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是被允许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32:01 110 人看过

可以提出异议,这是公民的权利,具体情况结合导致矛盾纠纷的原因而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

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

第三,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

第四,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司法解释做出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虽然对于承租人享有的承租权,古今立法者的态度经过了从“买卖击破租赁”到

“买卖击不破租赁”的变迁,逐步体现出一种租赁权物权化的趋势,但是,法律对租赁权效力的特殊规定只是强化了债权的效力,从而达到对租赁人权利保护的目的,但租赁权的性质不因此而改变。在将房屋抵押后再出租的情况下,仍然适用

“先物权优于后债权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

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

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在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进行适用认定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特别是相关条件应当符合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并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申诉处理,一般来说,只可以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进行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执行异议怎么办

可以直接诉讼来进行处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即便承租人对执行财产享有的租赁权真实、合法、有效,也不得基于该权利对抗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处置,但可以向法院主张在处置租赁物时对租赁关系予以披露,或向法院主张保障承租人在法院公开处置租赁物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竞价权,旨在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只保护承租人依据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不能进一步理解为禁止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否则便是对所有权的过分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0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阻止法院执行吗
    不可以阻止法院执行,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一、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
    2023-02-26
    152人看过
  • 能否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执行破产?
    一、能否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执行破产?不能对抗破产程序,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2)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
    2024-02-05
    261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上诉允许吗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上诉允许吗1、执行异议之诉是可以上诉的。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复议的司法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二、执行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1、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
    2023-06-04
    160人看过
  • 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有影响?
    执行拍卖对抗买卖不破租赁是有影响的,租赁物租前已设立抵押权或被法院查封,由此产生的所有权变动,将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法律依据。那么,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尤其是强制拍卖中是否适用该原则,如何适用该原则呢?这需要正确认识强制拍卖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之间的关系。民事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当事人的债权予以公力救济而进行的司法活动。强制拍卖作为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的一种执行措施,是法院以国家公权力介入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基于法律赋予的职权强行对抵押物予以处置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的一种措施。而《民法典》所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基于意思自治的民事行为,它与强制拍卖最大的不同
    2023-02-24
    60人看过
  • 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吗
    一、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如下: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给了第三人。3.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4.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二、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吗买卖不破租赁一般不适用于动产。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动产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5-03
    401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
    2023-06-20
    396人看过
  • 被卖的租赁房屋是否允许租客继续居住
    一、被卖的租赁房屋是否允许租客继续居住租赁房屋被卖后租客还可以继续租住。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买方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租客返还租赁物,原租约继续有效。《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二、房屋租赁纠纷的情形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3.损害赔偿纠纷;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5.转租纠纷;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7.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8.
    2023-11-20
    316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买受人不知租赁协议可以解除吗
    不可以。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仅有租赁物让与契约尚不能实现物权变动,对动产来说需要交付,对不动产来说需要登记。(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已经让与给了第三人也是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条件。如果租赁关系虽然有效存在,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则该制度也没有适用的余地。(3)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
    2023-06-25
    155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异议应该怎么写起诉状
    一、买卖不破租赁异议应该怎么写起诉状?民事起诉书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此致××××人民法院原告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2、证据××份;3、其他材料××份。二、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
    2024-01-27
    431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起诉被告是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起诉被告是谁?买卖不破租赁起诉被告是需要原告自己确定的,不是法律上统一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承租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起诉:1、起诉房主,要求解除与房主的租赁合同,返还租金,赔偿损失。2、起诉新房主,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主张新房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诉讼流程1、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3、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5、因为人民法院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
    2023-05-02
    208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有哪些买卖不破租赁发生
    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一、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吗?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二、租房合同到期该如何处理?租房一年合同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重新签订续房合同;双方均表示不续签合同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
    2023-04-02
    464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的破解是那些
    买卖不破租赁的破解是发生了法院查封的财产,抵押和破产财产处理的情况,否则买卖不破租赁都是适用于房产和土地等不动产的租赁活动当中的,以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如果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买卖不破租赁在哪些领域限制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1)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2)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
    2023-02-25
    136人看过
  • 租赁合同未履行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得以适用须同时满足其生效要件。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虽法律条文略显简单,但通说认为,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包括: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的所有权变动给了买受人;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使用,买卖发生在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之后。其本意旨在通过维持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来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实际租赁控制和使用。承租人的请求因买受人的实际占有使用而发生履行不能。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为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二、哪些情况不得主张买卖不破租赁?以下这些情况,是不该原则限制的: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此外,如果租赁物所有人被宣布破产,法院在依法处置破产财产导致租赁物权利主体变更时,通常也被认
    2023-04-11
    468人看过
  • 是否允许公租房买卖?
    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公租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是承租。就像租房一样,不管住多久这房子都不是你的,因此不能进行将它买卖。不过,承租公租房满5年后可以申请购买,也可以继承,但不能上市进行交易。成都公租房公租房申请步骤在成都申请公租房需经过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初审、复审、终审几个步骤。本地居民在申请时须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非本地居民可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申请人需提供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材料。对初审、复审和终审通过的申请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并纳入公租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2023-07-02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2022年买卖不破租赁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是否可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1、可以提出异议,这是公民的权利,具体情况结合导致矛盾纠纷的原因而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
    •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中可否允许更换店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4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但是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解封执行异议法律允许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30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可以的。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已由出租人(租赁物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法院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是违法的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4
      法院强制执行买卖不破租赁并不一定就是违法的,不管是对于任何人,租赁房屋之后,若是实施了违法行为,此时法院就会直接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强制执行,对于此类已经触犯了民法或者是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法院即使强制执行,也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