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法》中的公益信托条款节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9:45:08 382 人看过

第六章公益信托第五十九条公益信托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规定的,适用本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第六十条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第六十一条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第六十二条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对于公益信托活动应当给予支持。第六十三条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第六十四条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www.charity-trst.com信托监察人由信托文件规定。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指定。第六十五条信托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诉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第六十六条公益信托的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辞任。第六十七条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应当检查受托人处理公益信托事务的情况及财产状况。受托人应当至少每年一次作出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第六十八条公益信托的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无能力履行其职责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变更受托人。第六十九条公益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形,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有关条款。第七十条公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于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终止事由和终止日期报告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第七十一条公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作出的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应当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第七十二条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第七十三条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信托相关文章
  • 信托中的信托(TOT)解密
    TOT(trstoftrsts)产品,也就是信托中的信托,它主要由银行、信托、券商发行,投资阳光私募产品。其的操作方式是在信托平台成立一个母信托,然后由母信托再选择已经成立的阳光私募信托计划进行投资配置,形成一个母信托控制多个子信托的信托组合品。因此,其业绩主要取决于子信托的投资的业绩表现。在发达国家,以私募产品为投资对象的TOT产品和公募产品可以平分秋色,但目前国内已发行的TOT产品仅有4只:2009年4月发行,5月运作的“平安财富·东海盛世1号”;2009年8月份光大银行推出的“阳光私募宝”;2009年10月份华润信托发行的投资私募的“托付宝”;2009年10月邮储银行发售的“金种子理财投顾”人民币理财产品。由于TOT产品发行时间比较短,目前公布了业绩的就只有“东海盛世一号”和“阳光私募宝”两只。下面进行详细介绍:(1)“东海盛世一号”,由东海证券发行,以平安信托为平台,东海证券担任投
    2023-04-24
    54人看过
  • 信托法视野中的回归信托及对我国的启示
    回归信托属于默示信托,是在财产出让人意思表示不明确且实际已转移财产的情况下,由法院推定财产出让人与财产受让人之间成立事实上的自益信托关系,即把财产出让人作为委托人(受益人),由财产受让人担任受托人,并且后者负有向前者转移信托财产及信托利益的义务。回归信托作为一种设计精妙且应用价值巨大的优良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已经形成了完备的立法(包括判例)和广阔的适用领域,我国《信托法》也有必要及早确立回归信托,从而促进我国信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关键词:信托;回归信托;委托人;受托人一、引言回归信托(resltingtrst),也被译为归复信托、结果信托、回复信托或推定信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对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TMT贸易有限公司商标权属纠纷上诉案作出判决时,就实际上将回归信托的法律原理运用于司法实践,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商标权财产信托法律关系。虽然当时我国尚未
    2023-06-08
    417人看过
  • 哪些信托属于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显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设立的信托。第六十条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一)救济贫困;(二)救助灾民;(三)扶助残疾人;(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第六十一条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第六十二条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对于公益信托活动应当给予支持。第六十三条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第六十四条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信托监察人由信托文件规定。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指定。第六十五条信托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诉
    2023-06-07
    422人看过
  • 他益信托、自益信托和宣示信托的区别
    一、**信托、自益信托和**信托有什么区别**信托、自益信托和**信托:凡委托人要求设定的信托,其目的是为第三者的收益.则为**信托。被指定的第三者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拒绝接受,有时亦可采取默认方式,因其并无明确的同意或拒绝的示意根据。凡委托人要求设定的信托,其目的是为了本身的收益.则为自益信托。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与受益人从理论上讲,都是信托行为的人的要素.都是互相独立而存在的。在自益信托中,委托人与受死人虽同为一人.但从理论上看.仍是各自独立的两方,不应混同。某些信托事项也能发生一种自益与他益兼而有之的情况,使其难以区分是纯粹的**信托,抑或是纯粹的自益信托。比如委托人以一定数额的资金,托付受托人运用经营.事先在信托文件中规定。(一)凡经过运用所得的收益,归委托人自身每年的生活费开支;(二)经过一定年限后,原来托付的一定数额资金,就归于第三者的受益人。在这种信托中,一般称委托人本身为收益
