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与一般债务利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0:11:49 269 人看过

早在2009年,最高法就出台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这个法释〔2009〕6号文件规定,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也就是说,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该解释对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没有加以区分,而是合并计算。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了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关于二者的关系,最高法执行局负责人做出解释:“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单独的计算方法,与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没有关系。通俗地讲,就是两者“各算各的,互不影响”。具体而言,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根据本解释规定的方法计算。(具体计算方式详见要点三)

一、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影响2020年的法释

〔2009〕6号文件,以2倍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新《解释》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利率标准基本与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相同,单从利率的倍数上看是降低了标准。但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多少不仅与利率标准有关,而且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构成内容有关。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解释道,实际上,根据新《解释》的方法计算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并不一定比之前规定的少,相当一部分案件的结果反而会高。将加倍给付部分债务利息和一般债务利息予以区分主要是考虑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性的问题。在有给付一般债务利息内容的案件中,之前的规定较为原则,没有明确一般债务利息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关系,处理两者关系,成为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相当一部分执行案件在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要么根据两者“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要么以2倍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代替一般债务利息。而《解释》明确了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具有独立性,该利息不影响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债权人最终取得的利息,除了一般债务利息,还有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这样就比之前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利息多。而在没有一般债务利息内容的执行案件中,按照《解释》计算的结果确实没有之前规定的高。但是,《解释》适用的利率标准远高于存款利率,与贷款基准利率基本一致,能够体现对被执行人的惩罚,也能够适当补偿债权人的利息损失。

