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劳动诉讼需要具备的条件: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诉讼;其他。
关于劳动争议的相关情况的把握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等问题发生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
参考意见:下列涉及社会保险的争议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一是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办理的;二是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劳动者要求缴纳的;三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社会保险金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社会保险手续办理、保险费用缴纳问题产生的争议,人民法院不应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之间、与未办理工商登记的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用工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参考意见:《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该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五项规定,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审理涉及个体经营者的相关纠纷,首先应当注意甄别该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倾向性意见是,如果个体经营者未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则不宜将该纠纷定义为劳动争议。如果相关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则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应将用人单位或者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根据该项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用工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也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天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如何掌握二倍工资的起算点
参考意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项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的首月起算,计算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时止,但不能超过一年。
(2)如果先期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后双方发生纠纷,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院应否支持
参考意见:《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该项规定,劳动者在此条件下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不应予以支持。
(四)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受仲裁时效限制
参考意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收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根据该项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工时超过了法定工时,劳动者没有在合同签订时提出异议。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又要求支付加班费的,应该如何处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该如何确定,能否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参考意见:按照《劳动法》第四章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应发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津贴、补贴、固定性奖金等货币性收入,不能简单地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加班费基数低于当地小时或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小时或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六)劳动者因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满释放后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统筹手续及赔偿应得收入,应否受理
参考意见:劳动者因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刑满释放后,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所产生的争议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符合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应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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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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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上诉诉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4第一,只有原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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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争议诉讼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1-06-26摘要:大家知道提起劳动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吗?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历了劳动仲裁之后,原来的纠纷还是无法解决的时候,就需要提起劳动诉讼。不知道也没关系,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纠纷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纠纷,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劳动纠纷当事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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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8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是: (1)当事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直接委托代理人起诉,其他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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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提起诉讼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4提起劳动诉讼要具备的条件有: 1.起诉人应当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 2.应当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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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时要具备哪些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31提起劳动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经劳动仲裁程序;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即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提交书面诉状;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