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2:10:34 314 人看过

一、不同的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

抵押、质押物类型登记部门登记的法律依据:

1、企业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等工商部门《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

2、非农用机动车车辆管理局《机动车登记办法》

3、农用机器设备农机站

4、农作物和其他农业收获物农业局

5、果园、树林林业局

6、船舶(《海商法》所指)海事局《海商法》、《船舶登记条例》

7、渔业船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8、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民用航空法》

二、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1、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的资金融通以及商品的流通,为了保障债权和其他的管理法而制定的办法。

2、第二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有农业的生产经营者,是可以用现有和将有生产设备及原材料等作为抵押的。必须是本人同意,不可能利用第三方去登记,本人要直接去登记办理,而且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愿。

3、第三条:动产抵押登记的时候是需要提交申请和文件的,其中包括:《动产抵押登记书》和身份证明的文件。

4、第四条:《动产抵押登记书》里面需要有下列的内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住所地、代理人的姓名、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担保范围、债务人的履行债务期限、抵押的财产名称、质量、数量、状况、所有权归属、所在地等。最后要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签字和盖章。

5、第五条:动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在受理了登记的申请文件之后,会在《动产抵押登记书》这个申请上面加盖一个动产抵押登记的专用章,而且会注明盖章的日期以及申请动产抵押的时间。

6、第六条:动产抵押的合同如果发生了变更,那么《动产抵押登记书》的内容也是要跟着变更的。需要变更的有:《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的合同和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抵押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最好是有盖章和签名的,需要证明双方的身份。

我国的法律未规定动产抵押的和谐发展,规定了我国在进行资金融资的过程中要对动产进行抵押登记。动产抵押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如果动产抵押在签订合同时的时候发生了更变,是需要记载在合同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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