    2023-06-19
    423人看过
  • 刍议信托法中回归信托与拟制信托的关系
    DiscssiononRelationshipbetweenResltingTrstandConstrctiveTrstinTrstLaw摘要:回归信托和拟制信托在英美法系的信托法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前者是在财产出让人意思表示不明确且实际已转移财产的情况下,由法院推定财产出让人(委托人兼受益人)与财产受让人(受托人)之间成立事实上的信托关系。后者是法院为实现公平正义而通过判决方式强制设立的信托,其实质是法院运用信托原理来矫正不当财产关系的一种司法救济手段。它们之间既有相似和相通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但都反映了英美法系特殊的法律环境和法律文化。从信托法的视角研究回归信托与拟制信托的关系,有助于发展我国的信托理论和实务。关键词:信托信托法回归信托拟制信托一、引言回归信托(resltingtrst)(1)和拟制信托(constrctivetrst)(2)在英美法系的信托法中占有重要地位(3)。英国《
    2023-06-08
    219人看过
  • 财产抵押契约中的信托贷款细节
    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信托贷款和信托融资贷款是什么信托融资是间接融资的一种形式,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信托公司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信托贷款属于直接金融产品。信托贷款受到信托目的特定化的约束,资金从委托人到受托人到融资人手中,处于环行封闭运行状态,风险传递是线性,不同信托项目之间风险互不交叉利益互不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九条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2023-07-05
    500人看过
  • 公益信托法律的适用(第59条)
    (1)本章对公益信托的范围作了规定,实践中哪些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进行确认。(2)关于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本章规定必须经过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因此从事公益信托活动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3)本章规定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并对信托监察人的产生、权力作了规定。(4)本章规定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公益信托的受托人不得辞任。(5)本章规定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应当对受托人处理公益信托事务的情况及财产状况进行检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依法变更受托人,依法变更信托文件的有关条款。(6)本章规定公益信托的受托人至少每年一次作出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7)本章规定公益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向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报告终止事由的日期,并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
    2023-06-07
    361人看过
  • 信托利益与信托收益的区别
    信托业务实践中,信托利益与信托收益两个概念经常被混淆,甚至当作含义相同的概念交替使用。一些信托文件对信托利益是这样定义的:信托利益指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收益在扣除信托费用后的剩余部分。而信托收益则被定义为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收益。其实这样的定义并不准确,受托人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利益应该是信托收入,而不是信托收益。而将信托收益则定义为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收益当然是没问题的,但这个信托收益应该是信托收入扣除了信托费用后形成的收益,即信托收益=信托收入-信托费用。既然信托收益已经扣除了信托费用,那么将信托利益定义为信托收益在扣除信托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显然是错误的。而且这样的定义让人形成了信托利益就是信托收益或信托收益的一部分的观念。那么信托利益与信托收益到底有何区别。概念方面的区别。信托利益,是指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享有受益
    2023-06-07
    404人看过
  • 上周信托集中权益投资
    进入3月份以来,国内集合信托产品规模节节攀升,信托公司的参与度也创下历史新高。分析人士表示,在通胀预期高企和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近期投资者倾向于寻求更多投资机会,为这轮信托产品增发创造了条件。集合信托发行量回落据用益信托工作室不完全统计,上周国内共成立了30款产品,规模为56.1亿元。较前一周而言,成立规模攀升了15.28%。集合信托产品的发行数量在连续三周的火爆情况下,出现了正常回落。事实上,自3月以来,信托产品一直维持着高位发行趋势。以3月14日至3月20日为例,这一周成立了44款产品,规模为48.66亿元,成立的产品数量刷新五周高点,而参与信托公司的数量也创今年以来的纪录,共22家信托公司参与,市场参与度达36%。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市场流动性增加,投资者正在寻求新一轮的投资机会,因此造成了集合类产品成立数量和规模增速明显。除此之外,上周信托产品发行规模也出现大幅增长。当周,国内有16
    2023-04-24
    89人看过
  • “房地产信托”中委托人利益的法律保护——浅谈房地产信托融资
    本文对近年兴起的房地产信托热现象进行研究,首先,从现实的角度揭示了房地产信托兴起的成因及现状,然后从法学的角度对房地产信托予以界定与分析,并指出这一现象中的金融创新与法律规避,提出了信托委托人保护命题,审视了现有的保护信托委托人法律规定之不足,最终构建出由构建了由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信托业法、赋予信托受托人收益人信托财产之追索权、建立全方面监管体系、建立信托企业信用制度五个方面组成的全面的系统的委托人利益的法律保护机制。关键字:房地产信托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贷款信托,委托人利益保护房地产信托一词,近来频频出现于媒体,究竟何谓房地产信托?主流媒体这样予以界定:房地产信托:房地产开发商借助较权威的信托责任公司的专业理财优势和其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
    2023-04-24
    75人看过
  • 公益信托适用“类似原则”(《信托法》第72条释义)
    【条文】第七十二条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释义】本条是关于公益信托适用“类似原则”的规定。公益信托与私益信托的一个不同点是,公益信托中的“类似原则”的适用。私益信托终止后,如果信托文件中未规定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为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但是对于公益信托,除非在信托文件中规定了明确的权利归属人。但是对于公益信托,除非在信托文件中规定了明确的权利归属人,否则,信托不会终止。法院将使信托财产用于与初始信托“尽可能相似”的其他一些公益目的,从而使公益信托能够继续存在下去。这就是英美法上著名的“类似原则”。日本、韩国一些大陆法学者将此称之为“公益信托的继承性”。日本、韩国