二、加班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解释》第一条就规定了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公式,一般债务利息的公式虽未说明,但参考最高法执行局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回答,总结了迟延履行期间两种利息的计算公式。一般债务利息=借款本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率×迟延履行期间的实际天数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在生活中如果出现加班等情况时,对工资不明白的,建议大家参考此文,这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劳动力输出的利益所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也更加顺利。如果还有什么不懂,可前来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利息相关文章
  • 从一起案件看债务利息
    【案情】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因工程款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工程款99万元给建筑公司。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民诉法第229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判决生效后,经建筑公司多次讨要,房地产公司逾期分两次付清本金99万元。现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房地产公司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3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房地产公司提出异议,理由是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已与建筑公司和解,对方同意缓几个月再支付工程款。此案在执行过程中,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以本金为基础,本金给付完毕,一方接受本金则表明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另一方无权单独就利息再申请执行,否则将会造成更多的当事人回头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双倍利息的请求,不宜执行。另一种意见认为,申请人有权单独就利息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理由是:1
    2023-06-05
    77人看过
  • 债务本金利息可以分开起诉吗
    一、债务本金利息可以分开起诉吗债务本金利息可以分开起诉:1、原告将同一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前后分别提起诉讼,不能等同于原告在先行提起的本金诉讼时放弃对利息债权的权利。本金和利息虽然同属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人权利,诉讼当事人和法律关系也是同一的,但不能因此认为分别就本金和利息提起诉讼请求是同一诉讼请求。2、原告将同一合同项下的权利分别起诉,不违反有关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两次诉讼主体虽然相同,但诉讼客体一是本金,另一是利息,利息是本金而产生的利益即孳息,同一贷款合同中利息与本金是完全不同的物,由此派生的两个独立的诉讼请求,是两个可分之诉,对利息的诉讼既可以和本金一起诉讼也可以分开诉讼,原告对本金提起诉讼时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对利息的权利,不能认为由此导致对利息的诉讼时效中断,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原告有权对利息另行提起诉讼。二、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支付利息吗利息可以按法院判决的执行,也可以另行商议如
    2023-06-16
    358人看过
  • 法律对一般债务利息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债务利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说所述的欠款是借款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要求利息,如果说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这种情况下,在约定的借款期限之内,债务人是可以不去对债权人支付其中的借款利息的;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约定还款日期的这种情况下,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自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的利息。干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所以我们假设这样一种情况:某公司注册资金10000元,在提交给工商局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A出资9900元并按照60%的比例分取红利,B出资100元并按照40%的比例分取红利,此时B的实际出资额只有1%,但是却按照40%的比例分红,这种分红比例相当于B出资了40%。同时,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2023-07-08
    458人看过
  • 对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的特别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对于此条文的理解一直争议很大,正确理解这个条文,法院在判决时,应当根据合同,将一般债务利息判至实际清偿之日。但部分法院未正确理解这个条文,还是按老办法,将一般债务利息判至判决书确定的履行届满之日。这种结果,导致债权人的一般债务利息,超过履行届满之日后就不能主张了,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在实践中遇到类似问题,应当根据判决书据以作出的合同,审查一下合同约定的债务利息是否是给付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如果是的话,那么就应该支持债权人申报一般债务利息至受理破产裁定作出之日。不要太局限于上述法律条文的表述,导致侵犯债权人的利益,产生无谓的争议。一、借条中所载的利息可以被判决以后吗依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
    2023-03-05
    215人看过
  • 讨债人给债务人随意加利息违法吗
    是违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向债务人讨债,但是利息是固定的,讨债人不能随意向债务人增加利息,在我国利息是有一定限额的,如有随意加利息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司法认定,认定原借款数额(利滚利以前)和合法利息。一、欠的高利贷现在还不了被债权人派人跟着能否报警处理欠的高利贷现在还不了被债权人派人跟着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对方的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权利或者对债务人采取了暴力手段的,则警方会依法处理保护债务人的安全。讨债要采取合法的手段,不能通过暴力催收或者其他非法的手段进行。而且对于高利贷,债务人可以只还本金以及合法部分的利息,因为对于超过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二、借高利贷担保人跑了怎么办可以在6个月之内起诉。1、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必须代替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合法利息,高息部分可以免除,然后向债务人追偿。2、如果债
    2023-04-11
    106人看过
  • 如何申请债务利息
    债务的利息主张具体如下: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利息;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仍不能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每届满一年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债务利息法院如何认定如果借贷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利息,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如果超出的,超出部分无效。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主张利息不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五条出
    2023-07-03
    484人看过
  • 法院判决后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加几倍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最高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一、申请仲裁裁决后利息该怎么算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利息的计算是:被执行人延迟履行裁决书中的给付金钱义务时,债务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了吗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财产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
    2023-03-31
    138人看过
  • 利息分类:法定利息与自然利息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而法定孳息一般是按约定确定其归属。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而法定孳息一般是按约定确定其归属。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管理章程(试行)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的授予工作,保证有机(天然)食品标志产品的质量,维护有机(天然)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特制定本章程。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2)条国务院行政法规库(1)条第二条有机(天然)食品是指经有机食品颁证机构确认的,符合《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要求的一切可食用的农副产品,包括粮食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畜
    2023-07-18
    96人看过
  • 利息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
    利息属于债权主张的范围之一。《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或者利息属不属于债权纠纷不属于。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
    2023-07-27
    102人看过
  • 债务人欠债不还利息计算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利息计算关于利息,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比如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的、约定了逾期利息的、判决生效后仍未还款的,这些情况都有不同的利息计算方式。1、借款期间没有利息,到期不还要支付利息借贷双方既没有约定借款期间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当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从还款到期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2、借款期间有利息、逾期后继续支付,但有上限(1)对于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单独约定,如果约定的话就从约定;(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借款期间内有利息约定的,就按照借款期内的利息计算;(3)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二、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计算债务人被判偿还欠款后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债务人主动偿还本金和利息时,还应当支付因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
    2023-06-04
    313人看过
  • 迟延履行金额应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一、拖欠货款利息如何计算拖欠货款利息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一)起算时间上的确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二)计算标准上的确定。在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标准上,根据迟延履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分为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和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两类:1、
    2023-02-04
    75人看过
  • 债权债务利息有哪些种类
    债权债务利息的种类包括两种:一种是借用期内利息,另一种是逾期付款后应付的利息。针对这两种利息有不同的起算方式:第一,关于借用期内的利息,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计算:如果借贷双方在书面或者口头约定中,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仅需偿还出借人的本金,不需要支付任何的利息,因此,这种情况下借用期是没有利息的。当然,如果借用期内约定了利息,应从其约定;第二,关于逾期利息:定期无息借款,逾期利息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不定期的无息借款,从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者从起诉之时起算;约定借款内利息,未约定逾期利息的,逾期还款利息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计算。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
    2023-03-16
    369人看过
  • 夫妻分居存在利息的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在分居的时候债务的认定方式:一般情况下,分居期间的债务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分居期间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或一方有证据证明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一、分居时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分居期间个人所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们首先要看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其次,第三人是否明知债务夫妻属于分居阶段,如果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第三人也明知的话,该债务视为夫妻个人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包括:(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欠的债务;(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2023-02-28
    54人看过
  • 债务利息是什么意思
    债务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的行为。而个人债务利息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及其约定利息的法律行为。一、债务利息计算公式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的时间如果收利息税再*(1-20%)本息合计=本金+利息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是:应计利息=债券面值*年利率*持有期天数/365应计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12位,已计息天数按实际持有天数计算。复合杠杆系数=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因此,经营杠杆系数或财务杠杆系数的变动或其中一个系数的变动,都会引起复合杠杆系数成正比例变动。税后盈余公积按当年净利润计提,不是按营业利润,也不是按利润总额计提,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计算公式是:当年净利润*10%=法定盈余公积股市eps是“加权平均每股收益”的代称,计算公式如下:P——————————————————=eps
    2023-03-26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利息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的行为。 而个人债务利息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及其约定利息的法律行为。... 更多>

    #债务利息
    相关咨询
    • 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加倍支付中如何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加倍是如何解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发生于法院判决生效以后,系因债务人没有于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利息。因此,首先它发生的期间具有特殊性;其次,区别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利率,该债务利率是法定利率;第三,此债务利息系在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之基础上增加一倍,可见该利息除弥补债权人在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 判决债务利息加倍偿还怎样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1、起算时间上的确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2、计算标准上的确定。在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标准上,根据迟延履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分为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和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两类: (1)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利息如何分担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19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法利息,对方不支付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的,自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方在十五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法院会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是没有利息,如果约定的利息构成高利贷的,债务人也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 债权人收取债务利息和不合法的部分,债权人能否拒绝支付或少分利息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 利息转让是否计入债权债务利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4
      债权转让一般是包含利息的,如果债权人与受让人约定连同利息一并转让的,则债权转让包含利息;如果未约定的,则不包含利息;但如果利息属于被转让债权的从权利的,则需一并转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