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实行夫妻之间也不能查对方房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6:04:37 119 人看过

3月1日,不动产登记就正式开始实行了。与此同时,将颁出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市国土房管局发布消息称,3月1日起,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启动。

我市落实不动产登记后,能否以人查房?旧证是否要更换?遗失又该如何处理?对于这些市民关注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昨天进行了解答。

问:能否用名字和身份证,以人查房?

答:原则上不能以人查房。只有立案了,公安机关可以查。

问:夫妻之间离婚是否可以查?

答:夫妻之间离婚,一方也不可以查对方的房产情况。只有在一方起诉对方后,通过法院可以查对方房产情况。

问:小产权房是否发证?

答:不发证。不动产登记是保护合法权益,小产权房属于不合法的。

问:之前的旧证需要更换吗?

答:不需要。只有在寻求交易的情况下,交易后换发新证。

问:目前哪些区县完成了整合?

答:区县层面,只有石柱县、长寿区完成了。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2月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余下的36个区县将于今年7月1日前完成整合。

问: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联网了吗?

答:目前,38个区县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全部纳入市地房籍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问:重庆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了吗?

答:去年8月,在市国土房管局权籍处加挂了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重庆市为首个完成不动产登记智能整合的直辖市。

问:我市下一步规划如何?

答:重庆拟在今年起草重庆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定统一登记簿证,整合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对不动产进行登记需要如何审查
    一、对不动产进行登记需要如何审查1、对不动产进行登记作出审查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查清不动产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不动产的平面图(地籍图);审查其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不动产变动是否合法;缮证、配图、核对、盖印。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什么是不动产1、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
    2023-04-20
    60人看过
  • 房屋不动产登记的权证书也叫不动产证吗
    不,两者有区别。1、《房地产产权证》有两个版本:单一版本和集成版本,记录一个房地产单位的房地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房地产单位的房地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二、《房地产登记证》用于证明房地产抵押权、地役权或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查封登记不发证或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和房产证的区别1、不动产证可以说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者合一的产物,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是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不动产权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更丰富,比如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多少;甚至除了房屋建筑面积图幅,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2、房产证就是指的房屋产权证书,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
    2023-08-07
    387人看过
  • 还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夫妻的离婚影响不动产登记吗
    一、还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夫妻的离婚影响不动产登记吗?夫妻的离婚对不动产登记基本不会产生什么影响,除非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
    2023-06-01
    331人看过
  • 一定要实行不动产登记吗?
    是否登记可自愿选择登记申请可撤回,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权限、范围如何界定?不动产登记实际操作中还有哪些障碍?相关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推广难点:登记系统不一致,数据难共享“‘房地合一’是指实现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变成了红色的房屋产权证。”“两证”合一后注明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期限,有利于交易部门把关土地是否超容积率建设等,避免或减少国有土地收益流失。“不动产登记的技术操作障碍是推广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各部门的登记系统不一致,数据共享比较困难。”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岗说,除了机构、技术的原因之外,人们对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有了更高的期待。实行要点:特定人员才能查询登记。2017年底前,登记信息平台将全面运行,实现信息共享和公开查询,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涉及到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的权限、范围等问题时,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
    2023-05-29
    185人看过
  • 对不动产登记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不动产登记是不具有法律性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它是一种准行政行为。●对准行政行为引发的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内部调解等方式加以解决,因此准行政行为不符合行政行为可诉的必要性标准。案例:1983年6月,河南省焦作市纺织工业局(下称纺织局)购买房屋三间,在取得房产证后,交由其下设的**工业局供销公司(下称供销公司)使用。不久,供销公司将房款交给纺织局。1984年10月,纺织局将房屋移交给其开办的实业公司使用。供销公司与实业公司在纺织局主持下签订了移交协议。1988年12月25日,纺织局与实业公司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书”,由实业公司支付纺织局3万元,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该房屋由实业公司使用至今。1992年12月,供销公司向焦作市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了证号为12161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于1993年4月29日将该房屋卖给高*善。当日,高*善从房管局领取了证号为37121的房屋所
    2022-11-16
    206人看过
  •  查询不动产登记进度:如何实现?
    该段内容介绍了不动产登记进度查询的“办结”指的是登记过程已经完成,包括登记审核和证照的制作。不动产登记办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填写并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提供购房合同、提供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及房屋平面图等。如果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则可以提交商品房销售证明及用地分列表。不动产登记进度查询的“办结”指的是登记过程已经完成,包括登记审核和证照的制作。不动产登记办理具体内容如下:1、填写并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这个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办理窗口填写或者从当地房管局网上下载表样填写;2、提供购房合同,提供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及房屋平面图,这个可以向房产公司索取,如果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则可以提交商品房销售证明及用地分列表。 不 动 产 登 记 具 体 流 程 是 什 么 ?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义务、限制等事项依法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上,使不动产权利人、义务人和他人在法律上获得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不动产登记的具
    2023-09-06
    468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哪些,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原因
    一、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哪些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二、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原因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原因是由于我国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的部门,而分部门对不动产进行分散登记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分部门登记导致不动产权利相互交叉、重叠,不利于权利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不动产交易安全;同时,由于登记机构设置重复,登记部门多,人为地增加了公民和社会组织负担,影响政府行政效率。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是《民法典》中的规定。有业内人士指出,将不动产登记统一到一个部门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大突破。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确认不动产的产权归属,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
