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地产新政:限购3年内过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8:52:30 156 人看过

成都出台房地产新政,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根据新政策,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住房(含商品房和二手房)取得3年房地产证后方可转让。此外,新政还将对开发商惜售和首付资金来源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覆盖面,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引导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解决住房困难。2优化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和配租流程。落实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制机制改革,统一中心城区住房保障政策,优化重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和配租流程,强化审核、租售公平,提高租金分配效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2018年,全市将基本建成4000套公租房和5000套已竣工公租房,并推进项目周边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共发放租金补贴2462笔,其中新发放196笔。

4。落实住房保障属地化管理机制,探索国有租赁公司公租房管理模式。修订经济适用住房委托管理、维修管理和监管的评估办法。加强住房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惩罚机制。培育和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社区自治组织,引导居民树立共建社区、共建家园的共同生活理念。加快推进智能门禁和app建设进度。完成5701套公租房合同签订。做好8829套保障性储备住房的委托管理工作。(2)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先进经验,制定成都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推进工业园区人才公寓及配套住房建设。加强对各区(市)县工业园区人才公寓和配套住房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各区(市)县出台配套政策。优化完善人才住房服务平台。加快工业园区现有人才公寓和配套住房的配租和入住。根据规划,工业园区将开工建设5.9万套人才公寓和配套住房。(3)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修订《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引导区(市)、县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将租赁服务项目推进社区、超市,为群众就近提供人员登记、房屋租赁登记等公共服务。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推进国有住房存量租赁,督促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尽快向社会进行装修出租。新增土地应建设一定比例的自理或无偿出让的政府租赁住房。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住房供应,宣传引导个人将闲置房屋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2018年,全市城镇租赁住房总量达到128万套,新增租赁住房7万套。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青白江区、金堂县、浦江县惠通市国土资源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探索完善集体租赁住房建设运行机制。完善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强化服务功能,实现与相关部门和市场化平台的联动,为承租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便利。建立当事人实名认证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房源核查、信息发布、网签备案、信用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评估等服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市城乡房地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转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房管发〔2016〕37号)、《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房管发〔2016〕45号)[2017]10号)等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范住房信贷业务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合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拿地不建房、建房不卖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假高装修价格变相提高房价。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30日内未申领预售许可证或者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得受理预售许可证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者配合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提供首付贷款、虚假抵押贷款、房屋赎回贷款、余额贷款等非法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进行或者协助虚假房屋交易,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的,不得挪用或者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以房地产实际价值作价,不得高估、骗贷。

各银行业机构要切实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合作,完善合作退出机制,聘请房地产价格评估等中介机构,经纪咨询通过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开展合作,从而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合作伙伴的约束和考核,规避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有关部门核实存在上述违法问题的,各银行业机构应立即终止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前,不得拨付后续信贷资金或增加新增信贷。所有银行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两年内不得与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处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合作。二是严格执行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在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银行业机构要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差别化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成都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部门要及时对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机构要严肃问责。住房贷款资格审核前,各银行业机构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房屋交易的真实性进行甄别。未网签的暂不受理,严防信用风险。在这个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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