地政府批准的缴费比例执行;经国务院批准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部
-
根据《民政部对参保人员基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的养老保险收入包括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集体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分别形成各项基金。社会保险费收入指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其他资金(含财政资金)代参保对象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指财政给予基金的补助、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对参保对象的待遇支出补助。集体补助收入指村(社区)等集体经济组
-
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按照浙江省的标准就是,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为大家提供的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
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6领取的条件有哪些:经社保部门审核,您如果满足缴费年限和两个条件,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并一次性支付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结地方养老保险关系。缴费年限条件:如果您是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6月30日(含本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如果您是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7月1日(含本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在1998年7月1日(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