    2023-05-06
    191人看过
  • 夫妻之间对方的工资条能不能看
    是否可以看对方的工资就要看双方是否存在有约定,这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一、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二、哪些行为会侵犯他人隐私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
    2023-06-26
    360人看过
  • 夫妻之间怎么能不负对方的债
    夫妻之间怎么能不负对方的债呢?夫妻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单方债务的,不必相互承担债务,各自的财产承担各自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当事人事后追认的债务,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自己名义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欠下的债务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权人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志的表达。二是如何将单方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前,如果由于婚姻关系的建立,男女双方的单方债务同时被对方承认和接受,婚后双方积极偿还,且双方结婚已久无任何异议的,在这种情况下,婚前的单方债务可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
    2023-05-31
    352人看过
  • 夫妻之间能不能用对方的社保卡
    一、夫妻之间能不能用对方的社保卡实际上,根据相关的法规要求,夫妻双方无法共同享用同一张社保卡。每一个参保人都拥有且仅能独自使用其社保卡。依据我国制定的全国统一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制度,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形成了每个公民的身份标识。对于个人而言,我们只需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障局或是相应的银行机构便可完成办理手续,当然在申请过程当中我们必须对有关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具体来说,社保卡的办理需分清本地与外来人口,二者在办理流程上略有区别。若为本地户籍,那么办理社保卡所需提供的资料较为简便,只需备妥自己的身份证及身份证明即可;而外来人员则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以及相关的照片证明。总的来讲,办理社保卡并非一件复杂困难之事。现如今,在职场就业过程中,用人单位通常都会承担对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义务,同时他们还会协助员工办理社保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4-03-20
    246人看过
  • 房产登记抵押能不能对抗法院查封呢?
    1、首先应当明确,抵押物被先行查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关于抵押物能否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及查封、扣押对抵押权效力的影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可以看出:第一,人民法院对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的资产,可以基于其他民事诉讼和执行的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同时,对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因此,抵押权人不能以资产已被设定抵押为由来对抗人民法院
    2023-02-28
    238人看过
  • 海上“不动产”也要登记物权
    市政府通过今年第1期《市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海上构筑物登记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并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海上构筑物的所有权、抵押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终止等,都应当依据该《办法》进行登记。据了解,该《办法》填补了国家和地方目前没有关于海上构筑物登记的规定空白。《办法》所称的海上构筑物,是指在本市海域内的固定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码头、海上固定平台、海底隧道、桥梁、高架屋、人工渔礁等。《办法》规定,海上构筑物登记应当遵循构筑物的所有权与该构筑物占用的海域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海上构筑物转让、抵押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时,该构筑物占用的海域使用权应同时转让、抵押或进行相应处分。海域使用权转让、抵押或进行其他形式处分时,其上的构筑物应同时转让、抵押或进行相应的处分。根据《办法》,两人以上共有海上构筑物的初始登记,应当由共有权人共同申请;海上构筑物因买
    2023-06-08
    331人看过
  • 实行不动产登记后,还能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吗?
    按照最新规定,现在买房的话都是进行不动产登记,而不是办理房产证。因此,有些人担心这种政策之后,没办法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事实上,关于这一点,基本上是没什么影响的,具体如下:实行不动产登记后,因为依然可以办理房产证加名。房屋属私有财产,即便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不动产登记,依然有权处分。但在办理房产证时存在不同,房产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在确定办理加名手续之后,你要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不动产登记: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
    2023-04-27
    363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不是只登记房子
    即将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条例,所产生的影响远非楼价的涨跌,因为登记的不只是房子,而是和土地有关的财产都可以登记。统一登记意味着财产的合法化,意味着相关的财产可以买卖流转,同时也意味着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可以实现与相关财产有关的信息共享。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进入实施倒计时!昨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曾多次传出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消息,市场也每次高喊狼来了。尽管比照国土部原定年底时间表晚了3个月,但对于高喊狼来了的人来说,这一次,狼真的来了。为什么有些人会把登记制度视为一头狼?舆论普遍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利空楼市。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但有利于政府将调控发力点,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房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炒房者将因不堪持有成本而放盘;还有人认为,统一登记将让借信息不透明而坐拥多套财产的房叔、房婶们无处藏身,因此有人戏言,
    2023-06-10
    20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夫妻间不动产房产登记男方能得到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两人没有签订协议约定归女方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
    • 房产登记抵押能不能对抗查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法院查封是一种产权冻结方式,不影响原来抵押权,只是抵押权人担心你房子查封了,你是否还能不能偿还贷款,银行会在公评网上查询这套房屋处置价是否能保障贷款违约风险,这才是银行需要关注的
    • 房能不能登记不动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根据当地政策。需要法律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
    • 不动产清算的不动产登记能查到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4
      监护人等依法有权管理和处分不动产权利的主体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对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以及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构成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结果; 对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准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不动产的自然状况、
    • 对不动产进行登记需要如何审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5
      审查可分为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目前对登记主要是形式审查,仅在特殊情况下还要适用实质审查。 1、实质审查,是指登记机关不仅要审查申请材料的真伪,而且要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了解。 即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2、形式审查,是指登记机关仅仅对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是不是符合登记要件的要求来审查。 包括: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