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已明确侵权人的责任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5:43:17 115 人看过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这正是《民法典》第1253条所体现的精神内涵,同时也为第1253条规定提供了责任分配的依据。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

1、责任主体

《民法典》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担责排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主体,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体现了公平原则。而且,通过第87条的规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责任类型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

(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

(3)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在一人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赔偿后,其他人可能会互相推诿,导致新案件的产生,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负担。

综上所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较妥。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

3、免责事由

《民法典》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当免除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无法查明侵权责任人的高空坠物法院怎么判?
    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比如从窗户向外抛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比如风把玻璃吹落,墙体瓷片由于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1、避免自然力造成坠物。在大风暴雨天气及时关窗,收好可能因风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阳台的花盆等。2、经常检查空调室外机、外飘窗、防盗网等设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时更换。3、物业公司进行高
    2023-06-28
    219人看过
  • 高空坠物怎么取证证明责任人
    高空坠物砸人的取证方法是可以通过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言来确认侵权人,如果通过一系列的调查方法都没办法确认侵权人的话,关于高空坠物砸人的归责原则本来就是举证倒置原则,具体的情况是: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
    2023-03-03
    394人看过
  •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怎么确定责任人?
    一、建筑工地高空坠物怎么确定责任人?建筑工地高空坠物案件发生后可以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责任人:(1)在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危害情况。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2)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3)确定坠落物来源后,及时协调受损/受害人员与责任人协商处理。(4)事后应检查和确保在恰当位置张贴“请勿高空抛物”的标识,并通过多种宣传方式,使业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二、建筑工地高空坠物应该怎么防范?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2、在楼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加设临时防护栏杆,顶层楼梯口在工程结构完成后安装正式栏杆,如不能及时设置时,暂设临时栏杆。在主通道顶部装设安全防护棚。3、在构件,钢筋、模板、管道,
    2023-06-16
    139人看过
  • 高空坠物砸伤业主的责任如何明确?
    一、高空坠物砸伤业主的责任如何明确?如果业主不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抛物的话,那么整栋楼有可能坠物的业主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二)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此,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适用于法律中举证倒置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坠落物体砸伤,剩余的举证责任则由居住的业主证明。二、高层防高空坠物有
    2023-05-03
    421人看过
  • 侵权法中高空坠物责任怎么适用
    侵权法中高空坠物适用的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一、民法典规定侵犯商标权是否要求过错责任侵犯商标权要求过错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无过错责任是指什么无过错责任是指依法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侵权必要条件的归责原则,即无论当事人是否主观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在损害事实与责任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没有因果关系的,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2、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要件,以过错为归责要件的,成为过错责任原则;3、无过错责任的目的是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这也是许多国家为保护受害人权益而建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4、被告以
    2023-03-25
    323人看过
  • 高空坠物车辆受损如何确定责任人?
    一、高空坠物车辆受损如何确定责任人?(一)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二)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高空坠物属于汽车哪个险种高空坠物引起的车辆损失分为多种理
    2023-05-03
    391人看过
  • 最高检高空坠物难以确定责任人怎么处理
    高空坠物难以确定责任人的,作为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法院会利用举证责任制度对可能进行高空坠物的人来进行相应的审判然后做出相应的结果。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找不到确定的侵权人,高空坠物无法确定责任人可以由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现实中要求全部使用建筑物的人承担补偿责任,通常会遭受谩骂与骚扰,即使最终胜诉也可能执行难度大,加上先行该法规争议较大,所以在处理该问题的时候建议能找个高空抛物伤人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商量下该如何应对。举证责任,我国民法规定,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都由原告承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举证不能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的,当事人要承担败诉的
    2023-08-16
    193人看过
  • 高空坠物侵权纠纷物业的责任是否存在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一、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
    2023-02-19
    443人看过
  • 高空坠物跟高空坠物事故的责任各由谁?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的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一、民法典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规定的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2023-06-25
    322人看过
  • 高空坠物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方是谁
    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不明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
    2023-04-18
    244人看过
  • 高空坠物的证据没有怎么确定责任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责任主体不限于所有者,也包括管理者或占有者。因为现实中,建筑单元所有者与占有者很多是分离的,在此情况下,要现行占有者承担责任才是公平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
    2023-06-27
    300人看过
  • 高空坠物砸伤怎么办如何明确法律责任
    被高空坠物砸伤,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向有赔偿责任的人要求赔偿,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高空坠物砸伤的法律责任的的承担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呢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当事人时法律规定了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给予补偿,即由楼上的人全体平均补偿给受害人,这个楼上的人不限于业主,他可能是承租人、还可能是侵权行为发生时的临时使用人。以补偿的方式填补受害人的损害,既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建筑物使用人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有利于缓和矛盾,解决纠纷。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建筑物使用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损害后果与自己不存在因果关系,排除因果关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从而免除责任。[二、高空坠物砸坏阳台玻璃谁来负责高空坠物砸坏阳台玻璃由抛物人承担责任,如果抛物人难以确定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也承担
    2023-03-20
    189人看过
  • 在高空坠物事件中,如何认定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侵权责任认定具体如下:1、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对别人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玻璃窗的所有人、管理人或用户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对玻璃窗的坠落没有过错,否则推定自己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伤亡如何判刑要份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找不到具体责任人的就由可能的加害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果确定了加害人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同样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死刑。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如果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
    2023-07-10
    254人看过
  • 高空坠物伤人该如何确认侵权人
    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的,实施该行为的人就是侵权人,被侵权人可以向具体加害人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无法确认具体加害人的,可以请求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建筑物使用人不是侵权人,也不承担侵权责任,他们承担的是公平责任。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什么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
    2023-07-25
    9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的责任方如何确认,高空抛物责任主体怎么确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
    • 高空坠物侵权责法有何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28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干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仟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
    • 高空坠物砸到胳膊怎么明确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7
      不论是高空坠物或高空抛物,只要致人损伤都会被认定是侵权行为。如果能找到侵权人,责任肯定由其承担;如果侵权人不出现也找不到,按照规定,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侵权责任法关于高空坠物条例有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6
      以下就是侵权责任法关于高空坠物的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
    • 学校高空坠物侵权责任认定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5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