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6 00:21:58 300 人看过

一、不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如何让处理?

股东资格认定的几种方式

(1)理论上的几种方式。

对于股东资格如何认定的问题,学界已经有过热烈的讨论。股东资格的判定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关于股东资格判定的实质要件,主要指股东是否实际向公司缴纳出资。但是,从各国的立法上来看,缴纳出资并非股东资格取得的必要条件。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对于是否实际出资的判断在司法实践中也是难以把握的,该认定必须借助一些客观的证明才能加以证实,这种客观的判断标准,我们可以称之为判定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

所谓股东资格判定的形式要件,是指股东资格的登记、公司发给股东出资证明或股票等等。对于形式要件,我国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公司(工商)登记、公司章程、持股(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股东协议。在此不做赘述。

有学者又将上述几种形式要件分为三个层次: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与对抗证据。源泉证据包括出资证明书和继受取得股权的证据;效力证据包括股东名册和股权登记资料;对抗证据包括工商登记和公司章程。

(2)实践中的运用规则。

①实际缴纳出资的难以判定。

从理论上讲,以是否实际出资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标准是合适不过的,但是,在实务中,对于是否实际出资的认定是十分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公司法人的成立和存续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公司成功设立并能够继续存续。投资者才能取得股东资格,称之为股东,但是如果公司设立失败,投资者尽管按期缴纳出资,其仍然无法取得股东资格成为股东。二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无法加以解决。如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以是否实际出资作为认定标准不利于保护相关人的利益,也不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更不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三是与《公司法》修改后的规定无法达成一致。修改后的《公司法》允许出资人分期缴纳出资。这就从一定意义上默认了法律允许股东资格与股东出资相分离,但这种分离也并非是绝对的。

②形式要件的冲突与矛盾的解决。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形式要件认定股东资格才是问题的关键,当形式要件缺失时,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当形式要件相互矛盾时,如何认定股东资格,显然这些才是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当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出现在公司内部时,也即股东与公司因是否实际出资产生纠纷时,应当注重源泉证据的效力。

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创始股东之间。因此,可以适用其相互间订立的股东协议来解决股东资格的确认问题。

股东与其他债权人、普意第三人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当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到债权人、善意第三人时,就应当注重对抗证据的应用。

同时,股东资格的认定还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形式证据优于实质证据,二是各种表面证据相互冲突时,坚持股东名册优先的处理原则,三是当涉及相关人(包括债权人和善意第三人等等)时,工商登记优先于其他形式证据。同时,公司章程在股东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的适用上也应当优先。

股东资格认定的法律建议

(1)立法建议。

从立法层面上来讲,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完善股东资格认定标准。股东资格的认定是一个实务方面的问题,但是,正是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条文的指导,才出现了司法实务中难以加以判定的困境。因此,立法者应当将股东资格认定标准规定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之中,规范司法活动中的裁判问题。

②完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体现的股东的意思自治,因此,法律应当鼓励公司章程内容的多元化,避免千篇一律、单一模式的公司章程。允许股东根据公司自身的情况制定符合自己的公司章程,并制定相应的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

③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在股东名册变更之后。股东应当尽快到工商登记部门进行股东的变更登记,此时,工商登记制度应当与此相互协调,便捷股东的变更登记程序。

(2)司法建议。

从司法实践层面上来讲,法院在审理股东资格认定类型的案件时,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①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符合公司法理念。公司法体现的是一种社团性,因此,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法官应当注重维护公司的社团性,同时,应当从公司法的基本理念出发,如维护经济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保护其他利益者的权益等等。

②股东资格的认定要求提高法官对于公司法律制度的认识。应当加强法官调研水平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理公司诉讼纠纷案件的技能,并注重调解和法制宣传工作的作用。法官也要从股东的角度出发。试着换位从“商人”的角度思考,这样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公司法律纠纷。