    2023-06-07
    231人看过
  • 信托持股中的委托人
    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信托法》中规定,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在管理层与员工的信托持股方案中,委托人可以是管理层或员工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管理层或员工设立的持股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千金难买牛回头我不需再犹豫)自然人作为委托人管理层和员工个人作为信托持股的委托人是最为简便的一种操作方式,法律关系最为清晰。如果持股是由个人先集资再委托信托公司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即先设立资金信托,则应注意委托人的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而每个委托人的出资不能低于5万元。如果持股人数众多,每个持股人的资金又低于5万元,则几个持股员工可以联合委托一个人作为委托人,而受益人为多个人,按照真正的持股人来确定,这种情况下,需要在信托合同中特别明确,信托无论任何情况下撤销或终止,信托财产都属于受益人。自然人持股工作量较大,每个委托人都需要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剖析
    2023-04-24
    387人看过
  • 信托理财预期收益节节高
    导言:周女士最近很开心,半年前她凑了300万元购买了一款房地产信托产品,刚刚收到了该产品半年支付一次的收益,年化收益率达到9%。周女士介绍,今年以来,她和朋友们投在股市里的钱不赚反赔,还搭上了很多精力。最近银行理财经理说,又有一款投资山西房地产项目的信托产品要发,预期收益在10%左右,但每份投资起点要500万元,我决定跟家人朋友商量一下,大家联合出资,合伙买点信托理财。周女士对信托理财产生了浓厚兴趣。房地产信托收益直逼10%据权威机构发布,上个月共有36家信托公司发行90款产品,环比上涨20%。在5月份发行的信托产品中,房地产领域产品平均收益率较高,以9.66%的高收益率位居榜首。一家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告诉记者,今年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非常火爆,每次发行都被投资者抢购一空,往往是上市5分钟就被抢完。一般来讲,像这类信托理财起点较高,收益高,风险也高。他表示,目前投资100万到300万之间的
    2023-04-24
    350人看过
  • 中国信托与银行信贷的不同
    一、中国信托与银行信贷的不同1、经济关系不同信托是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经营宗旨来融通资金、管理财产,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当事人,其信托行为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而银行信贷则是作为信用中介筹集和调节资金供求,是银行与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2、行为主体不同信托业务的行为主体是委托人。在信托行为中,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旨开展业务,为受益人服务,其整个过程,委托人都占主动地位,受托人被动地履行信托契约,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信贷的行为主体是银行,银行自主地发放贷款,进行经营,其行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强求。3、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信托的经营风险一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担,信托投资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不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而银行信贷则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自主经营,因而
    2023-04-24
    404人看过
换一批
#信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信托是“私益信托” 的对称,为学术、技艺、慈善、宗教以及其他公共福利事业而办理的信托,也指个人以自己的资金委托给信托部门办理的公共福利事业的信托业务。 这种信托的受益人不是特指一个人或两个人,凡社会中享受这方面公益的人都是公益信托的受益... 更多>

    #公益信托
    相关咨询
    • 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分类包括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4
      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分类有哪些 我国的公益信托主要有四种类型: (1)维持本金的公益信托、动用本金的公益信托。以作为信托财产的本金是否直接从事公益作为分类标准,可分为维持本金的公益信托、动用本金的公益信托。前者的信托本金始终保持运营状态,仅以运营所得的收益部分从事公益活动,本金部分永续存于信托;后者的信托本金及其收益均可完全直接从事公益活动。相较而言,前者更适用于财产规模较大,且期限永续的情形;后者
    • 中国信托法第25条怎么解释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6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 信托公益信托哪些正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02
      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 信托公司的公益信托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信托公司的公益信托业务流程大致如下:1、确定公益信托资金来源及设立信托的公益性目的。2、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公益资金,并依据《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监察人。公益信托业务可以采取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两种形式。3、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公益信托合同》,确定具体的信托资金金额、信托期限等条款,并在受托人处开立公益信托专户,将公益资金交付受托人。4、受托人对公益信托资金采取独立账户
    • 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益人由什么指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3-16
      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益人由设立信托的委托人决定。信托的受益人是:1、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3、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