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未及时理赔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1:04:13 339 人看过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对于保险事故理赔程序作了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事故核定、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未及时理赔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带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厦门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凌说,新《保险法》对于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核定及结果告知、赔偿、暂时无法确定赔偿金额时的先予给付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

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无证驾驶致人伤亡保险公司应赔偿吗,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
    2024-03-27
    167人看过
  • 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应怎样解决?
    在保险实务中,尤其在索赔和理赔时,往往发生被保险人一方与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情形。这就涉及保险条款的解释问题。鉴于保险条款是由保险公司单方拟订的格式条款,为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险条款解释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有利于非起草方的解释原则,即当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关于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注意:并非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任何争议都必须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当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内容理解不一致时,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首先按照通常理解,结合条文词句的含义、逻辑关系以及保险交易惯例等进行合理解释,有专业解释的,如死亡、地震、暴雨等,应按照专业术语的理解来解释。只有当保险条款
    2023-04-23
    372人看过
  • 营运损失保险公司赔还是责任人赔
    营运车辆营运损失费属于财产损失,如果在保险公司的保险限额内(交强险是2000元,商业险根据投保金额确定),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双方负担。一、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为:1、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车辆商业性属于保险公司责任的部分可以赔偿;2、保障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非常狭窄,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二、商业车险 交强险二者区别1.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保险,而商业车险不是强制性要求的;2.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3.保障范围不同。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
    2023-06-23
    86人看过
  • 给公司造成损失员工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给公司造成损失员工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其他损失,如果你属于重大过失,没有尽到你作为员工应当注意到的合理谨慎义务,公司可能会向你追偿。具体要看你们公司的管理规范,劳动合同有无约定综合判断。而且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二、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形有哪些在企业用工管理实践当中,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包括:(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
    2023-06-08
    1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误工损失保险: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关于误工费的赔偿问题,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2.2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由保险公司出还是车主出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由保险公司出。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是会赔付的。误工费的计算是交通赔偿案件中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交通事故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肇事人承担。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1
    2023-07-18
    366人看过
  •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3、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这些权利:1、投保人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对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2、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强制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3、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
    2023-07-15
    401人看过
  • 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是否还要赔偿
    需要赔偿,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不影响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023-06-15
    184人看过
  • 精神失常自杀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精神抑郁精神病导致的自杀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要确定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给付保险金,需要确定由于精神抑郁精神病导致的自杀是属于一般的自杀行为还是属于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因为根据《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成立以后两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那么,由于精神抑郁精神病导致自杀的行为是否属于《保险法》规定中的自杀行为呢由于精神抑郁导致的自杀并不属于《保险法》第66条中的自杀行为,而应当被认定为是意外事件而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具体理由如下:在法律概念上的自杀应当是指指故意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患上精神抑郁症,进而导致他自杀。由于是精神病人,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意志而自杀。所以,此种的自杀行为并不是《保险法》第66条所说的自杀行为。况且,换上精神病本身就是由于意外事件,完全符合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本意。从这一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保险法
    2023-08-08
    224人看过
  •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付车辆损失险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
    1、保险单;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3、保险车辆行驶证;4、驾驶人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为了能够更好地较少损失,一般车主都会在买车时购买保险。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保险的作用也就出来了。但是进行保险理赔可能会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而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的出现,就将原本繁琐的程序给逐步简化了。一、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有哪些功能建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其主要目的是方便群众解决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减少群众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的等候时间和往返次数,提高交通事故的自撤率,促进和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有利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还可以起到打击和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犯罪活动的作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1、全市18家承保机动车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将派员进驻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公,受理各方轻微交通事故当
    2023-06-24
    193人看过
  • 对于受害人的损失,机动车方与保险公司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中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5
    62人看过
  •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4-04-22
    476人看过
  • 保险人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根据具体承保的标的范围,保险人对于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船舶、货物、运费、货物预期利润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对于因保险事故而损失的船员工资和对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所支付的货币数额,保险人也要赔付。(1)保险金额是保险人进行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正如我国《海商法》第238条所规定的:保险人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以保险金额为限。因此,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要依据保险金额,分别确定赔偿数额。①对于足额保险,由于其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相等,则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确定保险赔偿数额,全部损失的足额赔偿,部分损失的如数赔偿。②对于不足额保险,因当事人在海上保险合同中确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所以,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的损失,不能得到充分的经济赔偿,只能在保险金额限度内要求赔偿。③如果是超额保险的海上保险合同,按照国际海上保险的惯例,只要不是出于保险人的恶意行为,保险人并不解
    2023-06-06
    262人看过
  • 违约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违约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吗合同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后,如果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违约损害赔偿计算的基本公式在计算期待利益的赔偿时,通常要考虑四个要素:1.价值损失。价值是对于合同当事人的价值,价值损失是指非违约方根据合同期待得到的给付对他的价值与他实际得到的价值的差额;2.其他损失。包括违约导致
    2023-05-18
    135人看过
  • 赔偿责任是否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行政处罚后需要赔偿。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是两个概念,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进行赔偿。拒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其他财产损失费等。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依照《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可知:1、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当
    2023-07-06
    45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保险责任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投保方的法律责任,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保险活动各个阶段所实施的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根据投保方在保险活动中所处的地位,针对近年来投保方违法行为的特征,主要规定了五类保险诈骗活动:(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这种欺诈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的环节,实施主体为投保人,行为性质为“虚构保险标的”。(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这是
    • 评估机构和人员给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是否应承担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评估机构和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给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只出保险未造成损失赔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个人信息是可以查询的。你这种情况还可以直接找公司主张赔偿。 ,方便沟通和为您解答,电话咨询免费。
    • 酒后驾驶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理由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7
      对于酒后驾驶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如下:一、符合交强险的设立宗旨。交强险的设立目的在于保障受害人因被保险机动车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并保障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如果保险公司以醉酒为由拒绝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进行赔付,则显然与此相悖。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驾驶人未取
    • 保险公司受理后如何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请求赔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义务受理索赔申请,承担赔付责任。不过保险公司的这项义务并非一直存在,而是有一个有效期限。如果在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必须予以受理,如果超过期限,保险公司可以认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放弃索赔权利,从而拒绝受理索赔。理论上将这一期限称为索赔时效。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两年,其他