③股东资格的认定要求注重司法解释、判例的重要作用。《公司法》的每一次修改并非尽善尽美,因此,司法解释的重要性就突显出来。随着公司纠纷案件的不断出现,法官应当尽快反馈,立法者应当根据这些案件中问题的规律性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以指导司法实践。同时,法官也应当注重对判例的总结,任何事物都有其规律性,指导实践最好的方法必然也是源于实践的。

④股东资格的认定应当灵活运用股东资格确认的各种证据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各种证据摆在法官的面前。法院在审理股东资格确认的案件时应当形成一定的规则,如前面提到的形式证据优先于实质证据,在存在第三人的案件中,宣示性证据优先于证权性证据等等。

二、股东资格的概念

股东资格的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

(1)从法理层面来看。

股东资格的概念,从对上述资格概念的分析,可以简单理解为,股东资格就是成为股东这一身份的可能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股东资格也可以理解为成为股东的条件或是能力。

有人认为,股东资格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条件和参与签署公司章程设立公司的资格。

(2)从立法层面来看。

立法层面上主要解决的应该是股东范围的问题,也即哪些人能够享有股东资格进而成为股东。在日常生活中,通常人们的理解是谁有钱谁就可以进行投资。但是,在法律的视角中,问题却不是这么简单的,法律并没有从正面对于股东资格进行规定,而是从限制的角度为投资者成为股东设置了很多的门槛。股东的实质是财产运作主体。所以,股东资格的限制也即对于财产运作主体的限制,这一限制是有待斟酌的。

(3)从司法实践层面来看。

实施层面上涉及的就是对于股东资格如何判定的问题,也即哪些人就是股东。对于已有的限制,在司法和执法的过程中。应做出怎样的判断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立法、司法和执法才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那么在立法层面明确规定了股东资格的问题的同时,司法实践也有拥有一套自己判断的准则。并且这一准则要与立法层面的宗旨相一致,放宽股东资格的限制是一个毋庸置疑的指导思想,毕竟财产的运作是其主体的权利。

在公司中不是随意出巨资就可以成为公司股东,需要看当事人是否具有股东资格,具有股东资格进而成为股东,是财产运作人。股东在股份有限制度下受到管制,既有相应的权利也有相应的义务,不得随意越权或者懈怠和忽视。股东资格纠纷需要在司法、立法和执法中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被告是谁?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原告是股东,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
    2023-06-20
    325人看过
  • 公司的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公司股东资格可按以下规定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朝阳法院审结首例否认公司股东资格纠纷案。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牟某诉被告北京**信商贸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一案,依法驳回了原告牟某的诉讼请求。这是朝阳法院审结的首例股东本人起诉否认其为公司股东的股东资格纠纷案件。股东资格是投
    2023-07-25
    445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受理范围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包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纠纷,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一、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包含什么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下:1、隐名股东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其承担法定股东责任;2、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当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共同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未依法成立的,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实际投资者更不用说股东资格认定了。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就像合伙关系一样。企业创始人,包括实际投资者和注册投资者,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6-22
    322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如何认定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时股东资格的认定如下:1、未足额出资,股东首次出资不足20%,或者两年内未缴纳剩余80%,构成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当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值高于自身价值;3、虚假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没有交付货币,也没有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但实质上没有出资;4、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偷偷逃走了所缴出资,但表面上仍以原出资额出资,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7-03
    118人看过
  • 哪些因素会引发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包括下列情形: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2、瑕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如何收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2023-07-03
    69人看过
  • 总结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形成特点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主要包括。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在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纠纷中,对相关当事人法律地位以及由此应确定的诉讼地位。第2、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瑕疵出资股东提出确权之诉时,适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第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公司成立后拒绝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股票,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医疗纠纷处理途径有哪几种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有: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应该以
    2023-07-19
    55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的纠纷主要包括几种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在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纠纷中,对相关当事人法律地位以及由此应确定的诉讼地位。第2、瑕玳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瑕疵出资股东提出确权之诉时,适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第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公司成立后拒绝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股票,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一、无公司设立的注意事项认定公司设立无效的单位是人民法院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宣告。原告限于公司的各类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股东、董监高、职工),被告为公司。未查明案情,便于补救公司设立瑕疵,法院可依职权或者原告请求,追加第三人(包括瑕疵出资股东)。针对申请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基于公司设立无效的瑕疵较重,且处于持续之中,原告可以随时提起无效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二、公司内部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办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第一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
    2023-06-25
    382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应该怎样确定律师费?
    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应该怎样确定律师费?需支付律师的服务费及其在办案中的合理支出,比如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主要针对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事务;按标的比例收费,主要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主要是针对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可以和律师自由协商律师费。《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二、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是怎样认定的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
    2024-01-17
    140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不涉及财产的,属于非财产案件,案件受理费是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如何确定律师费对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的律师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可按照该价格标准收取;如果实行市场定价的,则可由律师事务所与股东协商确定。三、股权纠纷中如何确认股东资格近年来,争夺股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裁判机构面对林林总总的证据,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当将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源泉证据、效力证据与对抗证据。依《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八类。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并非仅限于书证,更非简单地局限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
    2023-04-21
    92人看过
  • 如何处理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纠纷
    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纠纷
    1、公司债权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其利益,并要求控制股东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予以支持。在上述诉讼中,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2、对于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个人的独资企业,人民法院应认定企业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之间难以区分,导致公司无力对外清偿债务的,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银行账户的;(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公司的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均由控制股东支配的。4、控制公司滥用从属公司人格的,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债权不享有抵销权,其欠从属
    2023-04-05
    392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价格如何确定
    一、股东转让股权价格如何确定股东转让股权价格确定方式如下: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二、股权转让的程序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
    2023-05-13
    431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涉及到哪些诉讼费用
    股东确认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的诉讼费用包括受理费、申请费等,而具体要缴纳多少依据是否涉及到财产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是怎样的?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书、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作出认定。2、出资人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经按协议实际出资,并被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出资人主张不具有股东资格,要求收回出资的,不予支持。出资人按协议实际出资后,未签署公司章程,其出资额亦未构成注册资本的组成部分,出资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的,不予支持。3、股东名册记载之股东,具有股
    2023-02-20
    399人看过
  • 股东资格纠纷的确认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通常情况下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主要会包括下列情形: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2、瑕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公司法》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具有明确法条予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023-08-12
    330人看过
  • 如何确认股权转让价格
    一、如何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确认股权转让价格方式如下: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二、股权转让要办什么手续股权转让要办下列手续:1.与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4.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
    2023-04-26
    4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发生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哪些纠纷不属于股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6
      先提起股东资格确任之诉,然后再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股东有关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对内承担责任纠纷、出资纠纷等;另一类是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对外被视为公司的股东主体问题、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纠纷等等。主要是涉及到公司的内部纠纷,具体而言,其一、在处理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时,
    • 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1、股权转让纠纷是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因股权转让交易发生的纠纷,比如股权交割、股权转让款支付等等,以股权转让合同为最为基本的法律文件。2、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可能是股东的人与公司现有股东、公司之间的纠纷,在于确认原告是否为公司股东。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看原告有什么凭据证明其具有股东资格,主要有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权代持协议、分红的资料、参与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记录等等。
    • 律师如何认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
      1.需支付律师的服务费及其在办案中的合理支出,比如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主要针对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事务;按标的比例收费,主要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主要是针对代理诉讼、仲裁等案件。可以和律师自由协商律师费用。 2.《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3.《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
    • 股权转让时股东资格确认需要注意什么,股权转让时股东资格如何确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股权转让时股东资格确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对股权转让有审核是否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可视为公司对股权转让和受让人股东资格的确认,对公司及其股东均有约束力。 2.若受让人已事实上承受了转让方的出资额,实际上已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但公司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应该尊重事实,尊重实际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认定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并责令公司将受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3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当事人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具体的持股数额、比例等争议而引发的纠纷。那么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的情形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